馬太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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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資料經歷了幾年才完成,前半段是經過交大信望愛社暑期查經班和新竹中正長老教
會的學道班使用後修正過的產物。後半段是我離開交大之後慢慢閉門造車補完的,終究
是完成整份資料了。
在缺乏團隊的校正下,閉門造車的結果一定會比較難以瞭解,不過反正電子檔修改容易
,我還是先釋放出來,希望未來能夠有人做進一步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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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查經資料
※重要參考資料:
1.詹正義、潘秋松博士編輯,「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卷一─馬太福音、馬可福音」,美
國活泉出版社出版。
2.吳羅瑜著,「義僕與君王●馬太福音註釋」,中國神學研究院出版。
3.廖上信著,「中文聖經註釋第二十八卷-馬太福音」,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出版。
4.法蘭士著、沈允譯,「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馬太福音」,校園出版社出版。
5.馬有藻著,「天國的福音 馬太福音詮釋」,中信出版社。
6.華侯活著、何碧榮譯,「馬太福音研經導讀」,天道書樓。
☆代號說明:
「●」:經文註釋
「◎」:個人感想與應用
「○」:相關經文
「☆」:特殊注意事項
零、背景:
一、作者:傳統看法是馬太(利未),早期的教父們認為馬太福音最初是馬太用希
伯來文或亞蘭文寫成,後來又用希臘文寫一次。
●「馬太」:字義是「神的禮物」。
●「利未」:「聯合」。
二、第一讀者:猶太人。
三、寫作時間:西元七十年以前,傳統的說法都認定馬太是第一本福音書,但是
近代的學者有不同的看法。
四、寫作地點:猶太地。學者有兩種看法,一是安提阿,一是彼拉,以後者較為可
能。彼拉在約旦河東,是西元六十年代耶路撒冷陷落前,猶太基督
徒避難之處。
五、特色:
(一)本書為符類福音中最多引用舊約的一卷。
(二)作者多方找尋聖經的預言在耶穌身上的應驗。
(三)本書多記載耶穌的言論。
(四)本書多注重數字的結構。
(五)馬太對教會的組織與任務特別有興趣。
(六)特有的五段落結構(敘述與言論交錯),可能跟摩西五經有關。
(七)作者雖以希臘文寫作,卻顯然熟悉希伯來文與亞蘭文。
(八)使用「基督」做耶穌頭銜的次數很多,顯示作者對這個意義等同於是君王
的頭銜的重視。
壹、序言:君王的誕生(一章1節到二章23節)
一、家譜(一章1-17節)
●「基督」:希臘文「受膏者」的意思,等同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
舊約時代,先知、君王、祭師這三個職分是透過受膏而設立。
●「家譜」:原文是「家譜的記錄」、「起源的記錄」或「歷史的記錄」。
●亞伯拉罕「生」以撒:原文是指某亞伯拉罕是以撒的祖先,而不一定指「父
親」。
◎此家譜共分成三個十四代,而十四這個數字,就是「大衛」這個字的數值
總和(猶太人的數字是以字母代替,「大衛」是DWD,4+6+4=14)。
◎通常猶太人的家譜只列出男性,耶穌的家譜例外的列出四個女性。
二、耶穌降生(一章18-25節)
(一)馬利亞已經許配給約瑟,還沒有迎娶,就由聖靈懷了孕。 v18
●「許配」:訂婚的意思,猶太人的婚姻風俗中,訂婚後距離真正的結
婚大約有一年的時間,不過這段時間中雙方已經是名分上
的夫妻了,除非一方死亡或男方休妻才能解除婚約。但是
女方仍居住在父家,直到正式的婚禮之後才可以同房。
(二)約瑟想要暗暗休掉馬利亞,卻在夢中被主的使者勸止。 v19-20
●「義人」:應該是指「遵守律法的人」。
●「主的使者」:指「天使」。
(三)天使要約瑟將耶穌取名為耶穌,因為耶穌要將百姓從罪惡中救出來,應驗
先知在舊約中的預言。 v21-23
●「耶穌」:相等於希伯來文的「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是救恩」或
「耶和華是拯救」的意思。
●「童女」:可以解釋成「處女」或「適婚年齡的年輕女子」。但是在舊
約出現的九次中,有八次一定是指「處女」,有一次不確定
是否是指「處女」。
(四)約瑟醒了之後就遵照天使的吩咐娶了馬利亞,生兒子之後取名為耶穌。
v24-25
三、博士來朝拜(二章1-12節)
(一)耶穌誕生的時間:希律王時。
耶穌誕生的地點:伯利恆。 v1
●「希律王」:大希律,西元前47年成為加利利巡撫西元40年被封為猶太
王。西元前4年去世,管理猶太、以土買、加利利等地。
●耶穌誕生的確切時間,可以由路加福音二章1-7節的記載中推算出來。
「報名上冊」:希臘和羅馬的歷史家都沒有記載這個命令,約瑟夫記載
使徒行傳五章37節的那一次報名上冊。古代的蒲草文獻顯示,在埃及每
十四年舉行一次「報名上冊」。最早的記錄是西元二十年的那一次,所
以可以推測使徒行傳的那一次是西元六年,再往前推,埃及應該在西元
前八年舉行「報名上冊」。而這次的報名上冊,猶太地區因為大希律的
關係,延遲了幾年才舉行,所以耶穌應該誕生在西元前六年前後。
●「伯利恆」:又稱「以法他」(創世記卅五章19節),位於耶路撒冷
以南約十公里,是大衛的出生地(撒母耳記上十七章12
-58節)。彌迦書五章2節預言彌賽亞生在此地。
◎耶穌誕生的詳細經過可以參考路加福音二章1-7節。
(二)東方的博士來到耶路撒冷,以看到猶太人之王的星,特地要來拜他。v1-2
●「博士」:原文意思是「星象家」、「智慧之士」、「魔術師」。這裡
應該是指前二者的意思。
●「東方」:可能是指「阿拉伯」、「波斯」或「巴比倫」詳細的地點無
無法考察。
●「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原意應該是「我們看見他的星升起」或「
「我們看見在升起中的他的星」。
◎「星」:關於這星,有許多的意見,不過第九節這星指引博士往前找到
耶穌,應該不是普通的天文現象,而是一個神蹟。
(三)希律王的反應 v3-8
1.希律王內心不安,耶路撒冷的人也不安。 v3
●「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直譯是「耶路撒冷與他」,意思是
「耶路撒冷整城的人都和大希律一
樣不安」。
2.希律王找祭司長和文士來詢問基督誕生的地點,查出是「伯利恆」。
v4-6
●「召齊了祭司長....」:原文是「召齊了所有的祭司長....」。
●「祭司長」:原文是複數,表達「祭司們的領袖」的意思。
●「問」他們:原文的時態顯示是「不斷的查詢」。
◎對希律來講,「猶太人的王」就是「基督」。
◎宗教領袖們所引的經文,主要是根據彌迦書五章2 節,但馬太所記的
經文內容與目前的希伯來文聖經和七十士譯本聖經略有不同,可能是
來自不同的抄本或者是其他非舊約聖經的來源。
3.希律詢問基督出生的時間(星出現的時間),並計誘博士意圖查出基督
的蹤跡。 v7-8
(四)星星引導博士們見到基督,博士們俯伏敬拜小孩,又獻上禮物。v9-11
●「進了房子」:比照路加的記載,可知道這時候離耶穌誕生可能已經有
一段時間了,約瑟和馬利亞以經由馬棚搬入房子了。
●「乳香」:一種有香味的樹脂,用於聖殿獻祭。
●「沒藥」:是一種名貴的香料,用於燻香或殯葬。
●「黃金」、「乳香」、「沒藥」:可能與彌賽亞的職分有關,或者也可
能只是東方的名貴特產,並無特殊的
意義。不過這些禮物也顯示這些博士
應該頗為富有。
(五)博士被指示不要回去見希律,就由其他路回本地去了。 v12
四、由伯利恆到拿撒勒(二章13-23節)
(一)天使指示約瑟帶小孩逃往埃及躲避希律的殺戮,應驗舊約的預言。v13-15
◎「埃及」:並非大希律的管轄地區,又有不少猶太僑民,邊界又離伯利
恆不遠,所以是理想的避難地點。
◎15節引自何西阿書十一章1節,原文指的是以色列人而非基督。馬太在
此似乎是把耶穌當成新以色列人,重寫以色列人的歷史,以與舊以色
列人對照。
(二)希律屠殺伯利恆城以及周圍兩歲以內的男孩,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
v16-18
◎此處引的聖經出自舊約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5節,本是指拉結的墳墓在「
拉瑪」,而西元前586年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會經過拉瑪,所以先知用
拉結看到她的子孫被擄而傷痛哭泣來表達國族的悲哀。而馬太以這段經
文來表達伯利恆城遭此大禍,實在是有如拉結再哭泣一次一樣。
◎這個事件並沒有普遍出現在其他史書中,可能一方面是因為大希律的暴
行實在是不少,而伯利恆並不是大城(人口大約不出一千人),兩歲以
下的嬰兒可能不到二十人,因此這件事情並不見於一般的正史之中。
◎「馬太的解經方式」:我們解釋聖經時,主要的目的是找出作者的原意
。聖經的權威部份並非在作者的人格與習慣,而在於作者所表達的思想
。耶穌時代的拉比習慣用「夫子式解經法」來用舊約經文印證自己所要
表達的思想。保羅在加拉太書為了反駁這些拉比的思想,也使用了這種
解經法。馬太福音的作者要寫信給猶太文化下的基督徒,顯然也必須藉
助於這種當時猶太人熟知的解經法。我們應該進入猶太的夫子式解經法
來瞭解作者要表達的含意,並瞭解這樣的解經法引證聖經不過是為了當
自己既有的觀念的佐證。既然權威是作者寫這本書所要表達的思想,而
不是作者的表達方式,我們閱讀時小心過濾什麼是「表達方法」什麼是
「表達出來的思想」,以及什麼是該聽從與效法的權威,這是解經者應
該盡心力的地方。
(三)希律死後,天使指示約瑟回以色列加利利境內的拿撒勒城去,也應驗了先
知的預言。 v19-23
●「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經死了」:這裡的「人」是複數,可能馬太有
意無意的要把耶穌當成是第二個摩西,出埃及記四章19節中有類似的記
載。
●「拿撒勒」:本是約瑟和馬利亞的舊居(路加福音二章4節)。
◎大希律死後,版圖分為三塊:亞基老管理撒瑪利亞、猶大、以東。希律
安提帕管理加利利及比利亞。腓利管理其他地方。亞基老王因為殘酷(
剛剛登基就殺了三千人)且統治無方,於西元六年被羅馬皇帝撤職放逐
,由羅馬巡撫接管其領土。
◎「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他將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這一段話並未在
舊約中出現,可能馬太認為:
1.「拿撒勒」音近於以賽亞書十一章1節的「枝子」(大衛的後裔)。
2.「拿撒勒人」的希臘文和「拿細耳人」的希臘文接近。
其中以前者比較可能。
而此處的「先知」,是複數型態,引用的方式也與馬太引用聖經的習慣
不同,可能是馬太意圖表達這裡是籠統的綜合聖經中的觀念,而非經文
的直接引句。
貳、君王使命的準備(三章1節到四章25節)
一、施洗約翰的傳道(三章1-12節)
○馬可福音一章1-8節、路加福音三章1-9節、15-17節、約翰福音一章19-28節
(一)施洗約翰在曠野傳道,主題是「天國近了,當悔改」。 v1
●「曠野」:死海的西面。
●「天國」:就是其他福音書的「神國」,馬太應該是為了避諱之故,使用
「天國」一詞。意思就是「上帝掌權的地方」。
●「悔改」:不只是只「轉變心意」,更是指「離棄罪惡,全然轉向上帝」
之意。
(二)施洗約翰的身份是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中的「聲音」。 v3
●「聲音」:取自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表達施洗約翰是彌賽亞的先鋒
。昆藍社團(死海古卷的抄寫團體)也把同樣的經文應
用到自己身上。
◎「預備道路」:這是東方王侯出遊的慣例,要派遣先鋒預告他們的來臨
,並且會為這些王侯填平坑窪、剷平山丘,修直道路。
(三)施洗約翰的衣著特殊、食物簡單,吸引了眾人到約但河內認罪受洗。v4-6
●施洗約翰的衣著類似古代先知的衣著,和以利亞的裝束尤其接近(參考
列王記下一章8節)。
●「蝗蟲、野蜜」:今日仍是當地游牧民族的食物。
●「受洗」:當時如果外邦人想改信猶太教,猶太人就替他們施行這種
象徵意義的洗禮。單就字面上的意義,無法判定當時的洗
禮方式到底是如何(「全身浸入」或者是「以水灑在頭上
」)。這種洗禮是「一次性」的,而昆蘭社團的洗禮則是
重複性的。
◎洗禮本是外邦人入猶太教的儀式,而約翰呼召猶太人出來接受洗禮,
意思就是要猶太人承認自己以前的生活宛如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所
以今天要把自己當成一個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重新立志加入敬畏上帝
的信仰。是一種悔改性的儀式。
(四)施洗約翰教訓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不要以上帝選民的身份自誇,要活出真
實悔改的生活來。 v7-9
●「法利賽人」: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
,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
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
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
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撒都該人」:是猶太教中的一派,成員多半是富有的祭司,信仰以
摩西五經為主要根據,不接受口頭傳統,不相信有天
使、鬼魂和復活這些事。而他們不接受復活的主要理
由就是「無法由摩西五經中找到任何證據」,所以他
們不須要相信。
●「也來受洗」:直譯是「來到他的洗禮」,意思可以指「來受洗」或
「來到他洗禮的地方」(目的是觀察)。
●「忿怒」:指「將來的最後審判」。
●「石頭」:在希伯來文中「石頭」和「子孫」的發音近似,所以這句
話其實語帶雙關。
●「興起」:「使生出」。
(五)施洗約翰認為時間緊迫,審判將至,自己的施洗只是要人悔改,但在他後
面來的那一位是更尊貴、更有能力的,要用聖靈與火來施洗,且要施行審
判。 v10-12
●「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也可以譯為「用水給你們施洗,表
示你們悔改」(新譯本),亦即悔改可能是施洗約翰洗禮的先決條件而
不是結果。
●「提鞋」:這包括了脫鞋和解鞋帶的動作,當時拉比的門徒有服侍老師
,但是不包括「脫鞋」這種卑賤的工作。
●「用聖靈與火」:原文只有一個前置詞,表達後面接著的兩個名詞有緊
密的關係而連為一體,因此這裡表達的應該是一種洗
,一種有火般煉淨作用的「聖靈之洗」。
二、耶穌受洗(三章13-17節)
○馬可福音一章9-11節、路加福音三章21-22節、約翰福音一章32-34節
(一)耶穌由加利立到約但河,要受約翰的洗。 v13
◎這裡表達接受約翰的洗禮是耶穌主動的選擇。
(二)約翰攔住耶穌,而耶穌以「理當盡諸般的義」來回應約翰。 v14-15
●「暫且」:「目前」的意思。
●「盡」諸般的義:「達成」、「完成」的意思。
●「盡諸般的義」:「完成上帝各樣的要求」。
◎耶穌不用受洗,他自己知道,約翰也知道,但是他卻為了與罪人認同並
承認施洗約翰的工作而接受這「悔改的洗」,這種降卑自己的動作,實
在令人動容。
(三)耶穌受洗由水裡上來時,天開了,神的靈降下,天上有聲音認定耶穌是上
帝的愛子,上帝喜悅的。
●「天忽然為他開了」:有些抄本沒有「為他」兩字。
●「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也可以譯為「這是我的兒子、蒙愛的、我
所喜悅的」。
◎聖靈用鴿子的形體、天父用人的語言表達他們對耶穌的認可,應該是為
了旁觀的人之需要。
三、耶穌受試探(四章1-11節)
○馬可福音一章12-13節、路加福音四章1-13節
(一)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經過了四十晝夜的禁食就餓了,這
時試探者來到。 v1-2
●「曠野」:在猶太人心目中,這是魔鬼活動的地區,也是昔日以色列人
出埃及後受上帝磨練的地方。
●「試探」:「引誘」、「試驗」、「磨練」。在這裡意指「不懷好意的
探問或誘惑」。
◎馬太在此特別指明耶穌的禁食是包括白天和黑夜,理由可能是因為當代
猶太人的一些禁食只在白天,晚上則照常吃喝。所以馬太要特別聲明。
◎「四十」:這個數字跟聖經中許多事蹟有關,例如摩西在山上四十晝夜
(出埃及繼二十四章18節)、以利亞禁食四十晝夜(列王記
上十九章8節)、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民數記十四
章33-34節)。
(二)試探一:地點:在曠野
內容: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吩咐石頭變成食物。
回應一: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
話。 v3-4
●「那試探人的」:指「魔鬼」。
●「你若是神的兒子」:原意應該是「你既是神的兒子」,而不是用來質
疑耶穌神兒子的身份。
●「神的兒子」:死海古卷中,以「神的兒子」當作「彌賽亞」的職
銜。
●「這些石頭」:路加的記錄是「這塊石頭」。應該是記錄的重點不
同所致。
●「食物」:bread,當地熟悉的餅。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引自申命記
八章3節。
◎這試探引誘耶穌不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單單因為自己是上帝的兒
子,就決定行神蹟來解決自己飢餓的問題。基本上和伊甸園中對亞
當、夏娃的引誘相當,就是期盼自己能脫離上帝的心意,自己決定
一切。而當日亞當的環境優渥,耶穌的環境卻是飢餓艱困,其間的
成敗差異,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耶穌並不否認人對食物的需要,這是我們思考時不能偏廢的。
◎當時的猶太人中流傳一種看法,認為彌賽亞國度中,貧窮與飢荒都消失
,遍地都是食物,因此這試探可能與這種傳說有關。
(二)試探二:地點:在聖殿頂上
內容: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
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回應二: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v5-7
●「聖城」:指「耶路撒冷」。
●「殿頂」:原文是「殿的翅」,大概是指聖殿建築中最高或懸空突出之
處,當時的聖殿高約180尺。
◎撒旦所引的聖經出自詩篇九十一篇11-12節,卻忽略了「在你行的一切
道路上」。
◎耶穌使用的經文是申命記六章16節。
◎這試探引誘耶穌測試上帝的保護與應許,當耶穌一跳下去,就顯示
耶穌並不是真的相信上帝會在必要的時候保護他,所以他必須在不
必要的時候測試一下證明給別人以及自己看一看。
◎這試探也可能與當時的傳說有關,約瑟夫的猶太古史記載當彌賽亞出現
時,會在聖殿頂上顯明自己,那是他出現的記號。
(三)試探三:地點:最高的山
內容: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耶穌看,對耶穌說:你
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
回應三:耶穌要撒但退去!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 v8-10
●「最高的山」:可能是異象中的經歷,而非指世界上最高的山。
◎耶穌引的經文是出自申命記六章13節
◎這試探引誘耶穌不要用十字架的巨大代價(可以看看耶穌客西馬尼
園的禱告)來贏取榮耀,而透過向撒旦屈膝的簡單方式換得榮耀。
◎魔鬼引誘耶穌不理神的旨意,單運用『神子』的身份,或藉助魔鬼的能
力去滿足自己的肚腹、超越感、與權力慾。另外,魔鬼的試探也可能關
乎耶穌的使命,慫恿祂先顧及百姓的肉身需要,繼而施行神蹟招來徒眾
,最後運用手段稱王稱霸。
◎耶穌對魔鬼的答覆,均引自聖經。(申六13、18、八 3)。經文原來都
論到昔日以色列人四十年漂流曠野的歷史教訓。
(四)結果:魔鬼離開耶穌,有天使來伺候耶穌。 v11
●「伺候」:「照料」,在聖經中此字多與「食物」有關。
四、耶穌開始在加利利傳道(四章12-17節)
○馬可福音一章14-15節、路加福音四章14-15節
(一)耶穌在施洗約翰下監後,退到加利利一帶去。v12-13
●「退」:此字在馬太其他地方有「為安全的緣故,而離開」的意思。
●「加利利」:字義是「圓圈」。是巴勒斯坦北方的省分。總人口可能
上百萬,此處是外邦人與猶太人雜處的地區。
●「迦百農」:位於加利利海西北岸,那時是蓬勃的市鎮及交通要塞。
●「靠海」:指「靠近加利利湖」。
●「在....邊界上」:應該譯為「在....境內」。
●「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加利利是這兩支派共得的產業(約書亞記二十
章10-16節、32-39節)
(二)這舉動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話。 v14-16
●「有光發現照著他們」:原文是「有光初顯璀璨,照亮他們」。
◎本段引自以賽亞書九章1-2節,可能是馬太自己的翻譯(因為與七十士
譯本的翻譯不同)。意思是指加利利地區的人屢遭外邦人入侵,有如
處於黑暗死蔭之地,而今蒙彌賽亞之光照。
(三)耶穌開始傳道,內容是「天國近了,應當悔改」。 v17
五、耶穌呼召四漁夫(四章18-22節)
○馬可福音一章16-20節、路加福音五章1-11節
(一)耶穌在加利利海邊呼召彼得和安得烈為門徒。 v18-20
●「彼得」:相當於亞蘭文的「磯法」,「石頭」的意思。
●「安得烈」:希臘名字,可以顯出加利利混雜的文化。
●撒「網」:原文是指圓形的「拋網」。
●「來跟從我」:就是「來作我的門徒」的意思。
◎對照約翰福音一章35-42節的記載,彼得和安得烈與耶穌已經有過接觸
,不過似乎沒有下定決心要跟隨耶穌,到了這時候才決定要放棄一切
跟隨耶穌。
(二)又呼召在西庇太船上補網的雅各和約翰為門徒。 v21-22
六、耶穌向大眾傳道(四章23-25節)
(一)耶穌走遍加利利,在會堂教訓人、傳福音、治病。 v23
●「會堂」:各處猶太人在安息日舉行集體崇拜的場所,管會堂的人通
常會邀請外地到訪的猶太人講道。所以耶穌和後來的保羅
可以在會堂傳福音。
◎根據約瑟夫的記載,加利利地區共有204個村鎮,每地人口不及兩萬。
(二)耶穌的名聲傳遍了敘利亞、加利利、低加波利、耶路撒冷、猶太、約但河
外的地區。 v24-25
●「低加波利」:字義就是「十邑」,指加利利以東及東北的地區。
●「約但河外」:指約但河以東的地區。
◎這時耶穌的名聲已經超過以色列的範圍,甚至連附近的地區都受到影響
了。
參、登山寶訓(五章1節到七章29節)
○路加福音六章17-49節
◎此段講論,不一定一次說完,也不一定沒有重複說。
◎此段風格:1.Poetical 詩歌體裁
2.Pictorial 具體例證
3.Poverbial 格言性質
◎本段的釋經法:1.文學上的誇張法
2.一般性原則的解釋法
3.以經解經的原則
一、八福(五章1-12節)
☆整個八福的語法是:「有福啊!xx的人,因為xxxx」。
(一)耶穌上山,門徒進前,耶穌開口教訓眾人 v1-2。
●「門徒」:應該是泛指跟隨耶穌的人,其中應該摻雜有十二門徒在內。
◎這裡可能等於路加福音六章的平原寶訓,或是不同場合底下類似的講道
。如果兩篇講道是等同的話,大概馬太福音五章1節提到的「耶穌就上
了山」是一種概括性的描述,而路加福音記錄比較多的細節。路加福音
六章17節的「平地」可能是指山丘地帶稍微平坦的地方。
(二)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v3
●「虛心」:原文指「極其窮困,一無所有」,此字常來形容「討飯的人
」。在此譯做「靈命貧乏」會比較準確。
●「虛心的人」:「靈裡貧窮的人」,自知靈性貧乏,在上帝面前無可依
恃的人。
●「有福了」:指「有福氣」、「可慶賀」、由心裡呼喊「多麼快樂啊!
」的意思。
◎靈裡貧窮的人自知自己靈性貧乏,在上帝面其無可依恃,因此只能仰賴
上帝的恩典,這樣的人,上帝要把天國的福份給他們。
◎我們來到上帝的面前,自覺如何呢?是否深知自己靈性貧乏,只能依賴
上帝的憐憫?
(三)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v4
●「哀慟」:指「不能隱藏的深切悲痛」。
●「哀慟的人」:「為罪惡悲傷的人」,指為自己的罪和這世界因為罪惡
產生的不公平與不公義哀慟。
◎這樣的人上帝要安慰他們,亦即上帝終究要解決罪惡對個人和世界的影
響。
(四)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v5
●「溫柔」:「對神柔順,對人謙和」。
●「溫柔的人」:這種人為自己一無所求的心,知道沒有什麼是自己應該
擁有的。
●「地土」:指「上帝所應許的產業」。亦即暗指「天國」。
◎溫柔的人不追求擁有什麼,上帝反而給他們天國。
(五)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v6
●「飢渴慕義的人」:渴望實行上帝旨意的人,渴望個人稱義、個人行為
合於義並上帝的公義得以彰顯在天下。
◎上帝給這種人的賞賜就是:滿足他們的渴望。
◎前四福談到個人方面的心態與福份,其中第四福又是前四福的高潮,卻
也是前後四福的轉接。
(六)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v7
●「憐恤人的人」:以仁慈待人的人。可能是指那些為他人的罪惡、苦難
而哀慟的人。
◎上帝給這種人的回報,就是「以仁慈待他」。
(七)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v8
●「清心」:指內心的「專一」、「清潔」。
●「清心的人」:「內心清潔無偽的人」、「心地純潔的人」。
◎這些專一心志等待上帝的人,上帝給他們的回報就是讓他們終究是等到
他們想要的,也就是見到上帝。
(八)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v9
●「使人和睦」:「促進和平」,「使人與上帝和睦」。
●「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因為他們所作所為酷似上帝的屬性。
(九)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v10-12
●「為義受逼迫」:因為要獲得個人的「義」(也就是為了信耶穌),或
者為了實行上帝旨意(也就是實現上帝的公義)而遭
受迫害。
◎11和12節是用來解釋第10節,耶穌一方面把「自己」和「上帝的義」劃
上等號,視為自己受苦等同於為義受逼迫。另一方面也用以前的先知當
榜樣來鼓勵聽眾在逼迫下還是可以歡喜快樂。
二、鹽和光(五章13-16節)
(一)門徒是鹽,如果失了味就只能丟棄無用。 v13
●你們「是」世上的鹽:指明基督徒本質上就是世上的鹽,而不是一條行
為律法,規定基督徒要「成為」鹽和光。
●「鹽」:有「調味」與「防腐」用途。在此指基督徒在世間也應該有「
防腐」和「調味」的效果。
●「鹽失了味」:當地使用的鹽是含有雜質的鹽,當鹽分使用完時,就只
剩下雜質,失去了鹹味。這些雜質有原來鹽的形狀,卻
失去了其本質,只能丟掉了。
◎「鹽失了味」,應該不是警告基督徒必須努力成為世界的防腐與調味劑
,否則會被丟棄。而是表明如果是基督徒,本質上應該就有鹽的功能,
如果沒有鹽的功能,那就顯明內在沒有鹽的特質,只不過是無用的雜質
。
(二)門徒是世上的光,目標是讓人看出上帝,把榮耀歸給上帝。 v14-16
●「燈台」:指一個大小可以用手掌托住,用來燃點橄欖油的器具。
●「斗」:木頭做的量穀器,容量約九公升。
◎這裡指出門徒有如上帝所建的城、所點的燈,除了消極的調味與防腐之
外,也積極的彰顯上帝的工作效果,讓人看見上帝,也看見希望。
三、律法(五章17-19節)
(一)耶穌來不是要廢掉舊約,而是要成全舊約。 v17
●「廢掉」:原文是「放鬆」的意思。
●「律法」:指「摩西五經」。
●「先知」:泛指摩西五經以外的舊約聖經。
●「成全」:「建立」、「堅立」、「證實」、「完全」。
◎當然,耶穌如何成全律法有許多種不同的意見,一方面耶穌的替死達成
了律法的公義要求,另外耶穌的行為實現了律法的義的標準。這是最普
遍的說法。
(二)律法的本質是不能廢去的,人也不應該自己廢去律法或者是教訓人廢去
律法。 v18-19
●「我實在告訴你們」:原文直譯是「阿們,我告訴你們」,表達跟著的
話非常重要,要鄭重聲明。
●「點、畫」:希伯來文的特性中,一點一畫將左右文字之含意。「點」
是希伯來文中最小的字母。
◎耶穌在此堅定的表達舊約聖經都是永恆的,也是不能廢去的。
◎「天國的大小」:應該是一種誇飾法,說明廢掉律法是完全違背天國原
則的。另外「稱為最小」也可能是為了與前面的「最
小的一條」、「一點、一畫」對應,以加深聽者的記
憶(亦即是一種修辭方式)。
四、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 v20-48
☆本段舉出六個例證來說明何謂「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每一段都是先
引述猶太人在會堂中常聽到文士對律法的解釋,然後耶穌再說出他自己的意
見。
(一)前言: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 v20
●「義」:馬太福音的「義」與保羅的「義」用法並不相同,比較有「行
為性」的意思。
(二)發怒與殺人 v21-26
1.一般的教導論及「不可殺人」、「殺人的會受審判」。 v21
●「不可殺人」:這是十誡中的第六誡,「殺人」的原文意義是「謀
殺」。
●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指「地方法庭」的審判。
●「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出自民數記三十五章30-31節。
◎雖然兩句都是出於聖經,但是把民數記的律法和十誡的第六誡放在一
起,就減弱了第六誡的命令到行為層次。
2.耶穌將此律法還原到動機層面:動怒的要受審判、罵弟兄是拉加、魔利
的也要受地獄的火。 v22-23
●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與21節的「審判」相同,指地方法
庭的審判。
●「拉加」:「蠢材」、「飯桶」、「笨蛋」、「白癡」。
●「魔利」:「愚頑人」、「不敬神的傢伙」、「罪大惡極」、「背逆
」。
●「公會」:猶太人的最高法院,由祭司長、長老和文士組成,總共有
七十一名成員。在當時,可以說是殖民地最高自治機關。
●「地獄」:由希伯來文「欣嫩子」音譯成希臘文。
欣嫩子谷是起初猶太人們以嬰孩為祭獻給迦南神摩洛的地
方。獻的方法是把嬰孩放在摩洛神像燒紅的雙臂中。
約西亞王(列王記下二十三章10節)廢除這種可憎的儀式
後,這山谷就成為焚燒垃圾的地方。那地方的火日夜不停
的燒著,所以被用來表示上帝要施懲罰的地方。
◎耶穌用「地方法庭」、「耶路撒冷公會」、「地獄」越來越嚴重的審
判來說明「導致謀殺的動機」也是上帝所不喜悅的。
◎傳統的教訓告訴百姓:「謀殺會換來地方法庭的審判」,但導致「謀
殺」背後的動機,亦即「生氣」、「認為對方沒有存在的價值」、「
罪大惡極、不應該活在世上」,卻不被討論。而耶穌這個教訓就是要
把「不可殺人」的觀念,落實到「動機層面」。
3.要積極的尋求與弟兄和好。 v23-26
●「一文錢」:羅馬帝國所用的最小銅幣。
●「審判官」:應該是暗指「上帝」。
●「對頭」:可能是指「懷怨的弟兄」。
◎「所以」:表達了因為前文提到上帝的誡命是要求到動機層面,因此
不但不能隨意向弟兄動怒,看弟兄是沒有價值或罪大惡極
無可救藥的,反而應該積極的解決與弟兄間的嫌隙。
◎獻祭本是意圖與上帝和好,但耶穌在此說明「與弟兄和好」應該是一
個意圖與上帝和好的人的生命表現。
◎25、26節意思應該是要我們盡量與有嫌隙的人和解。這種表現方法則
應該是一種演講的技巧。
(三)姦淫 v27-30
1.一般的教導論及「不可姦淫」。 v27
●「不可姦淫」:是十誡裡的第七誡。
●「婦女」:此字可以泛指「成年女性」或者指「妻子」,這裡也許是
指「已婚婦女」。
●「就動淫念」:「就對她動情慾」或者也可以翻譯為「要使她動情
慾」。
◎單單這樣教導律法,只是讓人不做姦淫的行為,卻沒有處理意淫的問
題。
2.耶穌表明「不可姦淫」的誡命應該是深入到動機層面,「意淫」也是上
帝所不喜悅的「姦淫」。 v28
3.面對罪惡,寧可壯士斷腕,以拯救自己免受地獄的審判。 v29-30
●「右眼」、「右手」:可能指「最好的眼睛」、「比較有用的那一隻
手」。
◎這應該也是利用誇飾法來表明我們對罪惡應該要慎重看待,力圖斷
絕罪惡的影響力。早期的教父「俄利根」就自己閹割了自己,這種
行為應該是誤解了這裡的意義。
(四)離婚 v31-32
1.一般的教導論及「休妻要給休書」。 v31
●「休書」:「離婚證明書」,在當時必須由男方寫給女方,以免日後
男方又回來干擾女方的生活,或者日後女方被誤認為淫婦
。
◎此處引自申命記二十四章1-4節
◎當時對於離婚,有兩派看法:
(1)希列(Hillel)派:在任何情況下皆可休妻,甚至包括「妻子燒焦
了飯」這種微不足道的理由。
(2)沙買(Shammai)派:比較保守,只准「淫亂」為休妻的理由。
2.耶穌表明:休妻如果不是為了淫亂的緣故,就是導致淫亂的發生。v32
●「叫他作淫婦」:直譯是「使她犯姦淫」。
◎當時婦人淫亂的結果應該是遭受「石頭打死」的處罰,因此,這裡也
可能是暗示「婚姻到死方休」。
◎耶穌在此表明,隨意休妻,將導致淫亂的事情發生。上帝心目中的婚
姻是「到死為止」的,因此隨意的休妻,在上帝眼中,這「休書」並
不成立。因此,兩人的婚約仍然有效,導致被休的婦人另外結婚,也
等於干犯前一次的婚約。不過這一切的責任卻應該在一開始休妻的男
人身上。
◎馬太福音十九章3-11節耶穌對於休妻有更完整的解說,談到摩西是因
為以色列人心硬,才要求寫休書休妻(原來是可以隨意休妻,又隨意
叫妻子回來)。
(五)起誓 v33-37
1.傳統的教訓要人「不可以背誓」。 v33
◎當時的文士發展出了許多「發誓技巧」,認為某些誓言是不必守的,
某些誓言就非守不可。他們認為沒有提到上帝名字的誓言就不必守,
而耶穌表明,甚至沒有發誓也應該實話實說、信守諾言。
2.耶穌表明:不可以起誓,因為發誓並不能實質增進自己話語的可信度,
而應該實話實說。 v34-37
●「大君」:指「上帝」。
●「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原文直譯是「是,是;不是,不
是」。意義是「簡單的說『是』
,或『不是』」。
●「惡者」:原文可能是雄姓,指「魔鬼」。或中性指「邪惡」。
◎當時的人習慣用「發誓」來增加自己話語的可信度,常指天指地或指
聖殿、指頭來發誓。然而所發的誓言又未必做到。因此耶穌要人直接
實話實說,不借用自己無法掌握的其他權威來讓別人更加相信自己。
◎「實話實說」是通則,「不可以發誓」就應該是耶穌演講時用以加深
聽眾記憶的誇飾法。耶穌自己起誓(馬太福音二十六章63-64節),
保羅也起誓(羅馬書一章9節,由此可知「不可起誓」是耶穌用誇飾
法來表達,重點是期待基督徒有誠實的人格。
(六)報復與愛仇敵 v38-48
1.一般的教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v38
◎引自出埃及記二十一章24節。這一段本來是民事訴訟的標準,卻可能
被引用來支持報復的正當性。訂定這樣的標準是因為當日常常有「過
度報復的情況」,而富有的人可能會以錢規避刑罰,所以必須訂定公
平的刑罰標準。
2.耶穌說明:天國的倫理是「不報復」、「肯吃虧」的倫理。 v39-42
●「外衣」比「裡衣」昂貴,而且律法規定不可以把他人抵押的外衣留
置過夜,因為外衣常常是睡覺用的蓋被。
●「強逼走路」:當時的羅馬政府規定人民必須為政府做種種義務工作
,其中就包括強迫運送包裹或貨物。例如:馬太福音
二十七章32節,羅馬兵丁就強逼西門為耶穌背十字架
。不過當時法律規定,兵丁只能要求平民代拿貨物走
一里路。
◎「打你的右臉」:在慣用右手的情況下,被打右臉是「用手背打人」
,這在當時是極大的侮辱,摑人者可能要賠上鉅款
。
◎其實舊約利未記十九章18節就有:「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
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的記載。
◎當然,這裡不是說司法應該偏袒惡人,而是說明天國的子民必須隨時
準備接受損失,而不採取個人性的報復。而公正的司法與上帝公義的
要求,仍是不可少的。
3.一般的教訓:「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v43
◎引自利未記十九章18及34節。原文並無「恨你的仇敵」,這是文士們
自己加上去的。耶穌就拿掉這後面外加的一句,把該律法的真正精神
表明出來。
4.耶穌表明天國的倫理是「愛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v44
●「仇敵」:原文是「複數」形式。
5.不報復、愛仇敵的基督徒就像天父的兒子。因為天父也把好處給壞人。
v45
●「兒子」:有「同品質」的意思。亦即天父善待惡人,因此基督徒如
果有天父的性格,應該也會善待自己不喜歡的惡人。
6.只愛自己所愛的人則與罪人所行的無異。 v46-47
◎稅吏和外邦人都是當時受人輕視的罪人。稅吏指為羅馬政府徵稅的猶
太人,外邦人則指不認識上帝的非猶太人。
7.因此,天國的子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 v48
◎根據上下文,這裡指的應該是「愛仇敵」方面的「完全」。
五、善事(六章1-18節)
(一)把善事行在人前,故意要人看見,這種善事就不會得上帝的賞賜 v1
◎「善事」:原文是「義」。
◎本段舉出三項猶太人認為是善事義行的舉動為例子:「施捨」、「禱告
」、「禁食」。
(二)施捨 v2-4
1.假冒為善的人施捨目標是要得人的稱讚,既然他們已經得到人稱讚的賞
賜,那上帝就不需要報答了。 v2
●「假冒為善」:原文為「演戲者」、「演員」。
●「賞賜」:直譯是「工價」。
●「得到了」:商業用語,意思是「全部付清、備有收據」。
◎耶穌用商業術語巧妙的諷刺這些意圖以施捨換取人的稱讚之人的心態
以及上帝的審判。既然這些人已經得到了人的稱讚,他所做的一切好
事都已經獲得應有的報答,那上帝就不需要額外的賜福了。
2.要暗中施捨,上帝必然報答。 v3-4
◎「左手....右手」:應該是「向自己保密的意思」,連自己也不時時
想起自己是做了一件義行。
(三)禱告 v5-15
1.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公眾場合禱告,故意叫人看見。這樣的人已經獲得
人的讚賞為賞賜。 v5
◎耶穌的這個教訓是基於猶太人的傳統多教導人要在會堂或街道禱告。
不過耶穌並沒有指責在公眾場合禱告的行為,而是指責在公眾場合禱
告,目標是「要人看見」這種心態。猶太人重視宗教信仰,當眾禱告
可以讓人家以為自己敬虔。
2.禱告應該暗中進行,不顯揚自己的虔誠,這樣的禱告才蒙上帝的賞賜與
喜悅。 v6
●「內屋」:「儲藏室」、「倉庫」。
3.不可以像外邦人用重複的話禱告,以為話多才會蒙上帝垂聽。然而其實
早在我們禱告前,我們的需要上帝已經知道。 v7-8
●「重複話」:堆砌的、機械式的話。
◎「禱告」,在這裡變成「功德」,長度越長,似乎功勞越大,越能蒙
上帝的賞賜,這樣的觀念,即使在今日仍然在基督徒中盛行。而且由
第八節中可以看出第七節禱告的內涵基本上是「自己的需要」。為了
自己的好處,意圖用禱告的長度來換取上帝的垂聽,基本上就是自私
的功德主義。而耶穌表明上帝根本在人禱告前就已經知道人的需要了
。
4.主禱文(耶穌教導人的禱告) v9-13
(1)願人尊天父的名為聖。 v9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
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聖」:希臘形容詞「hagios」,原意為「不同」或「分別」。
動詞「hagiazesthai」,意為不同,給予一個獨特的地
位。
◎「尊你的名為聖」:可說「求你使我們能夠把與你本性和品格相
稱,也是你所要求的獨一的地位獻給你」。
◎「我們在天上的父」:「我們」 指大家而非個人,
「在天上」 提示了上帝的聖潔與能力,
「父」 象徵著造物主與我們的關係是親
密的。
◎耶穌在馬可福音中,只有六次稱上帝為父,且從不在門徒圈子外
使用,可見此關係並不隨興而成,必須敬虔看待和有相當的體認。
(2)願上帝的國降臨,也就是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v10
●「國」:神的國,即指神的旨意能像在天上那樣完全的實行在地
上的一個環境。(可參考馬太福音三章2節、四章17節)
,所以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是解
說「你的國降臨」。
◎這一句禱告,就表明上帝的國還沒有完全降臨。
(3)求天父賞賜日用的飲食。 v11
●「日用」:epiousios,原指「跟著的一天」。
●「賜給」:原文的時態表示是「繼續賜給」。
◎這是謙卑的知道自己依靠上帝而存活,故求他賜日用的飲食。
(4)赦免我們的過犯。 v12
●「債」:在猶太人的觀念中,看犯罪如同欠債一般,這裡就是用來
指「罪惡」。
◎求上帝赦免我們的過犯,正如基督徒的生命中所表現出來的赦免一
般。然而,我們是否真的因為知道我們是蒙赦免的一群,因此也願
意赦免虧欠我們的人呢?
(5)不叫我們遇見試煉,救我們脫離凶惡。 v13
●「遇見」:「帶入」、「領入」的意思,而不單單是「遇見」。
●「試探」:peirazein,可能是「試探」或「試煉」,不過在此應
該是翻譯成「試探」比較恰當。
●「救」:「搶救」、「保護」。
●「凶惡」:指那「惡者」,即魔鬼。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本句
是後來加入的,早期的抄本皆無此字。
◎ 「不叫...凶惡」:表示不要讓我們遇到無法抵受的試探或試煉
,並救我們脫離魔鬼的權勢。
◎這種禱告,和前面7、8兩節所說的那種為了自己的需要用重複的
話語來換取需要滿足的禱告相當的不同。一方面耶穌所教導的禱
告是以天父的名和國度為優先考慮。談到自己的需要時,也是本
於上帝知道自己的需要,不過自己卻沒有把握解決自己的需要,
所以求上帝補足自己所不能與不足的。充分尊重上帝的主權,也
表達出我們對上帝的仰賴,研究過這樣的禱告,應該就很清楚一
般所謂「上帝知道我們的需要,所以不需要禱告」的錯謬了。這
樣的禱告,也應該能夠把我們禱告的焦點由「自己的需要」轉到
「與上帝的對話」之上。
我們自己的禱告,和所接受的禱告教導,是怎樣的呢?是強調重
複話、禱告長度、禁食禱告等功德主義的禱告,還是類似耶穌所
教導的禱告。
5.要饒恕別人的過犯,才能蒙上帝的饒恕。 v14-15
●「過犯」:「偏差」、「矢不中的」的意思。
◎饒恕別人的過犯應該是基督徒的生命表現,因為深知自己承受重大恩
惠,蒙上帝的饒恕與救贖,因此自然產生饒恕的行動。
(四)禁食 v16-18
1.假冒為善的人禁食的時候故意讓人看出他們正在禁食,這樣的禁食已經
獲得人的讚賞為賞賜了。 v16
●「禁食」:摩西律法規定百姓一年一次(贖罪日)禁食,表示為罪痛
悔。(利23:27)日後猶太人增添了其他紀念國難的禁食
日。(斯9:31;亞7:5;8:19 )耶穌時代法利賽人一週
禁食兩次,在週一和週四禁食。施洗約翰的門徒亦用禁食
表明他們悔改的心志。而法利賽人禁食時常常表現出憂愁
或鬱鬱寡歡的樣子,甚至把灰塗在臉上,這就是耶穌所攻
擊的偽善禁食。
2.耶穌教導禁食時應該照常整理儀容,不追求人的讚賞,然後上帝要報答
這樣的禁食。 v17-18
●「梳頭」:「把油擦在頭上」,猶太人在歡樂的時候才擦油洗臉。
六、在世應有的追求方向 (六章19-34節)
(一)不以錢財為自己的標竿 v19-24
1.不要汲汲營營於地上的財寶,因為地上的財寶並不永恆。 v19
●「不要....積儹」:原文是「停止以往的積儹」。
◎這裡禁止的是「為自己積財」,亦即禁止的是「自我為中心的積聚財
富」。
2.要積財寶在天上,因為天上的財寶是永恆的。 v20
3.看重哪一方面的財寶會導致我們的心也在那裡。 v21
4.而看重的方向正確與否,影響重大。 v22-23
●「眼睛」:在舊約聖經常代表一個人的心志與取捨。
●「嘹亮」:原意是指「單一」,後來轉變為「健全」、「專一」的意
思。
●「昏花」:「敗壞」、「邪惡」。
5.一個人只能事奉一個主人,不是事奉上帝,就是財利。 v24
●「事奉」:直譯是「做....的奴隸」。
●「瑪門」:是亞蘭文的音譯,意思是「財富」、「產業」。
◎「惡....愛」:這是一種誇張的用法,表達「最愛」、「次愛」的意
思。
(二)不要憂慮 v25-34
1.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穿,因為生命勝於飲食、身體勝於衣裳。 v25
●「憂慮」:指「心裡惶亂焦慮」。
◎25節之前的「所以」表達了這一段與上一段之間的關係,就是因為我
們不當錢財的奴隸,不汲汲營營於地上的財寶,所以在日常生活中的
具體表現就會是「不憂慮」。亦即憂慮日用飲食與生活所需就是以財
富為主人的表現。現在的你我,到底過的是怎樣的生活呢?
2.上帝看重天上的飛鳥與野地的植物,所以一定更看重我們的生命。
v26, v28-30
●你「想」:「仔細察看,從中學習」的意思。
●「百合花」:泛指生長在野地,乏人照顧的花朵。而非特指今日的「
百合花」。
3.即使憂慮也沒有用,所以更不用憂慮。 v27
●「思慮」:同25節的「憂慮」。
●「壽數」:也可以翻譯做「身量」。
●「一刻」:可以指「一肘」或「歲數」。
4.不要憂慮日用的飲食與生活所需,這些需要天父知道。 v31-32
5.要先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上帝會把日用的需用賜下。 v33
6.結論:不要為明天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直譯是「明天會為自己憂慮」。
七、不要論斷(七章1-6節)
(一)不要論斷人,以免被論斷。 v1-2
●「論斷」:原文有兩個字,第一字母是「κ」時,指著「審判」
的意思,不是「κ」開頭的字則指著一般的判斷,而
這裡的論斷以及聖經中禁止的論斷都是「κ」開頭。
◎「免得你們被論斷」:應該是指「被上帝論斷」。
(二)「論斷」就是只看見別人身上的弱點而不顧自己更大的問題? v3-4
●「刺」:原文也可以解釋成「微塵」。
◎論斷本身就是自己扮演上帝來審判人,本質上就是「樑木」型的問題。
如果論斷的人本身犯了重大的錯誤,那他又如何幫助人解決道德上的小
偏差呢?
(三)然而仍要分辨,不把好的真理給不能領受的人。 v6
◎雖說基督徒不應該搶奪上帝的職分,宣判人的罪,有如末日審判一樣。
但是應該要適當的分辨傳福音的對象,把適當的信息給人。
八、上帝要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七章7-12節)
(一)天國的定律:人祈求就給,尋找就尋見、叩門就開門,因為上帝要這樣。
v7-8
●「祈求」、「尋找」、「叩門」:原文的時態顯示這三個動作都是「持
續不斷」的。而且是命令句,應該翻
譯成「要祈求、要尋找、要叩門」。
●「就給」你們....「就給你們開門」:原文的時態是「被動」時態,是
「神給予」、「神開門」的意思。
◎這段教訓是耶穌鼓勵門徒要禱告或尋求上帝,因為上帝要善待禱告或尋
求他的人。
(二)正如我們疼愛兒女,拿好東西給兒女,上帝也疼愛我們,要給我們好東西
。 v9-11
●「不好」:「敗壞」、「邪惡」的意思。和主禱文的救我們脫離「凶惡
」同字﹐是個很重的字。
●「東西」:「禮物」。
◎餅和石頭相像,魚和蛇相似,並且餅和魚是當地人日常常吃的食物。7
(三)願意人怎樣帶自己,就要怎樣待人,這是律法與先知的內涵。 v12
●「律法與先知」:指「舊約」,亦即「己所欲,施於人」是舊約的總
綱。
九、要進窄門,因為走向滅亡容易。(七章13-14節)
十、要防備假先知,不是所有稱呼耶穌為主的人都可以進天國(七章15-23節)
(一)要防備假先知,他們的特質是類似披羊皮的狼,表裡不一致。 v15
(二)分辨假先知的方法就是透過他們的生活表現來辨認,內在的生命與外在的
表現是會一致的。 v16-18
●「壞」樹:「枯乾」。
●「壞」果子:「不好」。
●「就可以認出」:直譯是「你們將會認出」。
●「荊棘....葡萄」:某類荊棘上長的黑莓有點像葡萄。
●「蒺藜....無花果」:一些蒺藜的花可能與無花果混淆。
(三)因此沒有外在表現的人將受到上帝的審判,我們也可以由外在表現判斷
出一個人的內在生命。 v19-20
◎v19一字不差的重複自馬太三章10節。
(四)不是所有口頭上承認耶穌是主的人都可以進天國,只有真正遵行上帝旨意
的人才能進去。 v21
●「主啊」:原文可指「先生」、「老師」,不過七十士譯本以此字當成
「耶和華神」的代號,而且耶穌復活以後,門徒就是用這個
字「主」來稱呼耶穌。
(五)到審判的時候將許多人雖然曾奉耶穌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
」,還是無法進天國。 v22-23
●「那日」:專門術語,指「末日審判」的時候。其原文和路十章12節的
「審判的日子」同字。此字還出現在:馬太二十四章36節、
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4節。
●「我們不是....」:原文的句型是期待肯定的答覆。
●「明明的告訴」:有「在法庭上宣告的」意味。
◎顯然「傳道」、「趕鬼」甚至「行異能」,都不一定保證得救,然而今
日的信徒能不被這些外顯的能力所迷惑,而真的能由教導者的行為來分
辨真假先知嗎?這應該是可以多加思考的。
十一、結論(七章24-29節)
(一)聽耶穌的教訓而遵行的,有如建屋在磐石上,根基穩固。雖受到挑戰卻不
失敗。 v24-25
(二)反之,聽了不行的人根基不穩,無法承受挑戰。 v26-27
十二、眾人的反應:覺得稀奇,因為耶穌的話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 v28-29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直譯是「正當耶穌結束了這些話」。
●「希奇」:表示「驚訝而費解」的神態。
●「文士」:他們研讀、解釋並教導律法。
肆、君王醫病及行神蹟(八章1節到九章38節)
◎在這段經文中,馬太蒐集了耶穌十項神蹟、分為三組,中間插入兩段與門徒相
關的記載。
一、潔淨長大痲瘋的(八章1-4節)
○馬可福音一章40-44節、路加福音五章12-16節
(一)地點:下了山(傳講登山寶訓的山) v1
(二)主角:長大痲瘋的人。
舉動:拜耶穌,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v2
●「大痲瘋」:指一些惡性的皮膚病。
●「來拜他」:原文是「接近他、向他跪拜」。這種舉動對當時的大痲瘋
病人來說,是不合法的。
◎這人相信耶穌有能力使他潔淨。而且這人的禱告顯示他對上帝主
權的尊重,與今日許多基督徒的作法迴異。
(三)耶穌的反應:伸手摸他、說「他肯」、潔淨大痲瘋、要求保密、 要求遵
行律法的規定。 v3-4
●「只要去.. 禮物」:痲瘋病痊癒後需有祭司的證明,以及獻上祭
物,始能回復正常生活。
◎大痲瘋病是當時被視為不潔的病(利未記十四章),耶穌冒著被
傳染以及禮儀上不潔的危險去觸摸病人,他本不需要如此麻煩,
卻願意同時醫治病人的心靈。我們可以想像這樣的人沒有人願意
摸他,他一生都必須面對隔離與他人的厭棄,到耶穌面前不過像
乞丐想懇求王的憐憫,我們可以想像耶穌摸他時,他心靈的震撼
。耶穌的愛也在這樣禁忌的觸摸中表達無遺。
◎耶穌阻止神蹟被宣揚,可能是為了避免錯誤的彌賽亞狂熱(猶太
人期待一個政治性的救主,帶領他們脫離羅馬人的統治)。因此
耶穌在猶太地區所行的神蹟多半是避免宣揚的,而在非猶太地區
所行的神蹟,就鼓勵受惠者宣揚了(例如:馬可福音五章18-20
節)。
◎馬可福音記載此人沒有依照耶穌的吩咐,反而出去宣揚。 這樣的
宣揚為耶穌帶來許多困擾。
二、治好百夫長的僕人(八章5-13節)
○路加福音七章1-10節
(一)地點:迦百農 v5
(二)事由:一個百夫長來求耶穌去醫治他癱瘓的僕人。 v5-6
●「百夫長」:指領導一百人以下的軍官。
●「僕人」:原文可以指「小孩」(兒子)或「僕人」,不過平行的路
加經文用另一個希臘字明確的指出這裡生病的是「僕人」
。
◎路加福音的記載中,百夫長是請猶太的長老來請託耶穌,又請朋友來
阻止耶穌到他家中,而馬太福音把整個事件濃縮成兩個主人翁之間的
對話。
(三)耶穌首肯要前去醫治其僕人。 v7
(四)百夫長以自己不敢勞動耶穌到其家中,因為他相信耶穌有權柄治好其僕
人,正如他也有權不親自做事一樣。 v8-9
●猶太人因為宗教禮儀緣故,通常不輕易進入外邦人家中,所以此百夫
長一方面尊重耶穌的背景,一方面相信他的權柄,所以說他「不敢當
」。
●「不敢當」:「不足夠」、「不配」。
(五)耶穌稱讚百夫長的信心超越以色列人。 v10
●「實在」:原文就是「阿們」,此字所引出來的是一段嚴肅的宣告。
●「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另有可靠的抄本作「在以色
列中,我從來沒有遇見過」。
◎「敬畏」是一種今日我們不容易擁有的德行,我們能體會百夫長對上
帝的那種認為自己極其不配的心嗎?
(六)耶穌警告未來將有許多外國人可以進天國,反倒是有許多猶太人無法進去
。 v11-12
●「作席」:指「天國的宴席」或「彌賽亞的宴席」。
●「本國的子民」:直譯是「國度之子」,這是猶太人的慣用語指「承受
國度的子民」,也就是「猶太人」。
(七)耶穌治好百夫長的僕人 v13
●「照你的信心」:意思是「照你的信心所期待的」而非「照你信心的比
例」。
三、醫治彼得的岳母及許多人(八章14-17節)
○馬可福音一章29-34節、路加福音四章38-41節
(一)地點:彼得家裡。 v14
◎彼得是伯賽大人(約翰福音一章44節),結婚後定居迦百農(哥林多前
書九章5節,馬太福音八章5、14節),和他的兄弟安得烈兩家住在一起
(馬可福音一章29節),從事漁夫的工作。
(二)問題:彼得的岳母害熱病躺著。 v14
●「熱病」:可能與當地常見的瘧疾有關。
(三)耶穌治好彼得的岳母,彼得的岳母就起來服事耶穌。 v15
●猶太人的口傳律法禁止人觸摸患有某些熱病者,因此耶穌的動作有可能
有違背口傳律法的危險。
●「服事」:原文指「家中桌上的款待」,原文的時態顯示是「開始服事
」。
(四)到了晚上,耶穌醫病趕鬼。 v16
(五)這些都應驗了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v17
●本段經文引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節。
●「代替」:原文是「負起」。
●「代替」、「擔當」:原文都有「消弭」、「除去」的意思。
四、耶穌論及要跟從他的人(八章18-22節)
○路加福音九章57-62節
(一)耶穌離開人群,坐船到對岸。 v18
(二)有文士來表達他要跟隨耶穌到任何的地方,耶穌回應以自己沒有枕頭的
地方。 v19-20
●「夫子」:「老師」的意思,在馬太福音中,稱呼耶穌為「夫子」的
,通常不是耶穌的門徒。
●「狐狸....地方」:指的是耶穌自己居無定所,沒有生活的保障。暗
示這文士必須考慮清楚所要付的代價。
●「人子」:耶穌最常用在自己身上的名稱,在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一
次,除耶穌外,沒有人用過這名稱。舊約聖經中但以理書
七章 13-14節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人物,在末
世時上帝要託付他權柄、榮耀和統治權。而對耶穌來講,
一個「人」自我介紹稱自己是「人」,可以想像「人」這
個地位在耶穌心目中有特殊的意義,耶穌的這個自稱,更
顯出他的地位特殊。
◎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要門徒好好評估自己跟隨耶穌的代價。因為跟
隨耶穌不是憑一時的衝動就可以勝任,而是需要付上長期的代價。
然而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是否稀釋了跟隨耶穌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呢?
(三)有門徒要求先回去奉養父親,耶穌要求他來跟隨自己。 v21-22
●依據猶太人的習俗,埋葬死了的親人是神聖的責任,也是愛的表現
,至為重要連宗教義務都要延後處理。
◎如果此人的父親已經死了,顯然此人應該去埋葬他的父親,而猶太
人的殮葬習俗也是當日就要下葬,埋葬的事情根本不影響跟隨耶穌
的決定。顯然此人的父親尚未死亡,而此人是要求耶穌讓他奉養他
的父親,等到父親死亡再出來跟隨耶穌。
根據此處的經文,此人應該已經跟在耶穌周圍有一陣子了,而現在
才提出這個理由,顯然是個藉口(亦即其父親應有良好的奉養)。
所以耶穌以此話回答他。中心思想就是「神國」比「父親」重要。
◎「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靈性死亡的人可以去埋葬肉身死亡的人
,至於靈性活著的人應以天國的事工為
重。
五、平靜風和海(八章23-27節)
○馬可福音四章36-41節、路加福音八章22-25節
(一)耶穌上船,門徒隨行,遇到大暴風而耶穌卻睡著了。 v23-24
●上了「船」:特指耶穌和門徒常用的那一艘船,而非隨意的一艘船。
●「暴風」:原文是「地震」,指海裡忽然起了大震動。
●這種暴風由黑門山上橫掃下來,穿過約旦山谷,降到加利利湖面,
整個水面就掀起滔天巨浪。這暴風常常驟然而發,對湖上的船舶十
分危險。
◎通常橫越加利利海只要一、兩個小時,而耶穌在這短短的時間內還
是睡著了,顯示耶穌的肉體還是會疲憊,甚至可能工作的非常疲憊
。
(二)門徒來叫醒耶穌,要耶穌救他們。 v25
(三)耶穌責備門徒是小信膽怯的人,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平靜了。
v26
◎「斥責」:可能顯示這件事情與邪惡的勢力有關。
(四)眾人驚奇訝異,因為自然界的力量也聽耶穌的命令。 v27
●舊約常描寫上帝是宇宙的主宰,大有能力平靜海浪、制止狂風(詩篇
六十五篇7節、七十七篇16節、一0七篇29-30節、箴言卅章4節)。
如今耶穌居然能平靜風浪,讓還不相信耶穌是神的門徒覺得訝異。
◎門徒會找耶穌,顯然對耶穌有一點基本的信心或關心,但是似乎不認
為耶穌有真正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到上帝面前禱告時,是不是也是
急躁緊張的祈求,而沒有真正認定上帝能解決問題呢?
六、趕鬼入豬群(八章28-34節)
○馬可福音五章1-20節、路加福音八章26-39節
(一)地點:加大拉人的地方。
遭遇:兩個被鬼附的人由墳塋裡出來迎著耶穌。喊叫:時候還沒有到
神的兒子就來叫鬼受苦嗎? v28-29
●「加大拉」:在加利利海的東面,離岸邊約十公里,是該地區的首府。
不過這名稱可能可以泛指湖畔一帶的地方。此處屬於「非
猶太人」的境界。
●「上這裡來」:直譯是「來到這裡」。
◎馬太記載有兩個被鬼附的人,而馬可和路加則集中記載群鬼附身的那一
個人。
◎鬼提出兩點他們不應該被打擾的理由:一是他們與耶穌沒有關係,二是
最後審判之後受苦的時間還沒有到。而顯然這群鬼認得出耶穌的身份,
因而恐懼戰兢。
(二)鬼要求進入豬群,耶穌許可,鬼就進入豬群,使得豬群闖下山崖淹死了。
v30-32
◎「豬」:對猶太人來說是污穢的牲畜,所以這群豬的主人很可能不是猶
太人。
◎至於耶穌為何允許鬼進入豬群並鬼為何懇求要進入豬群呢?我想應該
找不到確定的答案,當然我們可以想到許多可能的答案,但是對於不
能確定的事情,我們還是承認無法確知比較好。如果需要一些參考答
案的話,可以到中神出版、吳羅瑜著的「馬太福音註釋卷上」中找到
一些參考資料。
(三)放豬的人進城去說明事實經過,整城的人出來見耶穌,並求耶穌離開當
地。 v33-34
◎顯然,耶穌為了救被鬼附的人,付出了一大群豬的代價,使得他們蒙
受重大損失,因此他們求耶穌離開該處。而在耶穌眼中,這個被人唾
棄的人的價值,遠超過這一大群豬。
七、醫治癱子(九章1-8節)
○馬可福音二章1-12節、路加福音五章17-26節
(一)地點:耶穌自己的城—「迦百農」。v1
●「自己的城」:指「迦百農」,耶穌的加利利宣教中心。
(二)主角:有人用褥子抬了一個癱子到耶穌面前來。 v2
●「褥子」:窮人的床,用布氈做的。
●「他們的信心」:顯然指癱子和帶他來者的信心。
(三)耶穌宣告癱子的罪赦了,引起文士們的議論。 v2-3
●「僭妄」:「褻瀆」。
◎「說僭妄的話」:在當時是必須被石頭打死的罪。
(四)耶穌質問文士為何心懷惡念?並質問說赦罪容易或說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
。 v4-5
(五)耶穌陳明自己宣告赦罪的原因是因為要表明他有赦罪的權柄,並以醫治的
神蹟來證明其宣告赦罪的合法性。 v6-7
◎以一般人的角度來看,宣佈某人的罪獲得赦免很容易,因為無從對
證。但叫癱子起來行走比較困難,因為結果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耶
穌在此藉著醫治癱子的神蹟,表明他有神的權柄,能赦免人的罪。
如果耶穌真的褻瀆上帝,上帝就不會給他力量行後面的神蹟了。
(六)眾人驚奇、歸榮耀給神。 v8
●「驚奇」:有古抄本做「惶恐」或「害怕」。
八、呼召馬太(九章9-13節)
○馬可福音二章13-17節、路加福音五章27-32節
(一)地點:稅關
主角:馬太
行動:耶穌呼召馬太來跟從他,馬太起來跟從了耶穌。 v9
●「馬太」:又名「利未」。
◎迦百農是當時重要的交通中心,此處能收到的稅收不少,馬太可以說
是任職於一肥缺之上。福音書沒有記載馬太之前對耶穌有多少認識,
不過我們可以想像馬太對耶穌的教訓與神蹟應該不會陌生才是。
(二)耶穌和稅吏、罪人一同參與宴席,遭法利賽人質疑。 v10-11
●「坐席」:一起吃飯,尤指彼此交談來往的意思。
●「稅吏」:專為羅馬帝國徵收稅款(如關稅、路費)的猶太人,常訛
詐人以飽私囊,並因其與外邦人常有來往,故於宗教上而
言視為不潔,與妓女、罪犯同列。
●「罪人」:不僅指道德鬆懈、觸犯律法的人,也包括那些不認同法利
賽人的律法立場,不以法利賽人的解釋為準則去遵行的人
。
●「稅吏和罪人」:在法利賽人的問句中,這兩種人共用一個冠詞,表示
這兩種人在法利賽人心目中是同一類人。
◎路加福音中記載這是在馬太家裡發生的事情。
(三)耶穌說明: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的著,並引舊約聖經來陳
明上帝的心意,並說明自己來世界是要呼召罪人。 v12-13
●「我喜愛憐恤....」:出自何西阿書六章6節。
●「憐恤」:原文是「立約的愛」、「堅貞守約的愛」。
●「你們且去揣摩」:原文是命令句,意即「去學習吧!」。是當時拉比
常用的說法,表示別人對某段經文有誤解或未能掌
握,需要進一步的思考。
●「不喜愛」:這是當時的習慣語法,用誇張的方式來表達「較喜愛憐憫
,次喜歡祭祀」的意思。
●「召」:有「邀請赴會」的意思。在當時彌賽亞宴席的背景下,此字表
現出相當值得令人玩味的背後含意。
◎顯然耶穌不是認為法利賽人是義人,完全不需要醫生,而恐怕比較是用
這樣的方式來諷刺法利賽人「自以為義」。
九、論禁食(九章14-17節)
○馬可福音二章18-22節、路加福音五章32-39節
(一)施洗約翰的門徒來見耶穌,質疑耶穌的門徒不像法利賽人與約翰的門徒
一樣常常禁食。 v14
●「那時」:可能就是筵席舉行之時,而按馬可福音的記載,當時法利
賽人和施洗約翰的門徒正在禁食。
●「禁食」:摩西律法規定百姓一年一次(贖罪日)禁食,表示為罪痛
悔。(利23:27)日後猶太人增添了其他紀念國難的禁食
日。(斯9:31;亞7:5;8:19 )耶穌時代法利賽人一週
禁食兩次,在週一和週四禁食。施洗約翰的門徒亦用禁食
表明他們悔改的心志。
◎由路加福音的記載可以看出發問者是法利賽人,而馬太記載是約翰的
門徒來詢問,因此這件事情可能是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一起來質疑
耶穌不但不禁食,還與罪人同吃喝。
(二)耶穌以時間與場合不合適來解釋為什麼現在門徒不禁食。 v15
●「新郎」:耶穌自稱新郎,可能是把自己看為是舊約和西阿書中的「
新郎」(和西阿書二章19節),就是與以色列人立了約的
神。另外施洗約翰也稱耶穌是新郎(約翰福音三章29節)
。
●「陪伴之人」:原文直譯是「新房之子」,意思是「婚禮的賓客」。
●「要離開他們」:直譯是「要從他們中間除去」。可能有暗示自己將
被取去性命的意思。
◎當耶穌與門徒同在時應當歡喜快樂,而非禁食。但當耶穌離開他們之
時,禁食是合宜的表現。而在約翰福音三章22-30節中,施洗約翰把耶
穌比成新郎,因此耶穌在此用施洗約翰的教訓來回答施洗約翰的門徒
,應該是很有說服力的。
◎顯然法利賽人以禁食為敬虔的應有表現,而不顧禁食應有的內涵。但
耶穌的回答顯示他深知禁食的內涵。如果不是真心的傷心,又何必裝
成吃不下飯呢?
(三)耶穌以新布與舊衣服、新酒與舊皮袋來說明新生命與舊傳統難以相容。
v16-17
●「新酒與舊皮袋」:當時用羊皮袋裝酒,當新鮮的葡萄汁發酵成酒時
,會產生氣體,而新皮袋可隨著伸展膨脹。但舊
皮袋是已經膨脹過的,所以會被脹破。
●「新布與舊衣服」:舊衣服已經縮水過了,而新布還沒有縮過水,所
以補再一起時,新布將縮水把舊衣服抓破了。
◎這些比喻都是表示耶穌帶來的新啟示是與傳統的「儀式主義」不合的
。然而傳統的影響力還是十分驚人,大多數人還是選擇傳統。我們有
什麼傳統是敵對真理的嗎?
十、醫治管會堂的人之女兒與血漏的女人(九章18-26節)
○馬可福音五章21-43節、路加福音八章40-56節
(一)管會堂的人來拜耶穌,要求耶穌按手在他女兒身上好救他女兒。v18-19
●「管會堂的」:原文做「長官」,不過由馬可福音知道這裡是指管會
堂的,名字叫「睚魯」。
●「我女兒剛才死了」:詳細的記載可以參考馬可福音五章23和33節。
馬太這裡是簡略的記載事情的經過。
(二)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來摸耶穌的衣裳繸子,她相信只要摸到耶
穌的衣服就會得到痊癒,而耶穌醫治這女人。 v20-22
●「血漏」:婦科病症、就是月經不停。於宗教禮節上被視為不潔
淨。可以參考利未記十五章25-31節。
●「衣裳繸子」:應該是外衣邊緣的繸子,這種外衣共有四條繸子,兩
條在前,兩條在後。
●「痊癒」:原文是「得救」。
◎一個長期患血漏的女人,經歷與眾人的人際關係斷絕,並身體長
期失血的痛苦,可說是身心都嚐盡痛苦,我們可以想像她求醫之
心的渴切。
◎在馬可福音的記載中,耶穌還用了複雜的方式讓這婦人在公眾場合承認
自己為了治血漏而暗地摸耶穌衣服的繸子。
根據利未記的記載,這女人這樣摸耶穌,不免有讓耶穌有染了不潔淨
的可能。而這女人這樣的舉動,暗地裡做了可能讓耶穌不潔淨的動作
而換取自己的被醫治,可能讓她良心不安。耶穌讓她在公眾場合中面
對現實,並公開稱讚她的信心,公開原諒她,是要她的身體跟心理都
被醫治。
(三)耶穌到了管會堂的人家,就趕走閒雜人等,並醫治那死了的閨女。v23-26
●「吹手」、「許多人亂嚷」:依猶太人的習俗,人死後,喪家必須鄭重
舉哀,連最窮的人家也得雇兩名吹笛手和
一名專事哭號的婦人。另外前來弔唁的親
屬也會大聲哭泣。
◎耶穌觸摸死人,可能會給他帶來「不潔」的後果,不過耶穌並沒有顧慮
這一層,還是選擇了觸摸原本是屍體的閨女。
十一、醫治兩個瞎子(九章27-31節)
(一)兩個瞎子跟著耶穌喊叫要耶穌可憐他們。 v27
●「大衛的子孫」:是彌賽亞的稱號。
(二)耶穌詢問瞎子是否信耶穌可以行這神蹟,瞎子表明自己信。於是耶穌透過
觸摸瞎子的眼睛來醫治他們。 v28-30
●「房子」:原文在房子之前有定冠詞,表明這房子是耶穌或馬太之家。
◎耶穌沒有在路上立刻醫治瞎子,而等到進了房子才醫治,應該是為了避
免醫治的事情引起過份的彌賽亞狂熱。
◎耶穌屢次觸摸病人的患處來醫治病人。但在當時一般人的觀念都是把疾
病和罪相提並論,恐怕一般人也會因無知而害怕被傳染。我們可以想像
在當時的情況下,願意摸病人患處的人一定是少之又少。而耶穌有能力
可以不透過接觸而醫治病人。然而他選擇觸摸禁忌的患處,其間所包含
的是何等的愛呢?
(三)耶穌囑咐瞎子守密,而瞎子卻把耶穌的名聲傳遍當地。 v30-31
●「切切的」:原文表達強烈的情緒。
◎無奈的是彌賽亞的神蹟與愛並不帶來成熟,瞎子還是忍不住興奮把耶穌
的名聲傳開來。恐怕到頭來是恩將仇報了。我們很容易把上帝的恩典和
個人的靈命成熟度相提並論,可是在福音書中明顯的看出領受神蹟的人
並不必然有成熟的靈命。
十二、醫治被鬼附的啞巴(九章32-34節)
(一)耶穌由一個因為鬼附而啞巴的人身上趕出鬼,醫治那人。 v32-33
●「啞巴」:原文指「耳聾」、「啞巴」或「聾啞」。但在此應該指「耳
聾」。
(二)眾人都驚訝,認為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而法利賽人卻認為
耶穌是靠鬼王趕鬼。 v33-34
●有些原文抄本沒有第34節。
十三、總結(九章35-38節)
(一)耶穌周遊各地,工作的內容就是: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醫治各樣的
病症。 v35
(二)耶穌的心態:看到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羊沒有牧
人一樣。 v36
●「憐憫」:可以翻譯為「動了柔腸」,此字在新約中常常用來表達耶穌
對人的感情。
●「困苦」:「備受壓迫、威脅」之意。
●「流離」:「被遺棄、要倒下」的意思。
(三)耶穌對門徒的要求:求上帝打發人出去收莊稼,因為要收的莊稼多,做工
的人少。 v37-38
●「打發」:「急切推出」的意思。
◎雖然我們看到許多無知不成熟的人出現在耶穌周遭,而耶穌表現出來的
不是憤世嫉俗,而是深切的體諒這些人的無奈與軟弱。我們看到這個社
會,能有耶穌的心態嗎?
伍、使徒的實習課(十章1節到十一章1節)
一、十二使徒的名單(十章1-4節)
○馬可福音三章13-19節、路加福音六章12-16節
(一)耶穌選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醫病趕鬼的能力。 v1-4
●「門徒」:此字之前的冠詞顯示這些人早已經是耶穌的門徒們。
●「權柄」:可以翻譯為「權柄」或「能力」,不過翻譯成「能力」比較
好。
●「使徒」:由「差派」變化而來的名詞,原泛指「泛指被差派出外傳」
信息的人,可用來稱呼耶穌、巴拿巴、保羅,但於新約往往
專指耶穌十二門徒。
●「頭一個」:也可以翻譯成「最重要的」,不過翻譯成「頭一個」應該
是比較正確的。
●「賣」:意思是「交給」、「出賣」。
●「奮銳黨」:是亞蘭文「熱心」、「激烈」變化來的。
大概成立於主後六年。主張絕對效忠律法,反對希律家
系及羅馬政權,在主後六十八至七十年間的革命佔重要
地位。
●「加略」:是地名,就是「加略西斯崙」,在猶大的南緣,靠近以東。
二、實習的方式(十章5-15節)
○馬可福音六章7-13節、路加福音九章1-6節
(一)耶穌差遣十二使徒到以色列人的地方去傳揚「天國近了」。 v5-7
●「吩咐」:是軍隊中發號施令的常用字。
●「迷失」:「毀壞」、「失落」、「喪失」。
●「以色列家迷失的羊」:是指整體的以色列人,而非指以色列人中的某
一類人。
◎耶穌在此用「迷失」而非「走迷」(原文不同字),表達耶穌對以色列
人是一種憐憫的心態而非責備的心態。耶穌憐憫以色列人是在一種「失
落」、「迷失」的狀態下。
◎很顯然的,耶穌在這個實習中,要使徒專注於對猶太人的福音工作。因
此禁止門徒到外邦和撒瑪利亞去(其實當時門徒恐怕也沒有什麼心理準
備可以去向外邦人傳福音)。
(二)除了傳福音之外,也要醫病趕鬼,並且不收費用。 v8
◎我們的傳道人真的能執行這裡所說的,白白得來、白白捨去嗎?不單是
金錢,成就感、尊重....是不是我們真的能不為這些傳道呢?
(三)身上不必帶錢與過多的裝備,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該的。 v9-10
●「帶」:原文有「特地去添置、購取」的意思。
●「口袋」:指「裝食物的袋子」或「行乞者慣用的口袋」,這裡應該是
指前者。
●「掛子」:指「長及膝的貼身�埵蝖v。
◎這裡的幾樣東西,馬可和馬太、路加的記載似乎有衝突,馬可是提到可
以帶柺杖和穿鞋。不過實際上馬太的記載是禁止購買另一雙鞋,路加是
禁止把另一雙鞋子當行李提在手上。而馬太所提的,也是另外購置另一
根柺杖。而雖然馬可和路加對於柺杖用的動詞都是「攜帶」,不過很可
能馬可說的是「走路用的柺杖」,路加和馬太說的是「防身用的大棍子
」。
◎與第8節平衡的,是這裡的教導,我們是否苦待我們中間傳福音的人呢
?是不是我們常常以為傳到人辛苦一點是應該的呢?
(四)進城以後,住在一個適合的人家,不必搬遷。以請安報答提供居住的人。
v11-13
●「好人」:指「適合」、「配得」的人,而不是指「正直」、「敬虔」
、「受尊重」的人。因此指的可能是有能力而且願意接待門
徒的人。
(五)對於不接待門徒的人,就用「跺下腳上塵土」的方式來表達斷絕關係。當
審判日子臨到時,該城的遭遇將比所多瑪、蛾摩拉還糟。 v14-15
●「腳上的塵土踱下去」:是一種斷絕關係的記號,表示使徒將自己和該
地有關事物的隔離動作。可見使徒行傳十三章
51節。
當時虔誠的猶太人途經外地,返回本土時,習
慣將衣服和鞋子所沾的塵埃拂去,以表示脫去
外邦異教的污穢,宣布與外邦當受的刑罰無關
。
◎所多瑪、蛾摩拉是舊約有名的罪惡之城(創世記十九章),耶穌的意思
是這兩個城雖然罪大惡極,應該被毀滅。但是這兩城的人並沒有機會聽
到門徒的福音、看到所行的神蹟,所以看到神蹟、聽到福音之後還拒絕
的以色列城鎮,將要被判為比該兩城更為有罪。
◎主耶穌為何不叫門徒帶旅行所需的用品去傳道呢?祂要他們學習什麼
功課 ?
◎這個事件可視為耶穌要門徒出去實習,學著倚靠神的能力和供應來作
神國度的事工。而並不是一個恆久性的教訓,可參考在路加福音二十
二章36-38節,在耶穌被賣之前所對門徒說的:「但如今有錢囊的可
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三、門徒要面對的逼迫(十章16-25節)
(一)前言:門徒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要靈巧又馴良。 v16
●「馴良」:原文意義是「不摻雜」、「簡單」、「純粹」、「真正的」
。
◎面對逼迫,耶穌的意見是「靈巧又單純」。我們是採取怎樣的方式呢?
我們足夠靈巧懂得避開不必要的災禍嗎?我們足夠單純,不是為了保命
而保命嗎?期望我們在這混亂的時代,能夠學會「靈巧又單純」。
(二)各樣可能的逼迫: v17-23
1.公會與會堂中的逼迫。 v17
●防備「人」:原文此字指前面的「狼」。
●「公會」:原文是複數,在此大概是指各地猶太會堂�堙A由23位成員
組成負責區內綱紀的議會。
●「會堂」:原文是「他們的會堂」,表示馬太福音寫作時,基督徒的
教會已經與猶太教的會堂有別了。
2.君王與首領面前的逼迫。 v18
●「諸侯」:原文是指「首領」,可以用於「羅馬巡撫」身上。
●「君王」:指羅馬帝國內的藩王或分封王。
●「諸侯」、「君王」:此兩字用途很廣,也可能泛指各種政體的首
腦人物。
3.耶穌的保證:面對逼迫時,上帝會賜給門徒應當說的話。 v19-20
●「你們父的靈」:應該是指「聖靈」,馬太福音沒有出現過「聖靈」
一詞。
◎這裡的保證特別是給面對逼迫的基督徒,不是給懶惰的傳道人不準備
講章時當托詞用的。
4.即使是親屬,也會逼迫門徒。門徒要為耶穌之名被人恨惡。 v21-22
●「你們要為我的名」:原文意思是指「你們為我名的緣故」。
5.凡是忍耐這種迫害到底的人必然得救,要逃避逼迫繼續使命(不必無謂
殉道)。在門徒沒有走遍以色列城邑前,對以色列的審判就臨到了。
v22-23
●「忍耐」:指「堅持支撐下去」、「耐心的面對苦難」。
●「到底」:可以指「由頭到尾不中斷」或者指「到最終之時」。
●「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這段經文的解釋
莫衷一是,即使中文的註釋書也有多種講法。個人認為解釋成「西元
七十年的耶路撒冷之毀滅」可能會比較好,因為「人子到」有審判的
意思。其他的可能解釋可以參考其他的中文解經書。
◎這裡清楚的告訴我們面對逼迫的方式,不是要盲目的殉道,而是應該
採取逃避的方式。
(三)逼迫的必然性:耶穌既然都被逼迫,門徒就沒有理由可以倖免。 v24-25
●「別西卜」:此字是由希臘文直接音譯過來,意思是「土地的主宰」或
「土地之神」。雖然在猶太人的觀念之中,撒旦沒有正式
被稱為「別西卜」,但在耶穌的答辯之中,別西卜很明顯
的是指撒旦。
四、面對逼迫的心態(十章26-33節)
○路加福音十二章2-9節
(一)不要害怕逼迫,因為真相總會大白。所以要勇於傳揚耶穌的教訓。v26-27
●「掩蓋....隱藏....」:很可能是一句猶太的格言。
●「房上」:巴勒斯坦的房子是平頂的,該處常常是公開宣佈事情的地方
。
(二)應該要害怕上帝,而不是人。 v28
●「靈魂」:原文有三方面的意義:
1.一切動物活力的所在:生命
2.思想與情感的依據
3.人的真自我
這裡使用的的應該是第三個意義為主。
●「滅」:「損失」、「朽壞」。亦即不單單僅有「毀滅」的意義,更
有「永刑」的意味。
(三)上帝關注各樣的事物,並且掌管一切。而上帝看重門徒,所以不要怕逼迫
。v29-31
●「麻雀」:可以用來指任何的小鳥,特別是麻雀。這是當時窮人的食物
。
●二分銀子大約是合美金一角,大約是當時工人一天工資的十六分之一。
(四)在人面前公開承認耶穌與否,影響那人天上的福份。 v32-33
●「認」:「說同樣的話、作同樣的事」的意思,不但指「承認、認可」
還包含有「行動上的認同」的意思。
●「不認」:「不認同」、「宣告互不相干」。
五、作門徒的代價(十章34-39節)
(一)耶穌來必然帶來分裂與分爭,甚至自己家裡的人因為信仰的緣故彼此為
仇。 v34-36
●「叫」:「拋擲」、「帶來」。
●「動刀兵」:,原文是「帶來劍」,並非指「軍事衝突」,
而應該就是指35、36節的狀況。
●35、36節的背景是彌迦書七章6節,在猶太人中,早就把這一節聖經解
釋為彌賽亞來臨時所要產生的分別作用。但是馬太所引用的經文不是希
伯來文聖經,也不是七十士譯本,因此有學者認為在當時可能彌迦書還
有其他的型態流傳。
●「生疏」:「分裂」、「一分為二」、「分開」。
●「媳婦」:原意是「新郎」,不過在此可能是指「與婆婆同住的新娘」
。
◎這裡不是說耶穌要主動挑起家庭分裂,而是說因為真理的臨到,而眾人
的反應不同,自然就帶來分裂與分爭。其實,台灣人在總統大選中應該
很清楚的感受到這裡的意思才對,支持不同的候選人時,即使是一家人
也可能有相當大的分爭在其中的。
(二)必須愛耶穌勝過父母兒女才配屬於耶穌。 v37
●「愛」父母:原文是「phileo」,指人間的溫情友愛。
●「不配作我的門徒」:原文沒有「門徒」,直譯是「不配屬於我」。
◎耶穌認為「選擇真理勝過親情」才「配得上他」。我們可以體會耶穌替
死與救贖的寶貴勝過親情嗎?
(三)必須隨時準備喪失生命,才配作耶穌的門徒。然而追求得著今世生命的人
要喪失永恆的生命,為耶穌失去今世生命的人要得著永恆的生命。v38-39
●「背起十字架」:釘十字架是羅馬時代的死刑,犯人必須親自背負十
架的橫樑往刑場受死。在當時的人聽來,意指隨時
有可能捨去性命、準備受苦--把你的生命放在刀口
上。
●「生命」:跟十章28節的「靈魂」是同一個字,指著「真自我」而言。
◎「背自己的十字架」,在當時聽眾的耳中,意義就是「準備去被釘十字
架」,因此「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的基本意義就是隨時準備犧牲
生命去面對最嚴苛的刑罰。
六、門徒的地位(十章40節到十一章1節)
(一)門徒就是基督與上帝的代表,接待門徒就是接待基督,接待基督就是接待
上帝。因此因為門徒的名接待門徒者,不能不得賞賜。 v40-42
●「接待」:不單只有「款待」或「誠懇招待」的意思,還有「接納他們
的信息」的意思。
●「給一杯涼水」:是當時待客的一種起碼的熱情與禮貌。也就是不足掛
齒,不值得報答的接待。
●「小子」:泛指一切跟隨基督的信徒。
◎「那差我來的」:顯然就是指上帝。
(二)耶穌講完這些話,就往各城去傳道、教訓人。 v1
陸、耶穌所受的抗拒(十一章2節到十二章50節)
一、施洗約翰的疑問與耶穌論施洗約翰(十一章2-19節)
○路加福音七章18-35節
(一)施洗約翰在監獄裡聽見耶穌所做的事,透過門徒去問耶穌是否是那「
將來要來的」。 v2-3
●「監」:原文用來指「犯人必須用鎖鍊鎖住的那種監獄。當時約翰被
關在死海東邊的Machaerus。
●「兩個」門徒:比較好的抄本不是作「兩個」,而是「透過」、「藉
著」。
●「那將要來的」:這並非是公認的「彌賽亞」的頭銜之一,但施洗約翰
的信息中與這裡的意思,指的都是「彌賽亞」。
◎馬太談耶穌生平一向很少用「基督」一詞,這裡應該是要強調施洗約翰
懷疑的對象是「基督」。
(二)耶穌要施洗約翰的門徒把所見所聞的事情告訴約翰,並說「凡不因耶穌
跌倒的人就有福了」。 v4-6
◎第五節中所提到的事蹟,正是以賽亞書三十五章5節、六十一章1節中
所記載彌賽亞將行的事蹟,因此耶穌其實是要約翰透過聖經的應許來
瞭解他就是所應許的那一位彌賽亞。
◎施洗約翰宣告基督要來,如今他自己卻在監獄中受苦一段時間了,而
耶穌的工作也沒有帶來他顯然期待的果效,因此他的失望是很自然的
。
(三)耶穌認為約翰是先知,而且比先知還大,他是聖經所應許「為彌賽亞預
備道路」的那一個。 v7-10
●「風吹動的蘆葦」:指約旦河邊迎風搖曳的蘆葦,比喻「心志不堅定
的人」。耶穌用反諷法激勵聽眾思考約翰的工作。
●「細軟衣服」:指「宮廷華服」。暗指「女性化、柔弱」的意思。
◎其實施洗約翰這樣的舉動等於公開表示對耶穌的懷疑,不能說不是嚴
重的錯誤。但耶穌表達出對於施洗約翰的高度諒解,因為他在獄中,
因為人的軟弱難免有灰心失望而懷疑的情況發生。然而耶穌體諒他的
軟弱,不但以彌賽亞經文回答他,還正面肯定他的身份與工作。這樣
的經文提醒我們即使是強人也有軟弱的時候,而可安慰的是上帝願意
體諒我們的軟弱。
(四)施洗約翰比眾人都大,但天國裡的每一個人都比施洗約翰大。先知與律
法說預言到約翰為止,約翰並且是那「當來的以利亞」。 v11-15
●「興起」:「出現在歷史當中」的意思,聖經中這個字特別用在先知
身上。
●「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可以翻譯為「天國正猛力的伸展著」或「遭
受猛烈的攻擊」。前者的譯法比較可能。
●「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可以翻譯為「強暴的人企圖把它奪去」或「
「不顧一切把握時機的人企圖爭取之」。
●「到約翰為止」:原文的顯示「先知說預言的時代」是「包含施洗約翰
」在內。亦即施洗約翰也是屬於舊時代的人。
◎11-13節中解釋「大、小」問題。施洗約翰作耶穌的先鋒,開啟了天國
的紀元。而這時天國猛力伸展(「努力」的原文意義),不顧一切把握
時機的人就爭取到了。
約翰是兩個世代的交界,天國的成員站在約翰的肩膀上,獲得聖靈
的重生,其重要性並不小於約翰。
又有人把這裡的「大、小」作「榮幸」解釋,這樣也可以解釋得通。
又有把這裡的「大、小」當成「見證天國」或「見證耶穌」的功能或
重要性解釋,也是相當可能。
(五)耶穌用孩童來比喻當世代的冷漠,不管用怎樣的方法都無法打動人心。
v16-19
●「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抄本中對此句有許多不同說法,有的說「
智慧因工得顯為是」、「智慧因孩童的顯
為是」、「智慧因所有工作得顯為是」。
●「得顯為是」:「稱義」、「使正確」的意思。
◎其實我們這個時代也一樣的冷漠,與眾不同的禁慾生活,無法打動人心
,親和的進入人群中,一樣被棄絕。但上帝還是用智慧興起不同的人使
用不同的方法來選召不同的基督徒。
二、不肯悔改的城與接受的人(十一章20-30節)
(一)耶穌論不肯悔改的城 v20-24
1.起因:耶穌在許多城市中行了許多神蹟,那些城終究是不悔改,所以
責備他們。 v20
●「諸城」:原文譯為「一些城」會比較妥當。
●「異能」:原文中此字用來指神蹟時,特別著重「能力」這方面。
直譯是「大有能力的作為」。
●「許多異能」:也可以翻譯成「大多數的異能」。如果這樣翻譯,
就表達出耶穌的傳福音工作是以迦百農為基地。
●「責備」:是相當強烈的字眼,表達「極度的不滿」。
2.耶穌說行在某些城的神蹟如果行在推羅、西頓,那兩城的人早就悔改
了。所以這些城必須受更大的審判。 v21-22
●「哥拉汛」:聖經只提到兩次,此城接近加利利海,可能位於迦百
農以以北約三公里處。
●「伯賽大」:位於加利利海東北,離岸一點七公里。
●你「有禍」了:此字是表達「對禍害的警告」,卻也有「憐惜」之
意。這裡是用擬人法來稱呼城鎮。
●「推羅、西頓」:腓尼基的外邦城市,位於加利利北面,他們不像
加利利大多數地方的人,有機會親眼看見耶穌行
神蹟及聽祂講道。該兩城市在舊約時代常遭先知
痛斥,是邪惡、拜巴力偶像的地方,也是狂傲的
代號(以賽亞書二十三章、以西結書二十六到二
十八章,撒迦利亞書九章2-4節)。
●披「麻」蒙灰:指「用駱駝身上短毛做成的粗布」。穿戴這種布是
表示「傷痛」。
3.耶穌特別指出迦百農這個城來,說行在該城的神蹟如果行在所多瑪,
所多瑪就不會被毀滅。所以迦百農要受更大的審判。 v23-24
●「迦百農」:耶穌傳道的大本營,位於加利利海北岸,當地居民有
很多機會看見及聽見耶穌,因此,他們棄絕耶穌,所
招致的譴責也就更大。
●「你已經升到天上」:比較可靠的抄本作「你將被高舉到天上嗎?
」。這裡的用法是取材自以賽亞書十四章13
、15節。表示迦百農像昔日巴比倫王一樣的
自誇狂傲,但終必由高貴的地位墜下。
●「所多瑪」:可參考創世記十八章、十九章,該城因為湊不足十個
義人而遭上帝毀滅。
◎耶穌在此痛責幾個看了大部分神蹟的城市,並沒有悔改之意。這樣
的舉動就顯出這些城市的百姓比舊約時代的幾個罪惡之城更為惡劣
了。
(二)耶穌讚美上帝的美意,並要人來他那裡得享安息。 v25-30
1.耶穌感謝天父,因為他把真理向聰明人藏起來,對單純、無助的人就顯
露出來,這都是天父所喜悅的。 v25-26
●「我感謝你」:原意是「同意」、「說一樣的話」、「承認」。七十
士譯本中常用來指「讚美」。所以這裡翻譯成「我讚
美你」比較妥當。
●「美意」:「所喜悅的」、「所悅納的」。
●「你的美意本是如此」:「這都是在你面前蒙喜悅的」,「這都是你
所悅納的」。
◎一般都認為這是耶穌向天父的禱告與敬拜,我們如果用禱告的內容來
理解,就很容易能夠體會耶穌這段話的意義。
◎「聰明通達人」:應該是指著那些文士、法利賽人等宗教界的領袖。
這些人理應最先知道耶穌是彌賽亞,結果他們並不
知道,反倒是一般人卻接受了。
◎「嬰孩」:應該是指著那些「謙卑、沒有學問的普通人」。
2.耶穌自認一切所有的都是天父交付給他的,只有天父能知道耶穌,也只
有耶穌與耶穌願意指示的人可以認識天父。 v27
●「交付」:原文的時態顯示這是「無時間性的過去式」,暗示耶穌的
先存性(在所有被造物之前就已經存在)。
●「知道」:27節的兩個「知道」,都是承接舊約的用法,不單單指著
頭腦知識或泛泛之交,而是指深入契合的關係。舊約用此
字來指「夫妻性交」或「上帝對人的揀選」(阿摩斯書三
章2節)。
◎這句話有相當的「耶穌是唯一救恩」的意義在其中。
3.耶穌邀請勞苦擔重擔的人到他那裡去,耶穌要給他們安息。 v28
●「勞苦」:工作辛勞帶來的勞累疲倦。
●「擔重擔」:表達疲倦的狀況。
●「勞苦擔重擔的人」:原文只有一個冠詞,表示這是同一種人。
●「我就」使你們的安息:原文強調「我」,是「耶穌」使這些人得安
息。
◎或者在當時的人聽見,會想到法利賽人與文士所加的一大堆律法規條
,使想要認識上帝的人,非得勞苦擔重擔不可。而耶穌卻應允他要給
人安息(休息)。
◎我們的信仰是否給人「安息」?還是跟當初的猶太教一樣,充滿規條
與繁文縟節,讓人難以進入信仰的核心,而必須疲倦的遵守一大堆外
圍的規定?
4.得安息的方式是「負耶穌的軛、學耶穌的樣式」。而耶穌的樣式就是「
心裡柔和謙卑」。且耶穌認為他的軛是容易的,擔子是輕省的。v29-30
●「我心裡柔和謙卑」:此句之前有一個助詞,合和本沒有譯出。意義
是「因為」或「就是」。簡單的說耶穌要門徒
學的就是「柔和謙卑」。
●「柔和」:就是馬太福音第五章5節的「溫柔」。
●「謙卑」:「態度低微」的意思。
●「負」:「背負起」、「擔起」。
●「軛」:是「義務」和「順服」的象徵。當時的拉比們慣用「律法的
軛」來要求學生順服律法的典章。
●「學我的樣式」:直譯是「你們要學我」。
●「得享」:「發現」、「找到」的意思。
●「心裡」:「魂」的意思。
●「容易」:「舒適」、「有用」。
●「輕省」:「輕鬆」、「無重壓」。
◎為什麼學習耶穌「心裡柔和謙卑」就會獲得「安息」呢?這一點是可
以進一步去思考的。我也沒有什麼簡單的答案。
三、安息日掐麥穗的爭論 (十二章1-8節)
○馬可福音二章23-28節、路加福音六章1-5節
(一)耶穌在安息日經過麥地,門徒餓了就掐麥穗起來吃。法利賽人就質疑耶
穌的門徒作了安息日不可作的事情。 v1-2
●「掐麥穗」:這件事本是被許可的(申命記廿三章25節),但在法利
賽人眼中,掐麥穗等於「收割」,即犯了安息日不可做
工的條例(出埃及記卅四章21節)。這應該是小麥的麥
穗。
◎這時候應該是晚春,巴勒斯坦的麥子在此時吐穗成熟。
◎猶太人的口傳律法規定有三十九件事是安息日不能做的,「收割」是
其中一種。
(二)耶穌舉大衛和祭司的例子來反駁。 v3-5
●放在聖所金桌上的陳設餅,每安息日要換上新的,而舊的撤下後便給
祭司做食物。大衛及隨從違例吃陳設餅一事(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
1-6節),表明照顧人的需要比墨守陳規更重要。另外,大部分猶太
人認為這件事情是在「安息日」做的。
●「可以」吃得:跟第二節法利賽人控告門徒「作了安息日不『可』
作」的事情是同一個字,意思是「合法」、「合理
」。
●「犯了」:「污穢」、「不潔淨」。
(三)耶穌進一步說明門徒無罪的理由: v6-8
1.有一件事比殿更大。 v6
●「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應該譯為「在這裡有一事比殿更大」
。不過這「一事」也可能用來指「耶
穌」。
◎耶穌的立論是祭司是因為聖殿的關係所以犯了安息日還是無罪,而
「基督的事工」遠比聖殿重要而神聖,所以更可以超越聖殿獻祭制
度而讓干犯安息日的行為無罪。
2.上帝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v7
●「當作有罪的」:原文是「定罪」的意思。
3.人子是安息日的主。v8
●「人子」:耶穌最常用在自己身上的名稱,在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
一次,除耶穌外,沒有人用過這名稱。舊約聖經中但以
理書七章 13-14節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人物
,在末世時上帝要託付他權柄、榮耀和統治權。
四、安息日醫治枯乾了一隻手的人引起爭論(十二章9-14節)
○馬可福音三章1-6節、路加福音六章6-11節
(一)地點:會堂。人物:有一個枯乾了手的人。 v9-10
●「一個會堂」:原文是「他們的會堂」,這奇怪的用語可能表示門徒
因為前面的事件,已經無法與耶穌一同進入會堂。也
有可能是因為作者跟耶穌本人都有如舊約的先知替上
帝說話一樣,以第三人稱呼背逆的選民,表示關係的
疏遠。同樣的用法也出現在馬太福音其他的地方。另
有解釋為馬太福音寫作時,基督徒已經被驅逐出猶太
的會堂。
(二)有人挑戰耶穌「安息日可否治病」,目標是要控告耶穌。 v10
●「枯乾了一隻手」:應該是一種「肌肉萎縮」的病。
●「可以不可以」:原意是「合法(律法)與否」、「合理與否」。
依猶太人的傳統,只有在病人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
可以在安息日治病。「枯乾了手」的病當然是不致
命的。
(三)耶穌以「羊陷入坑中」的比喻來說明「在安息日拯救人」是可以的。
v11-12
●第十一節原文的問句是預期肯定的回答。依照猶太人的傳統,動物在
安息日或節期中發生意外,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加以救助的。不過在
死海古卷的昆蘭社群中連這樣的事情也不許做。
◎牲畜在安息日掉到坑中受苦,即使沒有生命的危險,猶太人還是會救
助之。而人類比牲畜更貴重,當然可以在安息日解除人類的痛苦。
(四)耶穌醫治那人,那人就復原,而法利賽人卻出去商議如何殺耶穌。
v13-14
◎耶穌要右手枯乾的人伸出手來,這不是強人所難嗎?而一個右手枯乾
的人又怎能伸出手來呢?而當這個右手枯乾的人相信耶穌的呼召,伸
出手來時,他的手就好了。我們是否肯伸出我們心靈中枯乾的手?
五、醫治眾人(十二章15-21節)
(一)耶穌知道法利賽人要殺他,就離開當地。 v15
(二)耶穌治好跟隨他的病人,並且吩咐病人不要宣揚,應驗了以賽亞書中的
記載。 v16-21
●「囑咐」:「警告」、「嚴禁」之意,而非可有可無的「吩咐」。
●「不要給他傳名」:應譯做「不可把他顯明」。
●18-21節引自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4節,不過詞句不同於希伯來文與七
十士譯本。可能是馬太自己的翻譯,或者引自目前失傳的譯本。
●「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指人眼中的弱者與遭遇困境的人
。
六、靠鬼王治病的控訴(十二章22-37節)
○馬可福音三章20-30節、路加福音十一章14-23、十二章10節
(一)耶穌治好一個因為被鬼附而又瞎又啞的人,眾人就驚奇認為耶穌是彌
賽亞。 v22-23
●「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該問句原文所期待的答案是「不」,
眾人這樣的表現,可能是反應出法利
賽人對耶穌的敵意影響了群眾。
(二)法利賽人卻認為耶穌趕鬼是依靠鬼王別西卜。 v24
●「別西卜」:此字是由希臘文直接音譯過來,意思是「土地的主宰」
或「土地之神」。雖然在猶太人的觀念之中,撒旦沒有
正式被稱為「別西卜」,但在耶穌的答辯之中,別西卜
很明顯的是指撒旦。
(三)耶穌反駁他們,認為撒旦如果可以趕出撒旦,那撒旦的國度就要站立
不住了,而且如果耶穌靠鬼王趕鬼,法利賽人的門徒趕鬼又是靠誰呢
?而耶穌如果是靠神的靈趕鬼,就是神的國臨到了。 v25-28
●「你們的子弟」:直譯是「你們的兒子」,指「法利賽人的門徒或
學生」。
●「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原文是表示與事實相符的假設,亦即耶
穌在此表達出自己的確是靠著神的靈趕
鬼。
◎「凡一國自相分爭」:指耶穌若是藉著撒旦趕鬼,就表示鬼王的國
度中有分爭和破裂。假如撒旦真的要藉祂的力量來毀滅祂自己國度
中的鬼,邪惡的國度就是有了內戰,它們國家的命運就要完結。
(四)耶穌用「壯士」的比喻來表達自己是綑綁撒旦,然後將被附身的人搶奪
出來。 v29
◎首先有人懷疑耶穌所行的神蹟,甚至認為祂所行的異能是藉著「鬼王
」別西卜的力量。耶穌對這些人提出強有力而且毫不留情的反駁。難
道撒旦會和自己作對, 把自己的下屬都趕走嗎?所以,世人應該看
得見這乃是「神的手段」在他們中間。 唯有如此,才能領悟到,神
的國度離他們是多麼近了。 耶穌接著說,撒旦像一個壯士護著他的
城堡,但耶穌比那壯士更強,捆綁了壯士(見以賽亞四十九章 24 -26
節) 攻進了它的城堡, 掠奪了他的寶藏。
(五)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以赦免,褻瀆聖靈的無法被赦免。 v30-32
●「今世來世」:是猶太拉比與啟示文學常用的字彙,就是「永遠」
的意思。
●參考馬太福音十二章31節、馬可福音三章28-29節。而馬太福音中
「褻瀆聖靈」的上下文顯明這行為是把耶穌靠聖靈能力所行的真正
神蹟奇事,當作是撒旦的作為。既然故意不信,那就沒有赦免可言
。
(六)怎麼樣的樹結怎樣的果子,怎樣的人也就說出怎樣的話來。 v33-37
●「所存的善」:「善庫」、「積存的寶貴善良」。
●「發出」:「丟出來」。
●「閒」話:本為「閒懶無用」、「失業」之意,後引伸為「不經意」
。「閒話」就是指「不重要的話」,而不是指「背後說人
的壞話」。
●「必要句句供出來」:「必要為此做出交代」、「都要交帳」。
◎怎樣的人就說出怎樣的話,我們平日的言語是怎樣的呢?
七、法利賽人求神蹟(十二章38-42節)
(一)文士和法利賽人求耶穌顯神蹟給他們看。 v38
●「神蹟」:「記號」。表示上帝認可那個人的一個「記號」。
●「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直譯是「我們願意從你看一個
記號」、「we want to see a
sign from you」。
◎這是一件很奇怪的要求,他們剛剛才看過耶穌趕鬼的神蹟,並且解
釋為「靠鬼王趕鬼」,現在又要求什麼另外的神蹟呢?又為什麼耶
穌有必要向這些人提出他由神而來的「證據」呢?馬太福音講到神
蹟常常使用「大能」這個字,很少使用「記號」這個字(約翰福音
就常用「記號」一字)。這裡特別用「記號」一字,顯示出這些人
大概認為以前的眾多神蹟都算不上是「記號」。
◎根據猶太文獻記載,某些拉比也被要求過顯「神蹟」證明他們的身
份(可參考「丁道爾的新約聖經註釋」)。
(二)耶穌以這個時代只有約拿的神蹟可以看,並預言他要死亡三天。v39-40
●「淫亂」:在此指「對神不忠」。
●「三日三夜」:是當時猶太人籠統說法,並非指精確的72小時,而是
類似「頭尾三天」的表達方式。耶穌的死亡時間是「
三天兩夜」。
●「大魚」:「海怪」的意思。
●「約拿的神蹟」:指的是「耶穌的死與復活」。當時的人對約拿書的
記載比較著重的是前兩章約拿被吞入魚肚的記載,
對於後面兩章尼尼微人的改變比較忽略。因此一講
「約拿的神蹟」,聽眾想到的就是「吞入魚肚又被
吐出」。
(三)耶穌認為尼尼微人和南方女王要定當世代的人的罪,因為當世代的人有
耶穌還不悔改。 v41-42
●「起來定這世代的罪」:直譯是「與這世代一同站起來,定它的罪」
而「與....一同站起來」是猶太人的法庭用
語,有「辯論」、「指證」的意思。
◎這裡的意思是這個世代比以前的世代更有機會可以悔改,但還是拒絕
悔改。以前的世代的人會出來證明他們在比較差的環境中仍然可以悔
改。那我們這個世代比以前的人有機會悔改嗎?
◎南方女王:可參考列王記上十章1-13節。
八、內心空閒的危機(十二章43-45節)
○路加福音十一章24-26節
(一)污鬼離人身之後,回到原來附著的人,發現那人內心空閒,於是帶了
七個更惡的鬼一起來附著那人。 v43-45
●「無水之地」:指沙漠曠野之地,鬼魔出現的地方。
(二)耶穌認為當時代的狀況跟那個被更多鬼附著的人一樣。 v45
◎這裡耶穌是用其趕鬼的背景來表達這個世代雖然有比較好的機會,有
耶穌、施洗約翰等等信息來照亮之(有如鬼被趕出去)。但如果這些
人終究是不悔改,不接納神,正有如人裡面空閒,打掃乾淨。當機會
與環境過去,鬼魔回來,情況就比先前更糟糕了。
九、真正的親屬(十二章46-50節)
○馬可福音三章31-35節、路加福音八章19-21節
(一)耶穌對眾人說話的時候,耶穌的親屬來要與耶穌說話,並有人通報耶穌
。v46-47
●47節在許多的古抄本中沒有。
●「弟兄」:希臘文的意思是「親弟兄」。
◎「馬利亞永遠童貞」的看法到西元三、四世紀才出現。此時應該還沒
有。
(二)耶穌藉機告訴眾人,「凡遵行天父旨意的,就是耶穌的親屬」。v48-50
●「我天父」:直譯是「我的父,就是那在天上的」。
柒、天國的比喻(十三章1-53節)
一、撒種的比喻(十三章1-23節)
○馬可福音四章1-20節、路加福音八章4-15節
(一)背景:海邊,耶穌上船坐下,眾人站在岸邊聽耶穌講道。 v1-2
●「當那一天」:法利賽人稱耶穌靠鬼王趕鬼,耶穌母親和親屬來訪的
同一天。
(二)耶穌用比喻講很多道理,提到撒種的人灑出去的種子的四種下場。v3-9
●「許多道理」:原文是「很多事」。
●「比喻」:舊約中大概可歸為四類:(1)箴言
(2)諷刺、嘲笑
(3)謎
(4)寓言
新約中大概可歸為五類:(1)箴言
(2)暗喻
(3)明喻
(4)故事比喻
(5)寓言
●「說:有一個撒種的」:直譯是「看阿!那一個撒種的」。
●「路」:指「田埂路」。
●「土淺石頭地」:當地有些地方表層土壤很淺,下面是堅硬的石灰巖
。種子撒進這種土壤時,很快冒出幼芽,但雨季過
後,酷熱的夏季來臨,植物的根部因受石灰巖阻擋
,無法往下生長吸取地下水源,在炎熱的天氣下就
乾枯了。
●「在荊棘裡」:原文是「在荊棘上」。
●「擠住」:直譯是「擠出去」。
●「百倍」:通常的收成少於十倍,這裡提到的百倍豐收是罕有的。
◎在當地的農夫耕種的慣例是先撒種再犁田。
◎雖然是比喻,但耶穌仍然提出警告,要大家注意比喻的內涵。甚至
他大聲喊著要有耳的就應當聽。
(三)門徒問耶穌用比喻的原因。 v10
(四)耶穌以「使用比喻是針對聽眾的狀況」來回答,並暗示聽眾的不信。
v11-15
●「奧秘」:指「上帝為將來的歷史所定下的計畫和旨意」。
●「油蒙了」:「心之遲鈍、無情」。
●「發沉」:「聽不清楚」、「重聽」。
●參考馬太福音十三章 10-15 節, 意思是:猶太人大半拒絕接受耶穌
的教訓,故意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所以耶穌用比喻講道,讓那些無
心聽的人無法瞭解,但對於那些願意尋索真理的人,比喻就成為傳揚
神國奧秘的媒介。
●參考馬可福音第四章就更明顯了,比喻本是要人聽懂,要人由簡單的
事物認識天國的奧秘(燈放在燈台上)。但對於那些無心尋索真理的
人,比喻反而讓他們對真相更模糊了。
●「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引自以賽亞書六章9節,原來是上帝
用諷刺的口氣差遣以賽亞去傳上帝的話給那些故意不領受的百姓知
道。這一段經文需要深入去瞭解以賽亞書才能有比較正確的解釋,
上帝呼召以賽亞,當然是要以賽亞去傳遞上帝的信息給背逆的百姓,
而以賽亞領受了上帝的信息之後,也的確是費盡心血、不怕危險的傳
達上帝的心意,無奈以色列人並不領受。因此我們綜觀以賽亞書六章
的記載,就知道上帝用這段話是因為他預先知道以色列人要背棄他,
所以用諷刺的話語告訴以賽亞他所要面對的情況。而耶穌在這裡使用
這段話,聽眾立刻可以瞭解他的意思是百姓不聽背逆,而他的努力將
有如以賽亞對以色列人發言般的付諸東流。
(五)耶穌言明門徒是有福的,因為領受許多好人想領受卻沒有機會領受的信
息。v16-17
●「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應該翻譯為「有福啊!你們的眼睛」,與
第五章的八福用法相似。
◎耶穌自認自己所傳講的東西超越過去先知、舊約聖經所傳達的。
(六)耶穌解釋撒種的比喻是表明人聽到天國福音之後的四種結果。 v18-23
●原文強調「你們」當聽撒種的比喻。應該是前面耶穌肯定自己的教訓
超過歷代的教訓,所以要門徒謹慎注意聽。
●「明白」:不單是指頭腦的領會、瞭解,也有「接受」、「相信」之
意。
●「患難」:「擠壓」、「壓迫」。
●「擠住了」:直譯是「擠在一起」。
◎耶穌謹慎的要門徒注意聽這撒種的比喻。如果只是關乎聽道的四種反
應,耶穌又何必多此一舉呢?但仔細想想,「聽見不接受」、「聽見
接受但沒有根基」、「聽見接受卻受世俗的誘惑影響」這些都是門徒
可能遭遇的危機。要讓自己成為好土,其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所
以這個比喻雖然看起來只是論及「四種反應」,但其實是「三方面的
警惕」,而且是耶穌要門徒謹慎的警惕。
二、有關增長的比喻(十三章24-43節)
(一)稗子的比喻(十三章24-30節)
1.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裡,而被混入毒麥。 v24-26
●「設」個比喻:「藉以教導」之意。
●「田裡」:原文是「他的田裡」。
●「稗子」:是一種毒麥,酷似麥子,只是其穗是灰黑色的。在生長
初期和一般的麥子非常相似,直到長穗時才容易分辨。
學名是Lolium temulentum。
◎此處仇敵的作法在當時真有其事,甚至羅馬法律亦有懲罰犯此罪之
規定。
2.僕人來問主人:「為何會有毒麥」與「要不要把毒麥拔出來」,主人
告以「是仇敵混入毒麥」、「收割(審判)時再分開毒麥與麥子」。
v27-30
●「從那裡」:也可以譯為「從誰」。
●「薅出來」:原文是「收集聚在一起」,「拔掉捆起來」的意思。
●「燒」:有「完全燒盡」的意思。
◎如果我們奇怪為何上帝不立刻審判人,可能有很多理由可以解釋,
但這裡提到一點:唯恐拔毒麥也拔掉麥子。跟彼得後書三章9節的
「寬容」似乎有異曲同工之妙。誰知道目前看起來很像毒麥的東西
幾天後會不會顯出原來他是麥子呢?但末日時,上帝一定要審判就
是。
(二)芥菜種的比喻(十三章31-32節)
○馬可福音四章30-32節、路加福音十三章18-19節
1.天國像芥菜種被人拿去種在田裡。 v31
●這裡的「芥菜」指的應該是猶太人種於田間的「黑芥」(學名:
Brassica nigra),成長後可高過人頭(二點五到三點五公尺
高)。
2.芥菜種本是最小的,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大,甚至有飛鳥來住在芥菜
的枝上。 v32
●「百種裡最小的」:原文是「比所有的種子小的」。當時猶太拉比
形容「最小」或「最少」時,常用的慣用語就
是「像一粒芥菜種那麼大」。
◎這裡的飛鳥可能有(但不一定有)「非猶太人」的暗示,不過這個
比喻重點是天國的擴張性,初時雖小,但未來將有相當的發展性。
(三)麵酵的比喻(十三章33節):天國像麵酵讓整個麵團都發起來。v33
○路加福音十三章20-21節
●「麵酵」:指著以前留下,業已發酵的舊麵包碎片。在聖經中麵酵常常
象徵邪惡,不過猶太的拉比也曾以麵酵的作用象徵和平於世
界的影響力。
●「三斗麵」:大約二十二公升的麵粉,可供一百人吃一餐。
◎這個比喻應該是描述天國的擴張力(即麵酵做正面的表徵而非負面的表
徵)。少少的麵包碎片可以讓一大團麵粉都受影響。
(四)耶穌說比喻應驗了先知的話(十三章34-35節)
●35節取自詩篇七十八篇2節,是亞薩的話。馬太的心目中整本舊約聖經
都是「先知的話」。
●「發明出來」:「吐露出來」。
(五)稗子比喻的解釋(十三章36-43節)
1.門徒來問耶穌稗子比喻的講解。 v36
●「講給我們聽」:「講解給我們聽」、「解開闡明給我們聽」。
2.稗子比喻的角色解釋:耶穌就是撒好種的,世界就是田地,門徒就是好
種,惡者之子就是稗子,仇敵就是魔鬼,收割的時候就是末日,收割的
人就是天使。 v37-39
◎「田地就是世界」:明顯表示這個比喻不是論教會內的真假門徒混雜
,而是論這個世界的狀況(基督徒與假好人混雜
)。
3.稗子的比喻與最後的審判。 v40-43
●「義人發光」:背景是但以理書十二章3節。可能是表達目前稗子和
麥子混雜,義人雖是光但也被惡人的黑暗所遮蔽,到
了末日,善惡被區分開來,義人就要發光如太陽了。
◎耶穌在此又特別要人謹慎聽,恐怕是擔心有人看到毒麥沒有被拔出,
就以為審判是虛偽的,但耶穌強調審判是確定的,不可不加以注意。
三、藏寶與尋珠的比喻(十三章44-46節)
(一)天國像地�堛瘧_貝,被人發現之後,那人就變賣一切去買這塊地以得到
寶貝。 v44
◎這裡用的背景是一個幫田主耕種的農人耕地時發現寶藏,這時他不把
寶藏立即取出,因為如果這樣,寶藏就屬於田主的。因此他將之繼續
埋藏起來,然後去變賣一切買田地,之後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取得寶藏
。
(二)天國像人尋找好珠子,找到就變賣一切去換這個珠子。 v45-46
◎藏寶和尋珠都是指著人為了天國所能帶來的更大好處,而願意放下目前
一切所有的來換天國的好處。我們能真實的感受到天國是這樣值得我們
用一切來換嗎?
四、撒網的比喻(十三章47-50節)
(一)天國有如撒網捕魚,然後挑選好的,丟棄不好的。 v47-48
●「撒」:「丟」、「擲」。
●「網」:指「長的拖網」,一般由兩條船拖拉,網口張開,涵蓋海中大
的面積。這種網也可以由一條船撒放,然後拖至岸邊。
●「揀好的收在器具裡」:直譯是「把好的撿入容器裡」。
(二)末日的審判也要挑出好的,將不好的惡人丟在火爐中。 v49-50
五、新舊東西的比喻(十三章51-53節)
(一)耶穌詢問門徒是否明白比喻,門徒答以明白。 v51
(二)耶穌表示:文士成為天國的門徒,就有如家主由庫房中取出新舊的東西
來。 v52-53
●「文士」:主要的任務是對聖經的研究、講解和教導,尤其是對律法
的解釋與判斷。不過這裡很可能耶穌並非是指著「得救的
文士」而言,而是指著「門徒」(門徒成為門徒之後,也
領受了文士的教導與研究的責任)而言。
◎門徒(或成為基督徒的文士)聽了耶穌的道,又瞭解舊約的教訓,就
可以瞭解新的教訓,並可以配合舊約的思想來教導別人。這裡顯出新
舊約的思想不是對立,而是相輔相成的,我們有能力掌握舊約的思想
嗎?
捌、耶穌的言行所引起的反應(十三章54節到十六章20節)
一、拿撒勒人厭棄耶穌(十三章54-58節)
○馬可福音六章1-6節
(一)耶穌來到自己的家鄉,在會堂教訓人,眾人驚奇於耶穌的智慧和神蹟。
v54
●「教訓」:原文的時態表示這是一種習慣性的動作,亦即耶穌不止一次
的在家鄉的會堂教訓人。
●「從那裡」:原文也可以翻譯成「從誰」。
(二)眾人因為熟悉耶穌的身世與家人就厭棄耶穌。 v55-57
●「木匠」:原文是「技工」、「建造者」,可以解釋成「木匠」或「石
匠」。由於當地少木頭,因此有人認為耶穌的父親是「石匠
」。另外,此字之前有定冠詞,表示耶穌的父親是當地唯一
的木匠(或石匠)。馬可的經文表達耶穌本身是「木匠」,
這應該是當時父業子繼的習慣,耶穌出來傳道前,應該就是
繼承約瑟的木匠事業與手藝。
●「他們就厭棄他」:原意是「他們就因他跌倒」或「他們轉而反對他」
。
◎「馬利亞的兒子」:這樣指認某人是少見的一件事,一般都是說「某
人是某某(父親名字)的兒子」。此處這樣記載
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1.出於神學的動機,強調耶穌是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2.影射耶穌不是結婚生的
3.約瑟已死,馬利亞守寡
4.這是屬於非正式的描述,透過聞名的母親來指認
耶穌
(三)耶穌對眾人表示「先知在本地不受尊敬」,並眾人的不信就不多行神蹟
。 v57-58
●「不信」:這個字的原文在新約中是用來指「故意不信」。
◎先知反而不被熟悉自己成長的人所尊重。這樣的情形在我們身邊也常
常會發生,我們是否也因為「熟悉」也不給我們身邊的人足夠的敬重
?
◎我們可以很輕易的體會耶穌不用「異能」來吸引不信的人信靠他,異
能、神蹟是給那些信的人當證據、領受上帝恩惠用的。因此在一個不
信的環境中,耶穌不行異能,應該是可以理解的。反倒是我們應該反
省自己所參加的「特會」會不會陷入依賴醫病與神蹟來吸引人的陷阱
中?而「醫病」這種似乎是被很多人看重的恩賜,在耶穌與馬可福音
心目中,似乎是一種「微不足道」的「非主流」工作而已。
二、施洗約翰被殺(十四章1-12節)
○馬可福音六章14-29節、路加福音九章7-9節
(一)希律聽到耶穌的名聲,就認定耶穌是施洗約翰死裡復活行神蹟。v1-2
●「希律」:希律安提帕、大希律的兒子(馬太福音二章1節)。西元前
四年到西元39年管轄加利利和比利亞,耶穌稱他是「狐狸」
(路加福音十三章32節)。
●「臣僕」:原文是「男孩」,這裡指的是「宮廷中的侍從」。
●「發出來」:「正在發生力量」。
◎其實以希律的希臘信仰來看,他應該不會相信復活才對。再者施洗約翰
生前從來沒有行過神蹟而希律可能認為施洗約翰透過與死亡的世界接觸
而獲得了行異能的神秘能力。而路加福音記載的「我所斬的」這個宣告
,其實透露出希律內心的痛苦與害怕,想想,自己殺害的人復活,而且
具有神秘的力量,這該是一件怎樣令人害怕的事啊。
(二)約翰指責希律娶希羅底不合理導致被希律關進監牢,希律雖想殺約翰,
卻因百姓認為約翰是先知而沒有動手。 v3-5
●約翰曾對他「說」:原文的時態表示這是「屢次說」的意思。
◎傳說希羅底的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希律不惜休妻,然後把希羅底搶
過來,而這是律法明令禁止的事情。
(三)希律生日時,希羅底的女兒跳舞使希律歡欣,希律就發誓應許隨希羅底
的女兒所求的給她。女兒接受母親指使,要求要施洗約翰的頭。 v6-8
◎猶太史學家約瑟夫提到,希羅底有個女兒叫撒羅米(Salome,莎樂美
),後來做了分封王腓力的妻子。
◎有解經家認為宮廷裡那種放縱、淫佚的舞蹈通常由專門的舞女來表演
,官府或正規人家的女人是不會作這種是的。因此,若不是希律家族
道德實在不怎樣,不然就是希羅底處心積慮的設計。
(四)希律為了自己的面子,就殺了約翰。約翰的門徒就來將屍首領去埋葬,
並去告訴耶穌。 v9-12
●「憂愁」:「痛苦」、「憂傷」。
●「女子」:「年輕女子」或「小女孩」,接近適婚年齡,大約十四
歲左右的女性。
◎猶太人認為處死前應先有審訊,而且也不允許砍頭的處死法。施洗
約翰是遭遇了狠毒婦人殘忍的對待。一個忠心愛主的人,其實也未
必有善終,「善終」理應不是一個人的「最後審判」。
三、耶穌的神蹟顯出超自然力量(十四章13-36節)
(一)給五千人吃飽(十四章13-21節)
○馬可福音六章30-44節、路加福音九章10-17節、約翰福音六章1-14節
1.耶穌聽見施洗約翰被殺的消息,就上船退到野地去,而群眾由各城來
跟隨他。 v13
◎「耶穌聽見了」:可能指「施洗約翰被殺的消息」或「希律對耶穌的
評語」。
2.耶穌看見群眾,就憐憫群眾,醫治病人。 v14
◎耶穌面對不期而遇的這些群眾,反應不是惱怒而是「憐憫」。
3.天將晚的時候,門徒建言要耶穌請眾人散開去買食物,而耶穌要門徒給
他們吃。v15-16
●「天將晚的時候」:大約是下午三點左右。
●「你們給他們喫罷」:原文是強調「你們」。亦即要門徒負擔起給眾
人食物的責任。
4.門徒回報食物僅有五個餅、兩條魚,而耶穌吩咐門徒將僅有的食物拿給
耶穌。 v17-18
5.耶穌吩咐眾人協臥在草地上,拿食物望天祝福,擘餅遞給門徒轉遞給眾
人,結果讓眾人都吃飽了,還剩下十二個籃子的零碎。吃餅的人數有五
千人(除了婦女與孩子之外)。 v19-21
●「坐」:「協臥」,當時人吃宴席的姿勢。
●「望著天祝福」:是指為食物感謝神,猶太人有慣常的飯前禱告詞:
「主我們的神,宇宙之王,使大地出產糧食者,你
是該稱頌的。」,而這裡記載的舉動,是猶太人一
家之主的表現,耶穌就是以一家之主的身份來行這
個神蹟。
●「門徒又遞給眾人」:在猶太人的大家庭中,如果吃飯人數眾多,男
主人就會要他人幫忙分發食物。
●「零碎」:並非指眾人吃剩在地上的食物,而是指耶穌擘開而仍然留
在門徒籃子內沒有被眾人吃掉的的碎片。
●「籃子」:是一種用柳條編製的籃子,猶太人用來攜帶食物之用。
◎這是除了耶穌復活外,唯一四福音都記載的一個神蹟。
◎約翰福音第六章還有後續的記載,整個神蹟過後,眾人要逼耶穌作王
,耶穌積極避開眾人的請求。最後耶穌講了一篇道,眾人於是離棄了
耶穌,只剩下十二個門徒願意繼續跟隨。神蹟並不一定帶來正確的信
心。
(二)耶穌在水面上行走(十四章22-33節)
○馬可福音六章45-52節、約翰福音六章15-21節
1.耶穌要門徒上船渡到對岸,自己上山禱告。 v22-23
●「催」:「驅使」、「勉強」的意思。
◎依照約翰福音的記載,這時眾人要來強迫耶穌做王了,所以耶穌可能
是希望尚未完全瞭解狀況的門徒不要被眾人影響或者反而礙事,而強
迫他們離開。
2.門徒的船在海中遇到風浪,耶穌在四更天由海面上走到門徒那裡,門徒
因而驚慌害怕,而耶穌連忙表明身份。 v24-27
●「船在海中」:有一些抄本做「船已離岸許多史他狄」,一個「史他
狄」約兩百碼。
●「四更天」:羅馬人把夜間分為四更,猶太人只分為三更,這裡
應該是用羅馬人的算法,時間大約在清晨三到六點
之間。
●「鬼怪」:指「奇異影像」,尤其指「精靈」與「鬼怪」的現形。
●「是我」,不要怕:這個「是我」的用詞跟舊約耶和華自稱的的
「I am」類似。
◎針對門徒的誤會,耶穌的反應是「連忙」對他們說,而非立即的斥責
。
3.彼得希望耶穌也讓他由水面上走到耶穌那裡,耶穌首肯。而彼得因為害
怕就要沈下去,而被耶穌拉住,並被耶穌指責「小信」、「疑惑」。
v28-31
●「如果是你」:原文接近「既然是你」的意思。
●「要到耶穌那裡去」:較好的抄本作「並朝耶穌那裡去」。
●「只因見風甚大」:直譯是「但看見風」。
●「將要沈下去」:直譯是「開始沈下去」。
●「疑惑」:直譯是「分為二」,意思是把對上帝專注的信任分散掉
了。
◎對於彼得的失去信心,耶穌的反應是「趕緊」伸手拉住他,然後才教
訓他。我們對於那些比較軟弱的肢體是用什麼心態來對待他們的呢?
是否有足夠的體諒?
◎我們對上帝的信心如何呢?是否夠專注以致於可以靠神行過危險的環
境?還是一看到危險的環境就信不過上帝了?
4.耶穌上船後,風就停止了,船上的人都拜耶穌,認定他是神的兒子。
v32-33
(三)治好革尼撒勒地方的病人(十四章34-36節)
○馬可福音六章53-56節
1.耶穌和門徒渡海到革尼撒勒,眾人一認出耶穌,就把周圍的病人帶到耶
穌那裡。 v34-45
●「革尼撒勒」:若非指加利利海西邊進北端那塊平原(約六公里長,
不足三公里寬),就是指該平原中的一個市鎮。
2.他們只求耶穌准病人摸耶穌的衣裳繸子,凡摸到的就被醫好了。v36
●「繸子」:指猶太男人穿的袍子底邊的「繸子」,這種袍子共有四
條繸子,兩條在前,兩條在後,由藍白線織成。這種「
繸子」用來提醒配戴的人「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
民數記十五章37、38節,申命記二十二章12節)。
●「好」:「徹底痊癒」的意思。
◎這裡的人相信只要摸到耶穌的衣服邊病就會好,可能血漏的婦人的
神蹟也傳遍了當地。而耶穌也慷慨的治好所有的病人。
四、爭論潔淨的問題(十五章1-20節)
○馬可福音七章1-23節
(一)有法利賽人和文士由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質疑耶穌的門徒不洗手干犯傳統
。v1-2
●「法利賽人」: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
千,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
人們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
管人們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
解釋和規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文士」:他們研讀、解釋並教導律法。大部分的文士都是法利賽人,
反之則不一定。
●「遺傳」:指的是「口述的傳統」,這種「口述傳統」是指對摩西律法
的一種口頭解釋,西元第二世紀末有人把這些口述傳統編輯
成「米示拿」(Mishna)。對於法利賽人而言,這些口述傳
統的約束力跟摩西律法相當。
◎雖然看起來法利賽人是指責門徒的錯誤,但實際上他們是指責耶穌必須
為門徒的思想和行為上的錯謬負責。
◎飯前洗手應該是一件不錯的是情,但是這些法利賽人其實關注的不是清
潔與衛生的事情,而是關注「宗教禮儀」的問題。我們會不會也常常陷
入這種迷思中?「在乎聚會的禮儀勝過聚會的收穫」?「在乎禁食的禮
儀勝過傷痛的心」?
(二)耶穌反問對手為什麼因為傳統干犯上帝的誡命,並孝敬父母之例為證。
v3-6
◎這裡耶穌舉的例子是說當兒子跟父母說:「我應該給你的奉養,已經獻
給神了」。法利賽人與文士就認為這兒子給父母的奉養已經不能再做俗
世的用途,而且這個誓言不能反悔,因此兒子就不應該奉養父母了。
◎其實,法利賽人堅守的這個傳統,不是沒有聖經根據的,依照舊約民數
記三十章1-2節,向耶和華發誓或許願是不能反悔的。但是孝敬父母是
十誡的第五誡,兩段聖經哪一段優先,應該是很清楚的。這也說明了單
單斷章取義的擷取聖經的命令要人遵守,並不一定就是「守上帝的誡命
」,好好的瞭解聖經的意義,謹慎的作倫理抉擇才是成熟基督徒應有的
行為。可以注意的是後來拉比的條例允許人為了孝敬父母的緣故取消獻
物給神的誓言,不知是否受耶穌言論的影響。
(三)耶穌用以賽亞的話來指責對手只用嘴唇尊敬神,把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
訓人,即使是敬拜上帝也是枉然。 v7-9
●耶穌在所引用的經文是七十士譯本的以賽亞書二十九章13節。
◎「把人的吩咐當成真理教導人」導致「拜上帝也是枉然」。我們是不是
也有這種危機?到底我們所信的是「上帝的真理」還是「人的吩咐」?
認真的思考自己的信仰,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四)耶穌要眾人明白「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才能污穢人」。v10-11
●「污穢人」:直譯是「使....凡俗」,意思是「使人沾染禮儀上的不
潔」。當然,沾染不潔就讓人不能歸給神。而耶穌就是
取這個意思,說明只有由內心發出的才能讓人不能歸給
神。
(五)門徒告訴耶穌法利賽人不滿意耶穌的看法,耶穌答以「任憑瞎子領瞎子」
。 v12-14
●「不服」:「被人絆倒」、「被人侵犯」、「被震驚」、「大起反感
」。
●「栽種」:舊約聖經把以色列比喻成上帝栽種的植物。
●「他們是瞎眼領路的」:直譯是「他們是瞎眼之人之瞎眼嚮導」。「給
瞎子領路的」是猶太教拉比們認為尊貴的一個
頭銜。
◎耶穌對擺明了明知故犯的人是用「任憑他們」的方式來面對。有些人是
連耶穌也沒有辦法改變的....。
(六)耶穌對門徒講解他的教訓:表明由內心發出的才污穢人,吃飯不洗手並不
污穢人。 v15-20
五、耶穌在外邦人中施行神蹟(十五章21-39節)
(一)為迦南婦人的女兒趕鬼(十五章21-28節)
○馬可福音七章24-30節
1.耶穌到了推羅、西頓境內,遇到一個迦南婦人求耶穌憐憫她,為他的女
兒趕鬼。 v21-22
●「退到」:「過去」、「往回走」。
●「推羅、西頓」:在加利利北邊,屬於腓尼基境內,是外邦人居住的
地方。
●「迦南」婦人:腓尼基人是迦南人的後裔。
●「喊著」:原文的時態顯示婦人是「不斷的喊叫」。
●「主啊!大衛的子孫」:這個稱呼顯示婦人對耶穌有頗深入的認識,
知道他是彌賽亞。
●「被鬼附」:直譯是「變化成鬼」,表達相當可怕的狀況。
2.耶穌卻表明自己目前是奉差遣往猶太人那裡去,以「不好拿兒女的餅丟
給寵物吃」為理由拒絕婦人的要求。 v23-26
●「狗」:原意是「小狗」,指的是家裡養的狗,小孩的寵物。猶太人
習慣以「狗」稱呼外邦人(非猶太人)。
●「拜」他:原文的時態表示婦人「不斷的拜他」。
◎猶太人常以狗比喻外邦人,所以耶穌在這裡可能是要試驗婦人的信心
,故意用玩笑性的口吻來表達首先獲得彌賽亞所賜福氣的應該是猶太
人,而不是外邦人。另外,「讓兒女們先喫飽,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
狗喫」也有可能是當時流行的諺語、格言。
3.婦人以「狗也吃桌子上掉下的碎渣」回應耶穌,得到耶穌的稱讚,並醫
治他的女兒。 v27-28
●「碎渣兒」:指的是「餅的碎片」。
◎耶穌的回答參照馬太福音十五章21節就比較容易瞭解,耶穌到世界
上是先要對猶太人傳福音,因此耶穌先拒絕了目前不是他使命範圍
的外邦人的請求。婦人一面同意耶穌的說法,一面也表達即使是比
較次要的寵物,也有享受剩餘恩典的權利。而且她顯然認為只需要
耶穌剩餘的恩典就可以解決她的問題。
◎比起猶太人,這個婦女顯然是比較沒有機會接觸到上帝的知識與儀式
,但這婦人對耶穌的認識遠比那些有知識的文士還準確,他的信心與
耐挫力也勝過那個求永生的猶太少年官。同樣的,比起許多人,讀的
懂這些解經資料的我們也更有機會接觸到上帝的知識與儀式,但是我
們是否能夠有足夠的信心與耐挫力,相信上帝必然不是硬心冷漠的神
,而能在任何情況下緊緊抓住上帝?
(二)耶穌醫治許多外邦人(十五章29-31節)
1.耶穌來到靠近加利利的海邊,上山坐下,許多人帶各樣的病人來找耶穌
,耶穌就醫治這些病人。 v29-30
●「放」在他腳前:此字有「摔下去」的意思,表示這些人的動作相當
匆促。
2.眾人看到耶穌醫治的神蹟就驚奇,於是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 v31
◎這裡是加利利海東岸,有許多非猶太人居住,由這裡的經文看起來,
耶穌醫治的是外邦人。
(三)給四千人吃飽(十五章32-39節)
○馬可福音八章1-10節
1.耶穌向門徒表達他對眾人的憐憫,因為眾人跟著耶穌已經三天了,而且
缺乏食物。 v32
●「困乏」:「耗盡」之意。
◎耶穌不單單關心人的精神或靈魂,也關心人的身體需要。這是否提醒
我們什麼?我們一面抨擊解放神學一類的思想太過注意「地上的事」
,但我們是否同時體會到耶穌不願意渴慕他話語的人挨餓回去的心情
?我們為了人的靈魂做的不少事,但我們在乎人的身體需求嗎?我們
在乎社會公義嗎?
2.門徒以「食物不夠」來回應耶穌,而耶穌要他們數算擁有的食物。
v33-34
3.耶穌吩咐眾人坐在地上,擘開食物,遞給門徒又遞給眾人,眾人(除婦
女孩子外人數有四千人)都吃飽了而且有不少剩餘。 v35-38
●「地上」:似乎顯示這個時間是夏天旱季,草已經枯乾,給五千人吃
飽的時候是春季,所以大約是在半年前。
●「筐子」:「大籃子」,在使徒行傳九章25節的記載中,這種籃子大
得可以裝下一個人。
◎耶穌在此餵飽四千非猶太人的狀況跟餵飽五千猶太人的狀況類似,都
是用「家長」的身份來祝謝、分食物,顯示耶穌並非獨厚猶太人。
◎許多人就是喜歡在這裡做文章,說四千人和五千人是同一個事蹟的不
同記載等等。把馬太和馬可說的好像笨蛋或者存心騙人一樣。基本上
這裡的記載與「五千人吃飽」的記載有相當的差異,如果我們尊重並
瞭解作者是要寫一本重要的書給教會看,不妨單純的接受這就是兩起
不同的神蹟,一是餵飽猶太人,一是餵飽外邦人。
4.耶穌叫眾人散去,上船到另外的地方去。
●「馬加丹」:地點不詳。
六、耶穌指責宗教領袖(十六章1-12節)
(一)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求神蹟 v1-4
○馬可福音八章11-13節
1.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要求耶穌由天上顯神蹟給他們看。v1
●「從天上顯個神蹟」:原意是「找由天上而來的記號」,他們要求耶
穌顯個神蹟來表明他所做的是出於神。
◎這些人大概認為耶穌以前行的神蹟都不算「天上來的神蹟」。
2.耶穌認為他們可以由天上的跡象分辨天氣,也理應可以分辨這時代的
神蹟。 v2-3
●有些重要的古抄本沒有這段話。
●「風雨」:「風暴」。
◎耶穌揶揄他們會分辨天上的跡象與記號,怎麼會看不出這時代「天上
的記號」呢?
3.耶穌認為只有約拿的神蹟適合當時的世代。 v4
◎耶穌在這裡的回答跟十二章38-40節回答法利賽人的質詢相近。
(二)耶穌要門徒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 v5-12
○馬可福音八章14-21節
1.背景:門徒忘記帶餅。 v5
●「門徒渡到....去」:直譯是「門徒往....去」。
●「忘了帶餅」:猶太人去外邦人的聚居地時,往往自備糧食,以免接
觸到外邦人禮儀上不潔淨的食物。
2.耶穌教訓門徒要謹慎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門徒卻誤以為這個
教訓跟忘記帶餅有關。 v6-7
●「議論」:「辯論」,而且原文時態顯示是「不斷的辯論」。
◎由「忘了帶餅」的背景,可以瞭解當時門徒們整個心思都被「沒有帶
餅可能導致不潔淨」的思想纏繞,以致整個心情都在「食物」上,一
點也沒有注意到耶穌的教訓是關於「思想」的。
3.耶穌看出門徒的想法,就責備門徒的信心小,並提醒他們分餅的神蹟。
v8-10
◎雖然耶穌嚴厲責備門徒,但是卻也循循善誘,用各樣的例證來讓門徒
想起耶穌的神蹟。由這裡的記載,也可以看出五千與四千人吃飽的神
蹟是有相當的差異性,而非同一件事情。
4.耶穌表明他是希望門徒可以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導。 v11-12
●「曉得」:「抓住」、「明白」的意思。
七、彼得認耶穌是基督(十六章13-20節)
○馬可福音八章27-30節、路加福音九章18-21節
(一)耶穌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問門徒:別人對耶穌身份的看法。 v13
●「該撒利亞腓立比」:位於伯賽大北方四十公里的黑門山麓,是以土利
亞省(Iturea)的首府,希律腓力王居住之地。
◎有些解經學家注意到這個事件在各本福音書中都有樞紐性的重要意義,
這事件之後,耶穌對門徒的教導重點就有所改變。
(二)門徒回答以:施洗約翰、以利亞、耶利米、先知中的一位。 v14
◎百姓眾說紛紜本不令人意外,耶穌第一個問題似乎無足輕重,他關心的
應該是第二個問題:「門徒認為他是誰?」。
(三)耶穌又問門徒認為耶穌的身份為何?彼得回答以「基督、永生神的兒子」
。v15-16
●「你們」說我是誰:原文強調這個「你們」。
●「基督」:希臘文的「基督」為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原意是「
受膏者」,在舊約可指先知、君王、祭司,但主要用來
稱呼神要差來拯救百姓、最終以公義和平統治列國的一
位君王。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原文「基督」、「永生」、「神」、
「兒子」四個希臘文前都有冠詞。顯
示彼得所要表達的就是那位「彌賽亞
」。
(四)耶穌肯定彼得是有福的,他對耶穌的認知是天父指示的。 v17
●「巴約拿」:是希臘文對亞蘭文的音譯,意思是「約拿之子」。
(五)教會將建造在磐石上,死亡的力量不能抵擋教會,並且耶穌要將天國的
鑰匙給彼得,讓彼得在地上建立教會的紀律。 v18-19
●我「還」告訴你:我「也」告訴你。亦即天父指示彼得「耶穌是基督」
,耶穌也要指示彼得以下的事情。
●「教會」:原文可指「市民的集會」或「以色列會眾」,在七十士譯本
中被用來當「子民」、「群體」的意義。
●「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直譯是「在這磐石上,我要建造
我的教會」。
●「磐石」:指的是巨大的岩壁或磐石。原文之前有指示形容詞與冠詞,
表達這個磐石是「某一個特殊的磐石」。
●「彼得」:指「一片巨大磐石所分裂出來的較小一部份」。
●「彼得」與「磐石」:在希臘文上這兩個字有相當的關連,而耶穌當時
使用的卻不是希臘文,而是亞蘭文。則這兩者之
關連就不甚清楚了。
●「陰間」:指人死後所去的地方,當時的猶太人認為陰間分為樂園
(亞伯拉罕懷裡)和地獄(欣嫩子谷)兩部份。
●「陰間的權柄」:直譯是「陰間的門」,在舊約與次經中,「陰間的門
」就等於是「死亡」。
●「勝過」:「以力量抵擋」。
●「綑綁」:在拉比的用語中,是「禁止」的意思。
●「釋放」:在拉比的用語中,是「允許」的意思。
●天上的綑綁與釋放:原文是用一種很特殊的「將來完成式動詞」來表達
這兩個動作。亦即表示彼得現在綑綁的,已經在將
來被綑綁了。這種特殊時態的用法,是表達出彼得
的綑綁與釋放是「依據上帝的心意」來執行。而綑
綁與釋放(禁止與允許)是在教會中建立紀律的意
思。
◎在十八章18節中,耶穌也把綑綁、釋放的權柄賜給其他使徒。
◎雖有很多爭議,不過我們如果尊重原文最可能的意義,還是要承認耶穌
賦予彼得特殊的地位來建立教會中的秩序。只是一方面我們應該注意這
個權柄的來源是因為「彼得認為耶穌是基督」,而且彼得的「禁止」或
「允許」也必須依據上帝的心意,而非可以自己決定。這樣看來,似乎
「認定耶穌是基督」是能夠「理解上帝心意而適當的傳達允許與禁止」
的關鍵。另外,同樣的權柄也給了其他的使徒。
(六)耶穌囑咐門徒不可洩漏他基督的身份。 v20
玖、耶穌與門徒的談話與特殊經歷(十六章21節到十七章27節)
一、耶穌第一次預言自己的受難(十六章21-23節)
○馬可福音八章31-33節、路加福音九章22節
(一)耶穌開始指示門徒他要上耶路撒冷,受苦被殺,第三天復活。 v21
●「纔」指示:「開始」,而且有「強調」的意味。
●「長老、祭司長、文士」:當日公會的三種成員,「長老」指的是民間
德高望重的領袖。
(二)彼得拉住耶穌,勸耶穌不可如此。 v22
●「拉著」:「拉向他自己」。
●「勸」:「嚴肅警告」、「斥責」之意,跟馬可福音的記載用的是同樣
的字眼。
●「萬不可如此」:原意是「恩典」、「憐憫」,後來變成「願神的恩典
臨到你」。彼得的意思是「願神的恩典臨到你,使你
不遭受到這一切。
(三)彼得被耶穌責備為撒但,因為彼得只體貼人的意思。 v23
●「轉過來」:表示耶穌轉離彼得,轉向其他門徒。
●「你是絆我腳的」:直譯是「你是我的絆腳石」。跟「彼得」(小石頭
)的意思有相關。
●「體貼」:「思念」、「想到」。
◎彼得似乎對耶穌「復活」的宣告沒有反應,而比較在乎耶穌即將受死。
這可能是因為當時的猶太人還比較無法接受「今世復活」的觀念,而比
較接受「末日復活」的觀念,所以彼得當時清晰可以理解的,就是耶穌
受死的信息。
◎耶穌指責彼得為「撒旦」,應該是其提出的意見,跟撒旦引誘耶穌不要
用受苦和替死的方式實現彌賽亞工作的意圖不謀而合,所以遭受耶穌嚴
厲的指責。
二、門徒的代價與收穫 v24-28(十六章24-28節)
○馬可福音八章34-38節、路加福音九章23-27節
(一)耶穌告訴門徒:「要跟從他就必須捨己,背十字架來跟從他」。 v24
●「捨己」:deny himself (NIV version),由馬太十六章24節:
「捨(533,aparneomai)」:拒絕、否定。在新約中使用:彼得三次否
認耶穌,在神的使者前必不認。
「己(1438,heautou)」:自己。用於第三人稱單數和複數是表示說話
和行動為同一個人。
「捨己」可能指放下自己的個性,拒絕自己天然求生存的、避危險的
需求。捨己的中心概念:過去把自己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現在則把神
國擺在第一位,可以為了神而捨命。
●「背起」:原文的時態有「立刻背起」的意思。
●「背起十字架」:釘十字架是羅馬時代的死刑,犯人必須親自背負十
架的橫樑往刑場受死。在當時的人聽來,意指隨時
有可能捨去性命、準備受苦--把你的生命放在刀口
上。
◎依照上下文來看,捨己沒有看起來比較偉大的解釋,就是隨時準備犧
牲自己生命的意思。
(二)通則就是:要救自己地上生命的人就喪掉永恆的生命,為耶穌喪掉
地上生命的,就必救了永恆的生命。 v25
●「生命」:原文可以解釋成「靈魂」或「生命」(原文編號是5590)
。
(三)(永恆的)生命是最重要的,即使賺得全世界,失去生命也沒有意義。
v26
◎雖然陳述了跟隨耶穌的巨大代價,耶穌還是表明不計生命的代價跟隨他
是一件「值得」的事情。
(四)耶穌再臨時要施行審判,並且聽眾中有人要看到上帝的國臨到。v27-28
●「人子降臨在他國裡」:在此可能指登山變像的事情(啟導本、NIV的
解釋),但也可能指耶穌的復活、五旬節的聖
靈降臨、耶路撒冷的被毀。
◎耶穌在這裡陳明門徒值得花生命的代價來跟隨耶穌的背後理由是因為耶
穌是審判者,將要依照行為施行審判,而這審判將決定永生或永死。
三、耶穌登山變像(十七章1-9節)
○馬可福音九章2-10節、路加福音九章28-36節
(一)時間:預言受難之後六天;地點:高山;跟隨者:彼得、雅各、約翰。
v1
●「過了六天」,路加福音是「約有八天」,雖然當時記載時間並不是
很精確,但我們大概可以猜出這是第七天。
●「暗暗的」:「獨自地」。
●彼得、約翰、雅各:耶穌醫治睚魯的女兒(路加福音八章51節),最
後一次去可西馬尼園時(馬可十四章33節),都帶著這三個門徒。顯
示這三個使徒與其他人的不同。
●變像的山可能是黑門山,較接近該撒利雅腓立比,而且較高(超過
兩千七百公尺,可參考馬可九章二節)。也有人說是加利利北面的
米倫山,山高約一千兩百公尺。
(二)耶穌在門徒面前變了形像,並有摩西、以利亞顯現跟耶穌說話。v2-3
●「形像」:原文指的是「事物的內在本質」而非「外在的模樣」。
●「忽然」:原文直譯是「看阿!」。
●摩西、以利亞:代表舊約律法的頒佈者和先知的職事。
◎比較奇怪的是門徒怎麼知道當時出現的是摩西和以利亞兩人?可能
是聽到談論的內容或者是耶穌事後說明。
(三)彼得對耶穌說他要為耶穌和兩位先知搭三座棚。 v4
●「棚」:原文指猶太人在住棚節時用樹枝搭來暫住的棚。
◎看來彼得並不知道應該說什麼好,卻還是率先發言。
(四)有一朵雲彩來,並有聲音由雲彩中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你們要聽他」。 v5
●在舊約,發光的雲彩是神同在的記號(見出埃及記四十章34節,王上
八章10-11節)。
(五)門徒的反應是極其害怕,而耶穌來安慰門徒,而後一切消失又只看到耶
穌。 v6-8
◎門徒大概清晰的瞭解「上帝自己發言」了,所以甚為害怕,直到耶穌
來安慰他們為止。而耶穌以一個尊貴的拉比身份,仍然親密的用肢體
動作來安慰門徒,讓人倍覺溫馨。
(六)耶穌吩咐門徒不可外洩登山變像的事情。 v9
◎這應該是很明顯的避免彌賽亞狂熱的措施。
四、關於以利亞的討論(十七章10-13節)
○馬可福音九章10-13節
(一)門徒問耶穌關於以利亞應該先來的事。 v10
●這個問題跟瑪拉基書四章5節的記載有關。
(二)耶穌回答:以利亞已經來了,但人卻不認識他而任意待以利亞。門徒於
是瞭解耶穌認為「施洗約翰」是「以利亞」。 v11-13
◎說起來這也算是一次耶穌預言自己將受害的記載,只是僅有三門徒聽
見。
五、耶穌醫治被鬼附的小孩(十七章14-21節)
○馬可福音九章14-29節、路加福音九章37-43節
(一)一個人來求耶穌醫治害癲癇病的小孩,並陳明門徒不能醫治小孩。v15-16
●「跪下」:原文並非「跪拜」的意思,而只是「謙卑求助」的表現而已
。
●「癲癇的病」:原文是「月亮病」,這是因為古人以為這種病的發作跟
月亮的週期性有關。
(二)耶穌感嘆這世代的不信又悖謬,並斥責鬼,醫治小孩。 v17-18
●「悖謬」:「扭曲」、「敗壞」。意思是「故意離開真理」。
(三)門徒問耶穌為何不能趕出鬼,耶穌答以「因為門徒的小信」,並說明這類
的鬼必須禱告才能趕出來。 v19-21
●「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原文是強調「我們」。
●「因你們的信心小」:直譯是「因為你們的小信」。
●「小」信:「幾乎沒有」的意思。「小信」是馬太的特殊用詞,意義應
該是接近於「不信」,而非「真實但微小的信心」。
●馬可福音九章28-29節: 耶穌進了屋子,門徒就暗暗的問他說:「我們
為甚麼不能趕出他去呢?」耶穌說:「非用禱告,這一類的鬼,總不能
出來。」
門徒顯然把主所賜給他們的能力當成理所當然的,他們沒有禱告,忘
了這種能力不是出於自己,乃是耶穌所賜。
●較可靠的抄本中都略去21節。這一段文字顯然是後來有人參考馬可福音
加上的,比較晚期的馬可福音也加上「禁食」一字。這大概是因為當時
許多人認為禁食有特別的能力的結果。
◎芥菜種是當時的人認定為最小的種子,而山是古人心目中認為「屹立不
倒」的。簡單的說,如果人有信心,把上帝當上帝對待,這樣即使要移
山(當然移山也必定是上帝的心意),也沒有問題。而移山的力量不是
來自信心,而是上帝的力量透過人的信心彰顯出來。
◎耶穌把趕鬼權柄賜給門徒,應該是限於「實習行動」中,而門徒顯然
誤解了權柄的來源,把實習當成一般情況了。
◎我們真的信上帝是上帝嗎?真的信上帝可以做超越人類力量的事情嗎?
聖經明說有無這樣的信會影響神蹟是否實現....。信心無所謂大小,只
有「有無」之分。
六、耶穌第二次預言他的受難(十七章22-23節)
○馬可福音九章30-32節、路加福音九章43-45節
◎門徒的憂愁顯出他們大概更知道耶穌受難的意義了。
七、聖殿稅的事件(十七章24-27節)
(一)地點:迦百農。事由:收聖殿稅的人來見彼得,問耶穌是否納稅。 v24
●「丁稅」:猶太人的聖殿稅,數目為半個舍客勒或兩塊希臘幣。每個二
十歲以上的猶太男丁都必須付這個稅。不過聖殿稅跟政府的
稅收不同,聖殿稅並不是非常強制性的。聖殿稅可以在逾越
節時親自到聖殿繳納,或者事前繳交。巴勒斯坦附近的聖殿
稅是在逾越節前一個月開始繳交。西元七十年聖殿被毀之後
,羅馬人規定聖殿稅改納給羅馬神廟。
●「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麼」:原文的句型是預期「肯定(即:納)」的
回覆。
◎很可能耶穌與門徒這時是住在彼得家裡。
(二)彼得答以「納」,而耶穌以自己是上帝的兒子,所以理應不必納稅,不過
因為怕絆倒收稅的人,就行了一個神蹟來繳交稅金。 v25-27
●「關稅」:按貨物計稅的一種稅制。
●「丁稅」:按人頭計稅的稅制。
●「兒子」:原文是複數,意思應該是包括耶穌與門徒們。
●「去釣魚」:直譯是「丟一個鉤子」。
◎耶穌沒有道理要納聖殿稅,但是為了人們的好處,他還是納了。我們是
否也願意為了眾人的好處犧牲一些應有的權益?
拾、天國子民的相互關係(十八章1-35節)
一、小孩子的價值(十八章1-14節)
(一)天國中誰是最大的 v1-5
○馬可福音九章33-37節、路加福音九章46-48節
1.門徒詢問耶穌天國中誰最大。 v1
●「天國裡誰是最大的」:原文是「究竟天國裡誰是最大的」或「那麼
天國裡,誰是最大的」。
2.耶穌答以:如不改變成小孩子的樣式,就不能進天國。卑微如小孩子的
在天國就是最大。 v2-4
●「回轉」:指的是「改變方向和行為」而非「走回原路」。且本動詞
是被動式,表示是「被改變」而非「自己改變」。
●「變成小孩子的樣式」:原文是「變成像小孩子」。這句話當時的門
徒所能領受的意義可能是「要變成像小孩子
一樣的純潔、謙卑」,但更有可能的是「像
小孩子一樣的地位卑微」。意義就是「放棄
對於地位的執著與爭取,甘願變成卑微」。
●「斷不得」:是強烈的否定詞,意指「跟本不可能」。
◎「小孩子」:如果這裡是彼得家,這個小孩子可能是彼得的小孩,不
過這對於整個教訓的意義並沒有什麼影響。當時的小孩
子地位卑微。
◎這裡的意義應該是要門徒放棄爭大小的心態,而自願取那最卑微的地
位。後面即用「取卑微地位」(像這小孩子的)的人來稱門徒。
3.接待信耶穌的人就是接待耶穌。 v5
●「為我的名」:「在我名的根基上」。
●「像這小孩子的」:指的是上文可以進天國的「願意像小孩一樣卑微
」的人,也就是真正的基督徒的意思。
(二)使信徒跌倒的嚴重性 v6-9
○馬可福音九章42-48節、路加福音十七章1-2節
1.讓信耶穌的人跌倒,還不如沈入海中。 v6
●「小子」:原文與前面的「小孩子」不同,不過應該是取前面「像小
孩子的信徒」的意義。
●「大磨石」:指「由驢子推轉的上層磨石」。
2.絆倒人的事雖然難免,但是絆倒人的有禍了。 v7
3.絆倒自己也有禍了,應該不計代價的棄絕自己的軟弱。 v8-9
(三)要尊重並挽回信徒 v10-14
1.不可以看輕信主的人,他們的使者常在天父面前。 v10-11
●第11節比較好的古抄本沒有出現。
●「他們的使者」:猶太人相信每一個民族有其守護天使,啟示錄的七
個教會也各有一個天使。
◎這裡耶穌指的是「每個信徒」都有天使在上帝面前隨時候命,等待幫
助信徒。
2.耶穌以失羊的比喻來描述天父盡全力來保護、挽回信耶穌的人。v12-14
◎失羊的比喻也出現在路加福音十五章3-7節相似,但意義不同,路加
福音指的是上帝希望罪人的悔改,而此處指的是上帝希望信徒的不
走迷。很可能是耶穌用同樣的比喻放在兩個不同場景中來描述不同
的事情。
二、處理犯錯的弟兄(十八章15-35節)
(一)挽回弟兄錯誤的步驟 v15-20
1.弟兄犯罪時,先私下指出他的錯。 v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比較好的抄本作「倘若你的弟兄犯罪」。
◎私下指出錯誤應該是處理弟兄犯罪的第一步,但我們通常會容忍弟兄
的罪,直到忍無可忍就直接對外宣揚,這裡的教訓實在值得我們更多
思考。
2.如果不聽私下勸告,再找一兩個人一同勸告他。 v16
●「要憑兩三....定準」:引自申命記十九章15節。
3.不聽少數人的勸告,就由教會出面。如教會勸誡亦無效,那就當他是
不認識神的人來對待。 v17
●「教會」:這裡的教會指的應該是「地方堂會」。
●「外邦人和稅吏」:意義應該是「神國度之外的人」。
◎「教會的勸告」是整個挽回弟兄的最高峰,但目前我們似乎很少看到
「教會的勸告」出現,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會不會我們都太喜歡當
好人了?
4.信徒在地上綑綁的,天上也要綑綁,在地上釋放,天上也要釋放。並且
天父要成就信徒在地上同心合意的裁判,因為當有兩三人人奉主名聚會
,耶穌就在他們中間。 v18-20
●「實在」:原文就是「阿們」,用來引出「鄭重的宣告」。
●「綑綁....釋放」:跟前文彼得所領受的權柄相同,應該是指著「紀
律行動」(對犯罪之人的判定)而言。
●「同心合意」:原文是「同一個聲音」、「互相同意」的意思。
●求甚麼「事」:指「法律上的案子」、「訴訟或裁判的事」。
●「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可以翻譯為「對他們為之祈禱的任何審判
案件互相同意」。
◎20節清晰的提供上帝認可兩個以上信徒裁判權的理由:耶穌與信徒同
在。
◎許多人應用18、19節時,並沒有考慮到上下文是牽涉到「弟兄犯罪的
審判」問題,而誤以為可以應用在所有的場合之上,這可是一大誤會
,基本上這裡是用來承認基督徒的裁判權(跟舊約的審判官一樣的權
力,神也跟審判官同在),我們也該勇於在禱告之內來指正弟兄的錯
失,並作必要的處理。
(二)饒恕弟兄的限度和根據 v21-35
1.彼得詢問應該饒恕得罪自己的弟兄幾次?七次是否足夠? v21
◎猶太人的習慣是「不超過三次」,而在猶太拉比的討論中通常認為「
四次」是饒恕弟兄的最高次數。所以彼得大概以為七次是非常足夠了
。
2.耶穌答覆:「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 v22
●「七十個七次」:可以翻譯為「七十個七次」或「七十七次」。不過
意義應該是接近「無限多次」的意思。
這裡耶穌很可能是影射創世記四章二十四節中,拉
麥宣稱「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
十七倍」,把無盡報復的心態換成無盡饒恕的心態
。因此此處可能翻譯為「七十七次」會比較妥當。
3.耶穌用王與僕人算帳的比喻來描述為何要無限制的饒恕。 v23-35
(1)有僕人欠王一千萬兩銀子,理應賣掉一切來清償,但主人在僕人求
情之下免了僕人的債務。 v23-27
●「一千萬銀子」:直譯是「一萬他連得」,大約是當時工人一百
六十四年的工資(六千萬錢銀子)。
◎這個數字龐大,大概全家都賣了也永遠無法還清(當時的奴隸頂
多只值一他連得,一般都只值十分之一他連得罷了)。這個數字
也清晰的表達出我們對上帝的虧負是我們永遠無法清償的。
(2)僕人卻斤斤計較別人欠他的債務,務要追索到底。 v28-30
●「十兩銀子」:一百錢(拿得利)銀子,大約是一百天的工資。
(3)主人知道後質問僕人為何不憐恤同伴向主人憐恤僕人一樣?於是追
討他的債務。 v31-34
●「告訴」:「詳細解釋」的意思。
●「掌刑的」:這些人的職責是對犯人施以苦刑,所以這僕人後來
的狀況比「下監牢」還糟糕一些。
(4)結論:如果信徒不從心裡饒恕弟兄,天父也要收回他的饒恕了。v35
◎饒恕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這裡與主禱文中都特別提到饒恕
理應是得救群體的生命表現。如果我們不能真實的知道上帝怎樣
饒恕了我們,我們大概也無法真心的饒恕得罪我們的人。如果我
們真知道上帝對我們的恩典,還不能饒恕弟兄的話,那大概真的
有如耶穌比喻中的僕人所行之荒謬了。
拾壹、往耶路撒冷途中(十九章1節到二十章34節)
一、耶穌論婚姻與離婚(十九章1-12節)
(一)耶穌離開加利利到約但河外,許多人跟隨他,他也行治病的神蹟。v1-2
○馬可福音十章1節
◎這裡表達了馬太福音所記載的第四篇講道結束。
◎「約但河外」:當時的加利利人到耶路撒冷過節的時候會避開撒瑪利亞
,由約但河東邊繞道過去。
(二)法利賽人以休妻的話題來試探耶穌。 v3
○馬可福音十章2節
●「試探」:「惡意的想引誘人犯罪」。
◎當時對於離婚,有兩派看法:
(1)希列(Hillel)派:在任何情況下皆可休妻,甚至包括「妻子燒焦
了飯」這種微不足道的理由。
(2)沙買(Shammai)派:比較保守,只准「淫亂」為休妻的理由。
◎在此可能法利賽人想讓耶穌說出敵對希律的話(馬可福音六章17-29節
),因為施洗約翰指責希律的婚姻問題導致殺身之禍。
(三)耶穌以上帝起初造人的心意來回答之,要人不可休妻。 v4-6
○馬可福音十章6-9節
●「連合」:「被黏合於」。
●「神配合的」:原文的代名詞顯示這是指「婚姻」,而非夫妻兩人。
(四)法利賽人用摩西之休妻規定來質問耶穌。 v7
●「休」書:法律術語,處理有關「放棄對某物之權利」的事宜。
●休「書」:原意是「小書卷」,在此處當「證件或信件」用。
●「休書」:「離婚證明書」,在當時必須由男方寫給女方,以免日後
男方又回來干擾女方的生活,或者日後女方被誤認為淫婦
。因此被休的女方就獲得了某個程度的保護。
(五)耶穌表達摩西是因為以色列人心硬才採用這種過渡的辦法,但上帝的心意
並非如此。因此若不是因為淫亂的緣故,休妻另娶或娶被休的婦女都是犯
姦淫。 v8-9
○馬可福音十章3-5、11-12節
●「心硬」:「心裡剛硬」,指「人頑強的抗拒神」。此字不曾在一般的
世俗文獻中出現,但在新約聖經與七十士譯本聖經都是常用
字,原有「脫水乾燥」的意思。
◎這裡耶穌表明「准許離婚」是一種莫可奈何的妥協,因為人心頑強的抗
拒神,所以只能以較小的惡來避免較大的惡。或者這種定律法的觀念值
得我們注意與學習。我們常常都以為法律的目標是要「完全避免犯罪」
。
◎耶穌把婚姻的基礎推到上帝身上,是上帝設立婚姻,所以必須慎重對
待。
(六)門徒跟耶穌抱怨夫妻的關係如果是這樣的話乾脆不要娶,耶穌清楚表明
並非人人都能獨身。 v10-12
●「人和妻子」:原文是「人和妻子的關係」。
●「這話」:指的是第十節中門徒說的「獨身」氣話。
●「惟獨賜給誰,誰纔能領受」:原文只有「惟獨賜給誰」。
◎由此看來,的確是有人領受特殊的「獨身」恩賜,獨身並非人人都可
?以選擇的道路。
二、能進天國的人(十九章13-26節)
(一)天國裡的人就像小孩子一樣 v13-15
○馬可福音十章13-16節、路加福音十八章15-17節
●「讓」小孩子:「任由」。
◎在巴勒斯坦,作母親的通常習慣在孩子周歲的時候,把孩子抱到知名的
拉比那裡接受拉比的祝福。這裡所記錄的情形就是在這種風俗之下,人
們找耶穌來祝福自己的小孩。
◎「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根據十八章1-3節的看法,耶穌是指「小
孩子的卑微」說的。
(二)富有的青年人來問永生 v16-26
○馬可福音十章17-22節、路加福音十八章18-23節
1.有一個富有的少年人來問耶穌要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v16
●「永生」:原意是「來世的生命」,「得永生」的意思相當於「進
入」永生。
◎主角:年輕人(馬太福音十九章20節)
(1)富有 v22
(2)有自信(自認從小遵守律法) v20
(3)官(路加福音十八章18節)
◎一個年輕、有錢又有道德與自信的官,為什麼還要問耶穌關於永生
的事呢?顯然他也沒有永生的把握。而他的觀念是典型的功德主義
,認為可以「做」某一些善事以換取永生。
2.耶穌一面提醒他:「只有一位是善的」,一面告訴他應該要守誡命才能
得永生。v17-19
◎耶穌在這裡提醒這官:「只有上帝是良善的」,很可能是要先提示這人
其實沒有人在上帝面前有資格依賴善行得到永生。
3.青年人表示他已經遵守耶穌所提出來的誡命了,而耶穌進一步要他變賣
所有的分給窮人並來跟從耶穌。 v20-21
●「少年人」:原文顯示這是年齡由24到40歲的人,所以翻譯為「青年
人」會比較適切。
●「完全人」:指「以神的完全為目標」的人。
●「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原文的句型顯示耶穌認為這人真正有心要做
完全人。
◎耶穌已經先提醒少年人,除了上帝沒有人是良善的,而這少年人顯
然沒有聽進去,他對自己遵守誡命的能力還是很有把握。
◎有趣的是耶穌只拿十誡中第二部分(關於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部分)來
詢問少年人,而沒有拿第一部份(關於人與上帝關係的部分)。
◎耶穌提出的要求是說「一件事」,亦即「變賣財產」和「跟隨耶穌」
是同一件事,看得出耶穌知道這人問題所在,但耶穌仍然愛他(路加
福音),而這讓少年官知難而退的要求也是出於耶穌的愛。這實在值
得我們深思。
◎有解經書認為這是耶穌拿十誡的第一誡來考驗少年人:「放棄財富,
把上帝當第一位。」,結果少年人失敗了。這個說法頗有道理。
4.青年終究是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v22
◎顯然這人希望同時享有永生和財富,而他追求永生的意圖,可能也在
於享受永恆的財富,因此耶穌這一個要求就顯出這人內在真正的情況
。
◎這人憂愁,顯示他無法在永生和產業中間作抉擇。也顯示出他並
沒有遵守第一誡「以上帝為上帝」。
5.耶穌表達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天國容易,門徒對耶穌的話感到稀奇
,問耶穌:「這樣誰能得救?」,而耶穌表明「在神凡事都能」。
v23-26
●「駱駝穿過針的眼」:可能是當時流行的口語,表示「不可能的事
」。當時拉比們常常用「大象穿過針眼」來
形容「不可能的事」。
●「針的眼」:就是指「針孔」,而非第九世紀以後一個名叫「針眼」
的城門進口。
◎當時的人把財富當成」是上帝的賜福,所以耶穌說財富將阻止人進天
國時,門徒的訝異是可以理解的。
◎「依靠錢財的人難以進天國」是一個重要的警告,尤其在一個豐裕的
環境中,「有錢」好像是一種必然,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我們會被
「財富」所吸引而遠離天國呢?
◎門徒的觀念中很可能認為富有的人做許多事情都比他們容易,甚至在
傳統的猶太教中,財富是上帝的恩賜,有財富也讓人比一般民眾容易
守律法、獻祭,所以如果連富人都難以得救,那誰有資格得救呢?由
這裡我們也可以大略看出為什麼一般認為猶太人比較吝嗇,會賺錢。
◎耶穌在此把得救的可能交回到上帝手裡,也點出福音的真諦。
三、門徒的賞賜與天國的恩典(十九章27節到二十章16節)
(一)門徒的賞賜(十九章27-30節)
○馬可福音十章28-31節、路加福音十八章28-30節
1.彼得詢問耶穌:門徒已經撇下所有跟隨耶穌,將會得什麼賞賜?v27
●原文句型強調「我們」,亦即彼得向耶穌表示他們做到了財主所不
能做的,是不是應該有特殊的賞賜?
2.耶穌答以:使徒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跟耶穌一同審判以色列十二支
派。 v28
●「復興」:本來的意義是「再生」、「重生」,在此是指彌賽亞引進
新天新地的時候。新約聖經中僅於此處與提多書三章5節
中使用到。
●「審判」:可能指「統治」或「審判」。
●「以色列十二支派」:指的可能是種族上的以色列或屬靈的以色列(
得救的人)。
3.又說凡為耶穌撇下財產與親情的,要得到百倍,而且要承受永生。v29
●「百倍」:最好的古抄本作「百倍」,有一些則作「多倍」。
◎前文中少年官無法放棄財富獲得永生,而耶穌在此承諾能夠為耶穌
放棄財富與親情的,將有永生。
4.但耶穌警告門徒:有些在前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這裡「百倍」應該是指「關係」上的「許多倍」。而非指實質上的獲
得更多的財富與親情。基督徒雖然可能為信仰犧牲親情,卻獲得更多
弟兄姊妹之情。失去土地或房屋,但卻如同擁有更多的房屋和土地(
因為許多人願意分享他們的財富)。
◎「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也許解釋成「神的國裡,人的地位和名
次往往出人意料」比較合宜。這句話在這裡應該是一個警告,警告那
些願意犧牲物質,但卻以此為驕傲的人得要小心,免得因為自滿而反
而停滯而居後了。
◎下一段葡萄園的比喻把這裡的「在前在後」的意義闡述的更明白,耶
穌直指彼得等人對其他人得恩惠看不過去。
(二)葡萄園的比喻(二十章1-16節)
1.天國像主人清早去雇工人進葡萄園工作,與工人講定一天工資為一錢銀
子。 v1-2
●「因為」:顯示這段經文與前面的記載相關。
●「清早」:天剛亮的時候。
2.雇主在不同的時間分別去找人進葡萄園工作。 v3-7
●「約在巳初」:直譯作「約在第三小時」,相當於早上九點鐘。
●「市上」:指「市鎮的中央廣場」,這是當時一般買賣的場所與聘請
短期工人的地方。
●「閒站的人」:站著無工作的人,並非指他們懶散,而是指他們還沒
有找到工作。
●「午正」:第六個小時,相當於中午十二點。
●「申初」:第九個小時,相當於下午三點。
●「酉初」:第十一個小時,相當於下午五點。
◎當時的工作機會不多,許多人都依賴短期的零工來賺取一家的溫飽,
這些閒站人就是那些等待打零工的人。
3.到了晚上發工資的時候,所有的工人都得一錢銀子。 v8-10
●「一錢」:當時的人一天的工資就是「一錢」(「一得拿利」)。
這個工資算是豐厚的,羅馬士兵一天的工資就是一錢。
◎按照猶太人的律法(利未記十九章13節),當天的工資應該在晚上
發給,不可拖過一個晚上。一般通常都是在日落時,也就是大約晚
上六點鐘發工資。
◎早到的工人重視「公平」勝過「憐憫」。其實這些工人都是一樣,
每天等待工作機會來換取一家的溫飽,主人給的工作機會與合理報
償本來就是一種恩典,但這些早到的工人沒有為後來的人可以多領
錢(亦即更多的家庭可以不挨餓)高興,反倒因為自己做多領少而
抱怨。其實,我們自己也常常是這樣,重視「公平」勝過希望他人
過的好。唯上帝的標準倒不是這樣,反倒是充滿憐憫與恩典的。
4.工作時間長的工人就埋怨雇主讓工作時間短的人與他們有一樣的工資。
v11-12
●「整天勞苦」:直譯是「背負整天的擔子」,有「背負了工作的主要
重任的意思」。
5.雇主答以:自己並不虧負工人,且講定的價格就是如此。雇主厚待工作
時間短的人,是他自己願意的,也是他的權限,難道因為雇主恩待其他
工人,工作時間長的工人就不滿意了? v13-15
●「眼紅」:原文是「眼睛惡」或「眼睛壞」,可指「吝嗇」,不過此
處是「嫉妒」之意。
◎是的,主人在此肯定而和善的答覆工人代表:工作一天給一錢工資,
本是合理的,不能說主人有任何虧負工人的地方。而主人願意做好事
幫助那些窮人,這是主人的權利,我們能說什麼呢?也沒有權利去嫉
妒這些蒙恩典的人。
6.結論就是:「在後的要在前,在前的要在後」。 v16
●「這樣」:表達這個比喻闡述了「在前的將要在後」的意義。
◎許多解經書都提到這段比喻與「浪子的比喻」(路加福音十五章11-
32節)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提到守本分的人得到「應得」的報償,但
卻因為不應得的人得到恩典而起了嫉妒之心。
四、天國裡的掌權與服事(二十章17-34節)
(一)第三次預言受難 v17-19
○馬可福音十章32-34節、路加福音十八章31-33節
(二)耶穌的兩個門徒求作高位(二十章20-28節)
○馬可福音十章35-45節
1.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他兩個兒子來拜耶穌,求坐在耶穌的左右邊。
v20-21
●「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很可能就是「撒羅米」,是耶穌母親的姊
妹。
●「兩個兒子」:就是「雅各」與「約翰」。
●「右邊」、「左邊」:「右邊的座位」是「要位」,而「左邊的座
位」是次尊貴的位置。
◎顯然這兩個門徒是向耶穌求天國裡除了耶穌之外的最高地位。
2.耶穌回答他們不知道自己求什麼,且說自己要喝的杯,那兩個門徒恐怕
不能承受,但那兩門徒卻自認自己能承受。耶穌進一步肯定那兩個門徒
終究要跟耶穌一樣受苦,卻還是無法賞賜門徒自己身旁的位置(那是天
父的權柄)。 v22-23
●所「求」的:原文的句型是表達「為自己求」的意思。
◎「杯」:在舊約中是代表「福樂」或者是「苦難與刑罰」,而這裡
的意思是指「苦難與刑罰」,應該就是指「十字架上的死」
。
◎這兩個門徒這時衝口而出的「我們能」,可能是不經思考的。但未
來他們的確也為主受苦了。
3.這兩門徒的舉動導致其他門徒的惱怒。 v24
●「惱怒」:「盛怒」。
◎由這個惱怒的反應可以看出其他門徒的野心也不亞於這兩個門徒。
4.耶穌叫門徒過來,教訓他們:在門徒中間要做大的就必須作眾人的僕人
,正如耶穌來世上也是要來服事人,而不是要受人服事。 v25-28
●「君王」:直譯是「統治者」。
●「大臣」:直譯是「大人物」。
●「用人」:跟「執事」是同一個字。
●「贖價」:蒲草文獻中常用來指「購買奴隸的價錢」,買的人買來後
就釋放奴隸,讓奴隸自由。
◎對權力的追求與爭奪是每一個組織間都會發生的事情,基督徒的組
織是否能體會耶穌所說的「領袖必須作眾人的僕人」呢?基督徒組
織是否能夠逃離爭權、爭領導地位的陷阱呢?
(三)醫治瞎子(二十章29-34節)
○馬可福音十章46-52節、路加福音十八章35-43節
1.地點:出耶利哥的時候,背景:有許多人跟隨耶穌。 v29
◎當時有新舊兩個耶利哥城。這兩人應該是坐在就耶利哥城和羅馬人所
蓋的新耶利哥城之間的路上。
2.主角: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見耶穌經過,就喊叫要耶穌可憐他們。
即使眾人責備他們,他們也不停止。 v30-31
●「大衛的子孫」:原文是「大衛的兒子」,這個名字是彌賽亞的頭
銜。
3.耶穌叫他們過來詢問他們的需要,他們表達希望自己能看見,耶穌就
醫治他們,他們也立刻跟從耶穌。 v32-34
拾貳、受難週的前期(二十一章1節到二十三章39節)
一、耶穌進耶路撒冷(二十一章1節到二十一章11節)
○馬可福音十一章1-11節、路加福音十九章28-38節、約翰福音十二章12-19節
(一)地點:近耶路撒冷,在伯法其、橄欖山那裡。 v1
●「伯法其」:位於橄欖山,在耶路撒冷以東一點六公里。意義為「未熟
的無花果之家」。
●「橄欖山」:位於耶路撒冷東邊,山高八百公尺。
◎耶穌大概是在週日進入耶路撒冷。
(二)耶穌要兩個門徒去牽驢和驢駒過來,並且說明如遇詢問應如何處理。
這件事情是要應驗先知的話,門徒就照耶穌吩咐的話去作。 v2-5
●「驢駒」:原文是泛指任何幼小的動物,但在七十士譯本與蒲草文獻中
常常指著「雄的馬駒」或「驢駒」。
●「要用」:直譯是「有需要」。
●要用「他」:原文是「他們」。
●「主」:這個字通常用來稱呼羅馬皇帝,在七十士譯本中此字用來翻譯
希伯來文的「神」字。
●「主」要用他:可能是「耶穌自稱為主」,或者指「神」,或者是「該
驢駒的主人」(這種解釋假設該驢駒的主人當時跟耶穌
在一起)。
●「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可能有兩種解釋,一是解釋為「主要用驢
駒,他會立刻把驢駒送回來村子」,另一
種解釋為「那人必立刻送驢駒到主這裡」
。此處後者的解釋比較可能。
●應驗先知的話:第一句出自以賽亞書六十二章11節,其餘則是出自撒迦
利亞書九章9節。這句話應該是馬太加入的評語,而非
出自耶穌之口。
◎只有馬太提到兩頭驢子,原因很可能是其他福音書省略這種細節,而馬
太詳細記載這一細節。而其他福音書提到驢駒子是沒有被騎過的,因此
牽著母驢同行以便安撫小驢情緒或以備不時之需,是相當有可能的。
(三)門徒照耶穌的話去牽了驢和驢駒來,把自己的衣服搭上讓耶穌騎上。眾人
也把衣服和樹枝鋪在路上,並高喊「和散那」稱頌耶穌。 v6-9
●「衣服」:指的是「外衣」。
●「眾人」:原文指「極多的群眾」。
●「和散那」:原文是「耶和華啊,請你拯救」,有「請求神立即拯救」
的意思,但也可以用作「稱頌語」。猶太人在住棚節時慣
於把棕枝或蘆葦砍下來,一邊揮舞一邊呼喊詩篇118篇。
這個詞跟「阿們」和「哈利路亞」一樣,後來成為敬拜儀
式中的感嘆語。
●「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引自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6節,原來的意
思是「奉主名的祝福賜給來過節的朝聖
者」,馬可在此引用的聖經與目前的舊
約聖經文字略有差異,讓意義變成「耶
穌是應當稱頌的」。
◎用衣服或砍下來的樹枝鋪在路上,是表示對尊貴者的歡迎或致敬。列王
紀下九章13節中耶戶受此待遇,而馬加比也接受過樹枝鋪在地上的待遇
。
◎耶穌騎驢駒進入耶路撒冷這件事,應驗了撒迦利亞書九章9節的預言。
在當時,一個國王只有戰爭的時候才騎馬,平時都是騎驢的。因此耶穌
騎驢進入耶路撒冷,正表達了其謙和與慈愛,而非猶太人心目中政治性
彌賽亞的「君臨天下」態勢。
(四)耶路撒冷城為耶穌而驚動,眾人大多認定耶穌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
v10-11
●「驚動」:此字原本用來指「地震」,在此是「被震動」、「被攪拌」
的意思。
二、耶穌進聖殿(二十一章12節到二十一章17節)
◎馬可福音十一章15-19節、路加福音十九章45-49節
(一)耶穌進聖殿,趕出作買賣的人與兌換銀錢的人,指責這些商人使聖殿成為
賊窩。 v12-13
●「神的殿」:較可靠的古抄本中都沒有「神的」只作「殿」。
◎根據馬太、馬可、路加福音的記載,耶穌潔淨聖殿是發生在耶穌被
釘十字架前數日。約翰所記載的可能是另外的一次。解經家持兩種
不同的理論,而一般比較多認為約翰記載的是耶穌傳道初期的另外
一次潔淨聖殿,另有人推測馬可福音三章22節一事是因為耶穌在耶
路撒冷潔淨聖殿的結果。
◎這裡指的應該是「外邦人院」,從外地來的朝聖者不便攜帶祭物,
而祭司們又指定特殊的錢幣(古推羅幣)來繳納聖殿稅(理由是羅
馬的貨幣上有凱撒或其他神祇的像,褻瀆上帝),因此供外邦人敬
拜的地方就變成兌換錢幣和買賣祭物的場所。買賣貨幣和祭物本身
沒有什麼不對,但是他們不應該在外邦人可以敬拜的地方進行買賣
,而應該退到聖殿外去。當時所獻的祭物必須是祭司接納「無殘疾
」的才可以獻祭,顯然要在聖殿周遭開業也必須獲得祭司允許,因
此祭司可以由其中獲利。
(二)聖殿中的瞎子、瘸子來到耶穌面前,耶穌就治好他們。 v14
◎猶太人的口傳律法禁止瞎子、瘸子等殘障人士到聖殿獻祭,不過只要他
們不攜帶可能引來不潔的墊子、扶手、柺杖等物,也可進外邦人院。這
次很可能是有一大群瞎子、瘸子蜂擁而至。
(三)祭司長和文士對耶穌惱怒,而耶穌以聖經的話回應他們,暗示自己是上帝
差遣來的。 v15-16
●「小孩子」:原文指「小男孩」。
●這裡引的經文是七十士譯本的詩篇八章2節,原文中受稱頌的是「耶和
華」。耶穌在此暗示人對他的讚美等同於對耶和華的讚美,等於把自己
當神來看。
(四)耶穌晚上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的伯大尼。 v17
三、耶穌咒詛無花果(二十一章18節到二十一章22節)
○馬可福音十一章12-14,20-21節
(一)耶穌肚子餓了,看見路旁有無花果樹,卻找不到果子,就咒詛無花果樹永
不結果子,無花果樹立刻枯乾。 v18-19
●「早晨」:可以得知這個時間是「清早六點以前」,大約是四更的時
候。這一天應該是星期一。
◎耶路撒冷附近的無花果樹通常在三、四月開始長葉子,到了六月所有的
葉子長滿之後才開始結無花果。但這棵樹是例外,在逾越節的時候就已
經長滿了葉子,所以耶穌才會有「找果子」的嘗試。
◎把對無花果的咒詛與潔淨聖殿放在一起,似乎更是表明了耶穌透過這些
舉動宣告他對當時猶太教信仰的審判與唾棄。
(二)門徒訝異於無花果樹居然立刻枯乾。 v20
(三)耶穌表示:如果有信心不疑惑,就能行大事。 v21-22
●「這座山」:耶穌就地取材拿「橄欖山」來當例子,在橄欖山上可以看
見死海,因此耶穌就拿此山和死海來表達信心的力量。
●「移山」:這是當時拉比習慣使用的比喻。
◎21節已經很清楚的把耶穌的「拉比式講道」的重點表明清楚,重點是「
禱告時應當有信心」、「應當對神有信心」,而非「人只要有信心就可
以要上帝替他做任何的事情」。
四、關於耶穌權柄的辯論(二十一章23節到二十一章27節)
○馬可福音二十一章27-33節、路加福音二十章1-8節
(一)祭司長和長老來問耶穌權柄的來源。 v23
●「作這些事」:指的應該是「潔淨聖殿」的事。
◎這問題的意圖明顯,如果耶穌承認他的權柄來自上帝,這些人就可以
告他褻瀆上帝一類的罪名。如果耶穌說自己的權柄不是來自上帝,那
立刻就會失去了眾人的擁戴。
(二)耶穌反問他們約翰洗禮的權柄來源,問倒了這些宗教領袖。 v24-26
◎有許多人認為耶穌的回答是一種辯論技巧,不過很可能耶穌也暗示著
眾所周知那擁有天上來權柄的施洗約翰,曾經承認耶穌的權柄是來自
天上。因此肯定施洗約翰的權柄同時也肯定耶穌的權柄來源是上帝。
◎由這些宗教領袖的回答中看不出一點「追求真相」的誠意,只是一種
「利害關係」的思考,真的是令人嘆息。
(三)宗教領袖不敢面對約翰洗禮的來源問題,因此耶穌也就不回答自己權柄
的來源。 v27
◎在這種狀況下也沒有什麼好回答的,反正這些人打定主意不接受真相
只考慮自己的利害,不管耶穌說什麼,不管施洗約翰是什麼,反正這
些人心中的答案都已經定了。
五、兩個兒子的比喻(二十一章28節到二十一章32節)
(一)耶穌以大兒子口說不聽命後來卻遵行命令,小兒子口說聽命卻不遵行命令
來指責祭司長與長老不遵行上帝的命令。 v28-31
●在不同的抄本中,大小兒子誰是先拒絕後聽從的,誰是先承諾後不聽從
的,寫法各不相同,不過這並不影響這段經文所要表達的意義。
(二)對施洗約翰的反應正表達出祭司長與長老不如聽從約翰的稅吏與娼妓。
v32
六、兇惡園戶的比喻(二十一章33節到二十一章46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1-12節、路加福音二十章9-19節
(一)耶穌用葡萄園的比喻來描述猶太人的背逆與上帝的審判,背景:有人栽種
一個葡萄園,建置好硬體設備,就租給園戶,自己往國外去了。 v33
●「壓酒池」:當時是由磐石中挖出壓酒池,在其中壓葡萄成汁。
●「樓」:「守望塔」。
◎當時約但河上游流域與不少加利利高地為外邦人(非猶太人)擁有,他
們將田地租給佃農耕種,收定量的農作物為租金,耶穌就是用這個當時
大家熟悉的狀況來比喻。
(二)起初園主派僕人們去收租金(果子),結果僕人們被園戶打、凌辱、甚至
殺害。 v34-36
◎這裡指的應該是上帝把選民或真理(葡萄園)託付給宗教領袖們(園戶
),並派先知(僕人)去選民中間。不過先知屢次被打、凌辱、迫害甚
至殺害。
(三)園主於是派自己的兒子去收租金,本以為園戶會尊敬他,結果反而被園戶
所殺。v37-39
●「佔他的產業」:根據猶太律法,一塊土地如果沒有後嗣去認領,
就會被宣告為「無業主之地」,可以由任何人去
認領(最早佔有該塊地的人就擁有所有權)。
(四)結果園主來除滅園戶,將葡萄園轉租給別人。 v40-41
(五)耶穌引聖經來說明宗教領袖所丟棄的石頭,將被上帝立為上帝國度的基礎
。宗教領袖們瞭解比喻是指著他們,所以想抓耶穌,不過因為怕百姓,就
暫時離開。 v42-46
●「房角的頭塊石頭」:指位於角落,決定兩邊位置的巨大基石,或指
牆頂上,最中間並支撐整體的石塊。
●在一些抄本中沒有44節。
●「比喻」:原文是複數,指著前兩個比喻(兩個兒子跟兇惡園戶比喻)
◎第42節引自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2-23節。
七、娶親宴席的比喻(二十二章1節到二十二章14節)
○路加福音十四章16-24節(不過有解經家認為這兩段並不相同)
(一)天國像王擺設娶親的筵席,打發僕人去請客人赴宴,但客人不肯來。v1-3
●「筵席」:原文是複數,這是因為一個婚筵分成好幾個部分,常常長達
數日之久。後文(8、11、12節)中用單數的形式,意義相
當。
◎在當代的猶太和羅馬上流社會中,請人赴宴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
主人先打發僕人發出初步的邀請,然後到時再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
。當時在耶路撒冷的上層社會中還有人以「非兩次被邀則不赴宴」
來誇口。因此這些客人是早就已經接受邀請,答應要來赴宴的客人
。若在此最後的時刻,客人不守約出席,是非常的不禮貌,甚至可
說是對主人的侮辱,在阿拉伯的部落間這樣的舉動就等於宣戰。
(取自馮蔭坤先生「擘開生命之餅」,基道書樓出版)
◎猶太人常將彌賽亞時代的福樂比喻為筵席,又常將神比喻為「王」,因
此這個比喻就不言而喻了。
(二)王又打發其他僕人去請客人,說明自己已經預備妥當,請他們來赴宴。v4
(三)那些被請的人有些不理會,有些去做自己的事,有些凌辱或殺害王的僕
人。v5-6
●「不理」:不在乎。
(四)王的反應:震怒,並且派兵毀滅兇手,並表明原先被請的人不配赴宴。
v7-8
◎「燒燬他們的城」:可能跟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有關。
(五)王要僕人四處去找人來赴宴,直到宴席坐滿客人。 v9-10
●「岔路口」:指貫穿全城,並向城外延伸的主要交通路線。
(六)國王發現賓客中有人沒有穿禮服,就將之趕出去。 v11-13
●「禮服」:不是指一種專門的服裝,而是指人在特殊場合穿的清潔服裝
(最好是白色)。穿骯髒服裝是對主人的侮辱,所以主人預
期客人穿合宜的服裝,而客人也知道自己不穿禮服失禮。
◎這裡的禮服,既然是指「赴宴的人理應穿著的衣服」,那應該是指成為基
督徒理應活出基督徒的生活樣式。救恩雖然是免費的,但卻不是毫無標準
的(至少要立志把上帝當上帝嘛!)。
(七)耶穌的結論:「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v14
◎不管是之前被召的賓客或後來不穿禮服的人,都是被召而沒有被選上
的。
八、納丁稅的問題(二十二章15節到二十二章22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13-17節、路加福音二十章20-26節
(一)法利賽人打算陷害耶穌,派人問耶穌是否可以納稅給羅馬皇帝。v15-17
●「陷害」:狩獵的字眼,意思是「設陷阱或網羅」。
●「人的外貌」:原文是「人的面」。
●納「稅」:此字指「每個成年人一年一度必須繳納的人頭稅」。當時
每個十四到六十五歲的人都要繳納這筆稅。
●「可以不可以」:「是不是合法的」,亦即「是不是神的律法所允許的
」。
◎「門徒」:指法利賽人的學生,當時在耶路撒冷有兩間法利賽人的神學
院:Hillel和Shammai。
◎這個問題,如果耶穌回答應該要納,那百姓基於強烈的選民意識和對
羅馬政權的不滿就會失去對耶穌的擁戴。如果耶穌回答不可納稅,那
就可以被當成反政府份子,向羅馬政權告發。
◎看到這群人的問題,就能體會前面的客套話多麼奸詐,他們的意思就
是耶穌理應不懼權勢反對該撒的收稅權,而落入他們的陷阱中。
(二)耶穌知道他們的惡意,就質問他們為何試探自己,並要他們拿出一個納稅
用的錢,表明「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v18-21
●「銀錢」:重三點八公克的錢幣,自西元前268年起使用到西元200
年左右。一面印著羅馬皇帝「提庇留」的像,一面寫著
「凱撒提庇留,奧古斯都,奧古斯都神之子」。
●「歸」:「歸還」,「還債」的意思。
◎這種納稅用的錢幣既然不符合猶太人的信仰,這些法利賽人倒還是隨
身攜帶,輕易就可以找出來給耶穌(耶穌身邊一時還沒有這種錢幣呢!
),看起來他們也未必真的是那麼在意使用這種錢幣。
◎耶穌的回答,一方面肯定了國家權力的正當性,也肯定了我們應該
納稅給國家。一方面卻也暗示國家的權力不是可以無限擴張的,屬
於上帝的事物是國家所不應該僭越的。
(三)要陷害耶穌的人聽見就覺得希奇,離開耶穌走了。
九、關於復活的討論(二十二章23節到二十二章33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18-27節、路加福音二十章27-40節
(一)撒都該人認為沒有復活,所以用嫁七個丈夫女人的例子來挑戰耶穌。
v23-28
●「撒都該人」:是猶太教中的一派,成員多半是富有的祭司,信仰以
摩西五經為主要根據,不接受口頭傳統,不相信有天
使、鬼魂和復活這些事。而他們不接受復活的主要理
由就是「無法由摩西五經中找到任何證據」,所以他
們不須要相信。
◎這裡是引自申命記二十五章5節的規定。
◎法利賽人認為這種情況下,當復活時這個女人是第一個人的妻子。
(二)耶穌指責他們犯了錯,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能力。並說明人復
活後如天使般不娶也不嫁。 v29-30
●「錯」:「犯錯」、「走迷」。
(三)耶穌引摩西五經來說明復活是可信的。 v31-32
◎引自出埃及記三章1-6節。
◎耶穌引撒都該人接受的摩西五經來回答撒都該人的問題。如果一個人
真的死了就死了,不存在了(這是撒都該人的看法),那上帝怎麼會
是這種不存在的人的上帝呢?
(四)眾人聽見耶穌的見解,就驚訝於他的教訓。 v33
十、最大的誡命(二十二章34節到二十二章40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28-34節
(一)有一個法利賽人律法師問耶穌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最大。 v34-36
●「律法師」:專門研究摩西律法的文士。另有人認為「律法師」就等於
是「文士」。
◎「聚集」:這個字眼讓人想起詩篇第二篇2節中「世上的君王、臣宰一
齊商議抵擋耶和華的受膏者」。
◎根據猶太拉比的計算,肯定的規條有248條(跟人體組成部分一樣多)
,否定的有365條(跟一年的日子一樣多),共有六百一十三條(跟十
誡的字數一樣多)律例。
(二)耶穌回答以「愛神」是誡命中最大的,第二大的是「愛人如己」。v37-39
◎耶穌在此用「Shema」中的經文來回答這人,Shema(聆聽的意思)經文
是申命記六章4-9節、十一章13-21節與民數記十五章37-41節,是猶太
人熟悉的認信經文(敬虔的猶太人每天早晚必讀)。耶穌向文士讀出申
命記六章4-5節。
◎「愛人如己」出自利未記十九章18節。
(三)愛神與愛人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v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直譯是「全部律法和
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
命上」。
●「律法和先知」:舊約聖經的總稱。
十一、大衛子孫的問題(二十二章41節到二十二章46節)
○馬可福音十二章35-37節、路加福音41-44節
(一)耶穌問法利賽人:「基督是誰的子孫」,法利賽人答以「大衛的子孫」。
v41-42
●基督是大衛的子孫:這有相當多的聖經根據(撒母耳記下七章13-14節、
以賽亞書十一章1節、耶利米書二十三章5節等),
也被當時的人普遍接受。
(二)耶穌卻以大衛被聖靈感動的話來質問法利賽人:「大衛為何稱基督為主」
?法利賽人無話可答。於是沒有人敢再質問耶穌問題。 v43-46
●「主」:指耶和華。
●「我主」:指耶和華膏立的君王,在此是指「基督」。
◎這裡引的是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耶穌在此顯然認為大衛就是此詩的作
者。
◎這一段話除了讓敵對者啞口無言外,也暗示眾人所期盼的彌賽亞是
「大衛的子孫」,也就是接掌大衛王權的君王。而其實彌賽亞並非
只是人間的君王而已,更有其神聖的特質。或者換句話說,彌賽亞
今日的工作並非要來耶路撒冷做王,而是要受死成就上帝的救贖計
畫,而其做王也不只是做地上的以色列王,而是要成為高天上的榮
耀之君。
十二、責備文士與法利賽人(二十三章1節到二十三章36節)
(一)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行為不宜效法 v1-12
○馬可福音十二章38-40節、路加福音二十章46-47節
1.聽眾:門徒和眾人。 v1
2.文士和法利賽人是當時的宗教領袖,他們的教訓可以聽從,但他們的
行為不應效法。因為他們能說不能做。 v2-3
●「摩西的位上」:指「解釋摩西律法的教授之席」。當日的猶太會堂
,前面有石製座位,專為一位權威教師而設。
◎「謹守遵行」:當然不是說文士教導的東西一定是對,只是耶穌也肯
定大致上文士所教導的摩西律法是正確的。這裡使用
這個「謹守遵行」的詞,是更諷刺的表達文士能說不
能做的狀況。
3.他們把重擔加在人身上,但自己卻不背負,所作所為都是希望別人看
見稱讚、尊重他們。 v4-7
●「一個指頭也不肯動」:意義大致上不是「不肯遵行」而是不願意伸
援手,任憑那些律法規條的重擔壓迫人民。
●「配戴的經文」:指的是羊皮或牛皮造成的小匣子,內有一片羊皮,
上面寫了四段經文:出埃及記十三章2-10節、11-
16節、申命記六章4-9節、十一章13-21節。
●「繸子」:指猶太男人穿的袍子底邊的「繸子」,這種袍子共有四條
繸子,兩條在前,兩條在後,由藍白線織成。這種「繸子
」用來提醒配戴的人「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民數記
十五章37、38節,申命記二十二章12節)。
●「會堂裡的高位」:會堂裡靠近擺放律法書之處。當時的會堂中,長
是背向律法書,面向會眾而坐。
●「拉比」:直譯是「我的偉大者」,意思是「我的老師」、「我的主
」。
◎這裡是形容法利賽人把律法解釋的又繁瑣又支微末節,讓一般百姓害
怕動輒會得罪上帝,使遵守律法成為重擔。而這一切只是為他們可以
顯示出自己高人一等,受人的稱讚。
4.耶穌希望聽眾不要接受「拉比」、「父」與「師尊」的稱呼,因為神與
基督才配這些頭銜。
●「受....的稱呼」:原文的時態顯示耶穌是禁止聽眾「開始追求人們
稱呼自己為拉比」。
●「父」:「阿爸」,是當時對拉比或以往偉人的稱呼。而複數的「父
」,是對治理人民的長老的尊稱。
●「師尊」:是比通常使用來稱呼「教師」的希臘字更為敬重的用字。
原文有「走在前頭」、「引領」的意思。
5.誰要為大,就必須作用人。自高的要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v11-12
●「升高、降卑」:原文的時態都是將來式,指的是末日審判時被上帝
升高或降卑。
◎耶穌已經不只一次講過類似的話,要人學會在上帝面前謙卑。但人其
實很軟弱,即使耶穌已經說了這麼多次,我們努力的動機還是常常不
免出現偏差。
(二)文士和法利賽人的七禍 v13-36
○路加福音十一章37-52節
1.關掉天國的門,讓自己和別人都無法進去。 v13
●「假冒為善」:原文為「演戲者」、「演員」。
●「有禍了」:也可以翻譯為「哀哉」。
◎這裡是表達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教訓讓自己和別人都無法進入天國。
2.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做很長的禱告。 v14
●可靠的古抄本都沒有14節。
●「侵吞寡婦的家產」:文士多來自貧窮家庭,而他們的工作是沒有薪
酬的,然而猶太人喜歡款待他們,認為款待文
士是敬虔的舉動。而耶穌這裡的指責是針對文
士濫用這權利,剝削敬虔寡婦的家產。
3.走遍各地領人入教,卻讓這人成為地獄之子。 v15
●「勾引」:原文是「歸依者」、「改信者」,指改信猶太教的外邦人
。
●「勾引一個人入教」:直譯是「使一個人成為改信者」。意思是指帶
領人進入猶太教成為法利賽教派。
◎帶領人入教本沒有不好,但法利賽人的教訓其實是引入地獄的,結果
一件好事:「外國人入猶太教」反倒因為外國人的加倍熱心導致他們
更是成為地獄之子。這其實也是許多異端教會的狀況,令人感覺無奈
。
4.法利賽人說「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
該謹守」,這是一種本末倒置的錯誤觀念。v16-22
●「謹守」:原文是「欠債」,意思是「負有履行的義務」。
●「無知」:就是馬太福音五章22節的「魔利」,是「愚昧人」的意思
。
◎當時的猶太人習慣用發誓來增加自己話語的可信度,但卻在發誓的公
式上大做文章,這裡就是一些例子。這裡耶穌重點不是批判發是的心
態問題,而是這些公式顯示法利賽人的教導實在是本末倒置。
◎當時的猶太人認為指著天起誓沒有約束力。
5.遵守律法的枝微末節,更重要的公義、憐憫、信實等等,反倒不去做。
v23-24
●「蠓蟲」:原文是指蚊蚋一類的細小昆蟲。這些生物和駱駝都是被
猶太人視為禮儀上不潔之動物。
◎香料也記得要奉獻十分之一,真是夠仔細的了,但是其他公義、憐憫
等更重要的事情反倒不去作,這的確是捨本逐末了。
6.注重外表的潔淨,卻不注重更重要的內在潔淨。 v25-26
●「勒索」:賺取不義之財的計謀。
●「放蕩」:放縱的慾望。
7.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v27-28
●「墳墓」:原文指的是路邊或田野窮人的墳墓,有別於富人於岩石中
鑿出來的墳墓。
◎「粉飾的墳墓」:逾越節前的一個月人們會將耶路撒冷旁的墳墓用灰
石灑成白色的,為的是避免朝聖客碰上墳墓而遭玷
污。(利未記二十一章1節、民數記十九章16節)
。
◎這兩禍都是指責法利賽人重視外表的儀式,卻忽略內在的聖潔。我們
自己的信仰是否也會太過重視外顯的量(參加多少聚會,禱告多久..
...),卻沒有考慮到內在的質?
8.秉承祖宗作法,殺害、逼迫先知、義人,必難逃審判。 v29-36
●「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罷」:意即「由你們去成全由你們祖宗開始
的惡行吧」。
●「亞伯....撒迦利亞的血」:亞伯的死記在創世記,這是希伯來聖經
的第一卷。撒迦利亞的死記載在歷代志
下二十四章20-22節,這卷書是希伯來
聖經的最後一卷(排列方式與一般通用
的聖經不同)。意思就是舊約中所有義
人的血。
●「巴拉加」:歷代志下是「耶何耶大」。可能的原因是抄本問題,或
巴拉加是耶何耶大的別名,或巴拉加是耶何耶大的兒子
,而撒迦利亞是耶和耶大的孫子(希伯來文的「父親」
可指「先祖」)。
◎在猶太人的觀念中,父子關係常常是連觀念與作法都一起繼承的,耶
穌用當時風行的修造義人之墓的行為,來諷刺當時代的人是殺害先知
的人的後代(也繼承同樣的作風),暗示他們也想殺害耶穌。而耶穌
被該世代的猶太人殺害,正是猶太人殺害先知與義人行為的高潮,已
至上帝要把這些義人被殺的罪惡全部歸到那個時代,一起算猶太人殺
先知的總帳。
十三、預言耶路撒冷的毀滅(二十三章37節到二十三章39節)
●路加福音十三章34-35節
(一)耶穌表達耶路撒冷多次行惡,但他還是多次願意聚集猶太人加以保護,不
過猶太人自己不願意。 v37
●「願意」聚集:原文有「願意」和「渴望」的意思。
●「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指的是「保護」的意思。
(二)耶穌預言耶路撒冷要成為荒場,並耶路撒冷不能再見耶穌的面,直到他們
悔改願意接納奉主名來的人。 v38-39
●「家」:可能指「聖殿」、「家族」、「後裔」。許多解經家都認為
是指「聖殿」。
●「留」:遺留、遺棄、撇下。
●「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是耶穌以彌賽亞的姿態進耶路撒冷時百
姓對耶穌的歡呼,但後來猶太人又不接
受耶穌是彌賽亞,所以耶穌在此講這句
話,意義就是「當我以公認的彌賽亞姿
態在來時,你們才能看見我」。
◎這裡耶穌深深的為耶路撒冷惋惜,也表達自己其實多次給耶路撒冷城機
會,但猶太人還是不領情。不管如何審判已經要臨到。這裡指的應該就
是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與聖殿被毀滅的事情。
拾參、有關末日的講論(二十四章1節到二十五章46節)
☆這是馬太福音的第五篇講章,也是最後一篇講章。
一、末日來到前一般性的發展(二十四章1-14節)
○馬可福音十三章1-13節、路加福音二十一章5-19節
(一)耶穌走出聖殿時,預言聖殿將被拆毀。 v1-2
◎大希律執政第十五年(西元前20或19年)開始整建聖殿,把聖殿的基
礎擴大一倍,這項整建工程一直到西元六十四年才完工,但是過了七
年,也就是西元七十年就被毀了。當時聖殿長廊的大柱子都是由白色
的大理石製成,高達四十英尺,而奉獻之物,最有名的是由金子製成
的大葡萄樹,每一株都有一人高。
◎這個預言應驗於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是由羅馬提多將軍領軍進
城,夷平聖殿。
(二)門徒詢問預言發生的時間與末日的預兆。 v3
●「降臨」:「顯現」、「臨在」,蒲草文獻常用來指「皇帝的駕臨」
。
●「世界」:「世代」。
●「末了」:可譯作「結束」或「高峰」。
(三)耶穌要門徒謹慎,並且陳明會有許多自稱基督的人來迷惑許多人,多處有
戰爭、飢荒與地震發生,這是災難的起頭而非真正的末日災難本身。v4-8
●「迷惑」:「帶領走錯了路」。
●「總不要驚慌」:直譯是「要注意不要驚慌」。
●「災難」:原文是「生產之劇痛」。這個詞在耶穌時代成為一種專有名
詞,特指引入彌賽亞時代的一些災難,選民必須忍耐這種災
難。
◎當時人們通常認為戰亂、天災就是末日來臨的先兆(其實今日許多基督
徒仍然有類似的看法),但耶穌這裡是要說,戰亂、天災與末日略有相
關,但並不是末日將臨的先兆。
(四)在「引入彌賽亞國度的患難時期」中門徒要被人陷害、殺害,被萬民恨惡
,許多人會跌倒,彼此陷害,並有假先知出來迷惑眾人。 v9-11
●「萬民」:原文是「萬國」。
●「那時」:指的是「生產之難」。亦即耶穌表達真正的「生產之難」中
,門徒將會遭遇患難,並且有許多假先知興起。
◎這裡明說基督徒受苦難才是末日災難的主要表徵,我們是否準備受苦
呢?
(五)因為不法的事情增加,許多人的愛心漸漸冷淡,但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在末日來到前,天國的福音會先傳遍天下。 v12-14
●「纔漸漸冷淡」:原意是「呼吸冷風而變冷,而且繼續冷下去」。
●「天下」:「所有有人居住的地方」。
◎目前的確發生許多不法的事情(未來也應該會繼續發生),我們是否開
始明哲保身起來了?是否讓我們的愛心漸漸冷淡了?我們還忍耐堅持我
們的信仰與愛心嗎?說是很容易,但是實際上受過傷、吃過虧之後,要
保持原有的愛心是很困難的....,求上帝幫助我們能保有起初的愛心。
二、末日大災難(二十四章15-28節)
○馬可福音十三章14-23節、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0-24節
(一)看到惡人站在不當站的地方時,要不眷戀的儘速躲避。 v15-18
●「這經」:指的是「但以理書」的記載。
●「會意」:領悟。
●「房上」:當時猶太人的房子是平頂,可以跳到隔壁的房子,並有梯級
直接通往街道。耶穌的意思是要人快點逃跑,不要回家收拾
細軟。
●「衣裳」:指較為貴重的「外衣」。
◎「那行毀壞可憎的」:,引自但以理書十二章11節,大部分的學者認
為這是指「敵基督」,也有人認為是指羅馬
軍團的旗幟。
◎西元七十年羅馬軍攻打耶路撒冷時,耶路撒冷教會正視這個警告,提
前逃到約但河外的彼拉去了。
◎約瑟夫記載耶路撒冷被毀時,有一百一十萬猶太人死亡,大多數死於
飢荒,九萬七千人被擄。
(二)在災難的時候,懷孕和奶孩子將有災禍,要禱告使這災難不在冬天來臨
。因為災難很大,甚至如果不是因為上帝減少災難的日子,人類將全體
滅亡。不過上帝為了「選民」把災難的日子減少了。 v19-22
◎「冬天」:在這個季節中,巴勒斯坦會有暴雨使河水高漲,無法越過
,可能會阻攔人們的避難。
(三)當時許多人將謠傳基督出現,也有假先知、假基督可以行神蹟,甚至
因為神蹟的緣故,選民都被迷惑了。耶穌既然預先說了,基督徒更應
當小心謹慎。v23-25
●「神蹟」:「記號」,表達神旨意的記號。
●「奇事」:不平凡、不可思議的事。
●「異能」:指一件大能的工作或是一股浩大的能力。
●「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更好的譯法是「如果能夠的話,
他們連選民也想要迷惑」。原文
表達的意思顯示「迷惑選民」只
是假先知的意圖,事實上並未實
現。
◎「神蹟」總是能吸引許多人的眼光與注意,耶穌在此表示,即使是假
先知也能行奇事,我們理應謹慎的檢驗每一個自稱為來自上帝的神
蹟。
(四)任何謠傳基督出現的信息都不可信,基督來時將有目共賭,不容置疑。
v26-28
●「鷹」:「禿鷹」。
●「內屋」:原文是「倉庫」,意思是「隱密的地方」。
◎此處閃電的比喻主要是表達耶穌再臨的公開性與不容置疑。無須他人
報信。
◎所以除了舉世公認的基督再臨事件外,任何提到基督再來的說法都不
可信。
三、耶穌再臨的徵兆和時間(二十四章29-36節)
○馬可福音十三章24-32節、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5-33節
(一)災難之後自然界將有大改變,然後人們要看到耶穌有能力、有榮耀的
駕雲降臨。v29-30
●「兆頭」:「記號」。
(二)耶穌要差遣天使把基督徒由四方招聚而來。 v31
(三)門徒既然有能力看無花果樹的枝葉狀況,知道夏天近了,也應該可以
看徵兆分辨耶穌再來的日子近了。v32-33
◎這裡提到無花果樹發芽,當然在巴勒斯坦地帶無花果樹是蠻普遍的植
物。不過因為無花果樹是以色列的國花,舊約中也常已無花果樹來代
表以色列國,因此常常有人把這一段解釋成看到「以色列復國」時,
就要小心末日快到了。這樣的解釋法是不是很確定是耶穌本來的意思
,還是後人附會的,我想一時也難有答案。既然聖經從不鼓勵我們猜
測末日的時間,我們還是姑且聽之,存著儆醒的心面對每一天的生活
才是。
(四)耶穌保證他的話一定會實現,不過確實的時間只有天父知道。v34-36
●「世代」:舊約大致上以「四十年」為一世代。如果是這樣解釋的話,
那「這些事」指的可能是「耶路撒冷被毀」一事。
●「成就」:有「完成」、「完結」的意思,不過也有可能是「開始發生
」的意思。
◎顯然成為人的耶穌,是暫時放棄了他全知的能力。
◎所以如果有人居然自認自己可以清楚耶穌降臨的時間(或者世界末日
的時間),顯然都不符合聖經的說法。
◎這一大段經文並不容易解釋,因為其中穿插著對耶路撒冷毀滅的預言
和對末日的預言。究竟哪一段是針對哪一件事,就是解釋的困難所在
。即使我們對末日的經過無法明確的有個統一的答案,但是面對末日
所應該採取的儆醒態度卻是可以明確肯定的。那!我們是否真的存有
儆醒的態度來面對每一天的生活呢?
四、儆醒的必須(二十四章37-44節)
○馬可福音十三章33-37節、路加福音十二章35-40節、十七章26-30、34-36節
(一)末日來臨有如挪亞時代的洪水,許多人並不警醒準備,直到洪水來臨。
v37-41
◎洪水是個典型的例子,當時的人怎樣混日子導致滅亡,就是我們的警戒
了。
(二)因為不知道耶穌何日再來,所以耶穌要門徒警醒預備。 v42-44
●「挖透」:「挖通」,當時猶太人的房屋,可以從屋頂、地板或牆壁挖
通進入屋內。
五、惡僕和忠僕的比喻(二十四章45-51節)
○路加福音十二章41-46節
(一)如果有人盡忠職守,等到主人來,他就有福了。 v45-47
●「僕人」:「奴隸」的意思,當時有些奴隸獲派擔任較為重要的職務。
●「有見識」:聰明,有判斷力。
◎主人的賞賜是賦予其更大的責任。我們會覺得負擔更大的責任是一種賞
賜嗎?
(二)如果有人仗著主人沒來,就隨意放蕩,主人來就要嚴懲那人。v48-51
◎這些任管理職的僕人並非天生比其他奴隸地位高,而是因為主人的派令
。如果他不體察這個事實,反而依賴主人給的權勢來作威作福,結果將
遭受嚴厲的處罰。我們體會到我們在教會中的領導地位並非是我們天生
就理當擁有,而是來自基督的託付嗎?我們忠於職守幫助其他於我們同
等的弟兄姊妹嗎?
六、十個童女的比喻(二十五章1-13節)
(一)天國好像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有聰明的預備油,愚拙的不預備
油。 v1-4
●「燈」:可能是一種火把,用一根木頭托住一盞碟子。碟子中裝油,用
細繩或布條浸在油中點燃。
◎當時的婚禮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說親,第二階段是訂婚,第三階段
是正式的婚禮。在第三階段中,新郎由伴郎陪同到女方父家去接回新娘
並攜同新娘在晚間浩浩蕩蕩的在街上遊行,然後整班人回到在新郎家中
開婚宴。參加遊行的人必須自備燈火,否則就被視為不速之客或強盜。
(二)等到新郎到的時候,沒有預備油的就來不及買到油,被關在門外了。
v5-12
●「收拾」:「使有秩序」。在此指修整他們的燈,使之更美觀。
◎比喻只有一個信息重點,一些細節並不一定有特定的意義。故事內容也
不一定100%合乎常理。這個比喻重點就是要我們儆醒,其他的細節就不
一定需要或能夠深究了。
(三)結論:要儆醒,因為基督再來的日子,沒有人知道。 v13
七、按才幹受託付的比喻(二十五章14-30節)
(一)天國有如一個人要到外國去,按才幹分給僕人不同數目的銀子。v14-15
●「僕人」:「奴隸」。
●「才幹」:「能力」。
●「五千、二千、一千」:原文是「五他連得、二他連得、一他連得」
。當時一個他連得是六千錢,一錢是一個工
人一天的工資。因此這筆資金是相當龐大的
,顯見主人相當看重這三個僕人。
◎這段和路加福音十九章11-28節相似,但不完全一樣。
(二)領五千和兩千銀子的各賺了通樣數額的銀子,領一千的卻把銀子埋藏起來
。 V16-18
(三)主人回來之後,領五千與兩千兩的都向主人表示他們又賺了錢。主人因此
稱許僕人,並許諾給他們承擔更重的責任。 v19-23
●「算帳」:是當時的商業用語,指「核對帳本」。
◎領兩千銀子的僕人並沒有因為收益不如五千銀子的僕人而被責罵,一樣
是因為忠心而被主人誇獎。由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主人所在乎的是「忠心
」而非「成果」。
(四)領一千的人將原銀子還給主人,主人責備他是懶惰的惡僕人。並說這僕人
至少應該把銀子放入銀行中,就可以收取利息。 v24-27
●「忍心」:「狠心」、「嚴苛」、「魯莽」之意。
●「就當....」:原文直譯是「因此你就當」。
●「放給」:「存放」的意思。
◎這個僕人等於是罵主人是一個剝削別人的資本家,枉費了主人還給他
那麼大筆錢管理。由主人的行動看起來,他應該不是一個「嚴苛」或
的「剝削人」的人,因此26節可以當成是主人對僕人的諷刺式回應。
◎早期羅馬帝國的合法利息是八分,但高利貸有十二分、二十四分甚至
四十八分的。
(五)主人的懲罰:將領一千的僕人的銀子給那個有一萬的僕人,且將這僕人丟
到外面黑暗中。 v28-30
八、綿羊與山羊的比喻(二十五章31-46節)
(一)基督再來時,要審判萬民,將萬民分成兩邊,好像牧羊的人分別綿羊與
山羊一般。 v31-33
◎「綿羊與山羊」:綿羊通常是白的,山羊通常是黑的。當時的牧人常常
在牧場的門口把綿羊和山羊區分開來。因為日間兩種
羊可以混在一起吃草,但晚上時,因為山羊比較怕冷
,必須養在室內。綿羊則可以養在室外,因此必須將
兩種羊區分開來。一般說起來綿羊的經濟價值較高,
也較山羊溫馴。
◎綿羊與山羊或者由外觀上難以辨認,但本質上是不同的。這也許暗示在
末日審判中被區隔出來的兩種下場不同的族群,是有不同的生命本質的
。
(二)義人的賞賜:可以承受為他們預備的國度。因為義人們行了許多善事在基
督身上。行善事在基督徒身上就是行在基督身上了。 v34-40
●「弟兄」:指的應該就是「基督徒」,而非一般人。
(三)惡人的懲罰:必須進入永火中。因為惡人們不行善事在基督身上。不行善
事在基督徒身上就是不行善事在基督身上了。 v41-45
◎這個比喻不難瞭解,比較困難的是實行。我們是不是真的在乎其他基督
徒的受苦與需要?我們能否體會陷基督徒於痛苦中就是陷基督於痛苦中
呢?
(四)結論:惡人要往永刑去,義人要往永生去。 v46
拾肆、耶穌的受難和復活(二十六章1節到二十八章20節)
一、計謀抓耶穌(二十六章1-5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1-2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2節
(一)耶穌第四次預言自己受害 v1-2。
◎逾越節是尼散月的十四日,除酵節是十五日到二十一日。這兩個節日相
連接,常常交替使用。可以參考出埃及記十二章。
◎這次耶穌更清楚的說明他受害的時間將是兩天後的逾越節。
(二)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在大祭司該亞法的院子裡,商議要殺耶穌,並認為最好
不要在逾越節期中動手,免得百姓動亂。 v3-5
●「該亞法」:西元十八到三十六年間他當大祭司。
●「院」:「官邸」。
●「民間生亂」:直譯是「免得百姓中發生暴亂」。
◎在此時,這些猶太領袖已經決定要殺耶穌了,即使還沒有經過正式的審
判。
◎逾越節與除酵節期間,耶路撒冷的人口會由五萬人增至數十萬,面對城
內這麼多而且容易被激動的群眾,拘捕耶穌的確是一件危險的事。
二、用香膏澆耶穌的頭(二十六章6-13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3-5節、約翰福音十二章2-11節
(一)地點: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 v6
◎「西門」:關於這個西門有幾種不同的說法,不過都不是非常確定。學
者之間沒有比較明確的共識。
(二)有一個女人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拿一瓶至貴的香膏澆在耶穌頭上。 v7
●「一個女人」:由約翰福音中可得知是「馬利亞」,馬大和拉撒路的
姊妹。
●「玉瓶」:在各樣的文獻中,此字都是用來指「裝珍貴油膏的瓶子」。
這種瓶子底部是圓球形,上有長頸,要使用香油時必須打破
長頸。這種瓶子的材質通常是雪花石膏。
●「香膏」:指「流質香油」。馬可與約翰福音說明這是真哪噠香膏,這
種香膏常被用來膏抹死者。
(三)門徒不喜悅這種舉動,認為是浪費。 v8-9
●「枉費」:「白白的浪費」。
(四)耶穌卻說明這女人所做的是一件美事,這個行為等於是預先澆下耶穌安葬
用的香膏,並說明這女人所行的將隨著福音述說傳揚於全地。 v10-13
●「難為」:「攪擾」。
●「作個記念」:應譯為「來記念她」。
◎我們似乎也常常重視「事工」過於「上帝本身」,我們真的「愛上帝」
嗎?還是只是一個「工作者」?又我們是否能夠接納出於對上帝的愛的
「枉費」(例如:有人堅持教會敬拜上帝應該用最好的鋼琴)?
三、賣耶穌的協議(二十六章14-16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10-11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6節
(一)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詢問他如果將耶穌交給他們,可得多少錢。祭司
長就給他三十塊錢(大約等於一個奴隸的價錢)。 v14-15
●「給了」:「稱重」的意思。
●「三十塊錢」:三十舍客勒銀子,是當時一個奴僕的身價,這個價格似
乎相當看不起耶穌。
(二)猶大開始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祭司長。 v16
◎本來祭司長和文士不打算在逾越節動手,大概是因為有猶大當內應,
所以提前動手。
四、最後晚餐(二十六章17-30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12-26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7-23節、約翰福音十三章21-
32節
(一)門徒遵循耶穌的指示在耶路撒冷城裡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v17-19
●「除酵節的第一天」:本應該是尼散月的十五日,不過新約時代猶太
人會提前在尼散月的十四日(逾越節)就把酵
由家中除去,因此當時的猶太人傾向把尼散月
的十四日當成是除酵節的第一天。
◎猶太人在十四日的黃昏(十五日是由下午六點開始)宰羊羔、獻祭,
隨後吃逾越節的晚餐。不過整個逾越節相關事宜,得要十四日早上就
預備。逾越節晚餐的程序,可由「義僕與君王」下冊335頁中找到。
(二)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吃晚餐,耶穌明說門徒中間有一個人要賣他。
v20-21
(三)門徒憂愁,問耶穌到底是誰要賣他。耶穌指出與他同蘸手在盤子裡的,就
是要賣他的人。 v22-23
●「主,是我麼」:原文表達一種期待答案是否定的問句,應翻譯為「主
,不是我吧?」。
●「盤子」:「碗」,可能就是盛「Haroseth」(逾越節晚餐時用來蘸苦
菜的一種調味汁)的碗。由於座中眾人共用一個盤子,所以
耶穌此處的說法仍是沒有清晰的指出賣他的人。
(四)耶穌說明自己正如聖經的預言,一定要死,但是賣他的人還不如不要生在
世上。 v24
◎這裡似乎暗示地獄並非是一種「人死如燈滅」的狀況。因為猶大的結局
將比不存在還糟糕。
(五)猶大也來問耶穌是不是他賣耶穌的,耶穌也明確指出是他。 v25
●「你說的是」:直譯是「你自己這麼說的」。不過「義僕與君王」中
認為即使是這樣說,仍然不是清晰的指出猶大就是賣
耶穌的人。
(六)耶穌擘餅、遞杯以設立聖餐。 v26-28
●「杯」:當時的人喝的應該是「摻了水的淡葡萄酒」。
●「為多人」:意義與「為所有的人」相近。
◎猶太人逾越節晚餐的程序中要喝四杯葡萄酒。可以參考中神的聖經串
珠註釋本的62頁中的記載。這裡耶穌所拿的,可能是第三杯葡萄酒。
◎這裡清晰的表明耶穌的替死將帶來新約與拯救。
(七)耶穌告訴門徒:他將不再喝這個葡萄汁,直到他在天父國裡與門徒同喝
新葡萄汁的日子。 v29
●「葡萄汁」:原文可指任何由葡萄製成的東西。
(八)他們唱詩之後就出城往橄欖山去。v30
◎當時所唱的詩,應該就是所謂的「讚美詩」(Hallel),指的是詩篇的
一百一十四篇(或一百一十五篇)到一百一十八篇。
五、往客西馬尼園途中(二十六章30-35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27-31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1-34節
(一)耶穌預言門徒將跌倒,應驗聖經的記載。並說明他復活以後將比門徒先到
加利利去。 v31-32
(二)彼得自認自己永遠不會跌倒,但耶穌指明彼得要三次不認他,但彼得與眾
門徒都自認即使要死,也不會不認耶穌。 v33-35
●「我卻永不跌倒」:原文強調「我」字,表示彼得自認自己與其他人不
同。
●「雞叫」:雞有固定報時的習慣,當地第二次雞叫大約是在凌晨一點半
,這次的雞叫對計時是較為重要的,因此馬太略去「雞叫兩
次」直接用「雞叫」來表達第二次雞叫。
六、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二十六章36-46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32-42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9-46節
(一)耶穌和門徒一同來到客西馬尼,他要門徒稍候,等他去禱告。於是耶穌帶
彼得等三個門徒去禱告。 v36-37
●「一個地方」:「一塊田地」或是「四面圍有籬笆的園子」。
●「客西馬尼」:意思是「榨油坊」(榨橄欖油的地方),此地位於汲淪
溪谷東面、橄欖山麓。
●「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直譯是「就開始憂愁和難過」。
(二)耶穌驚恐難過起來,要三門徒儆醒等候,自己往前去禱告。 v37-38
●「儆醒」:「不睡覺」。
●「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直接引自七十士譯本的詩篇四十二、四十三
篇中的重複句:「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
(三)三次禱告的內容:倘若可行就讓十字架的苦杯撤去,但還是要遵照天父的
意思。 v39,42,44
●「杯」:舊約常用「杯」比喻上帝審判所帶來的災禍與苦難,這裡的杯
應該就是指基督要為世人的罪所負擔的刑罰。
◎耶穌面對十字架的挑戰,他的反應是「禱告」。而耶穌禱告內容也表明
了「禱告」是可以真實而坦誠的承認自己的軟弱與需要,表明了禱告是
可以不需要任何偽裝的。我們的禱告生活到底是怎樣的呢?
(四)耶穌回到三門徒處,看到三門徒睡著了,就要他們儆醒禱告,免得入了
迷惑。但是門徒仍然無法分擔耶穌的憂慮,還是又睡著了。 v40-41,43
●「怎麼樣」:「so」,不是疑問或驚嘆的意思,而是「如此」、「怎
麼樣」的意思。
●「迷惑」:「試探」。
●「片時」:原文是「一個小時」。
(五)耶穌第三次來到門徒處,提醒他們賣主的人近了。 v45-46
七、耶穌被捉拿(二十六章47-56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43-52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47-53節、約翰福音十八章2-
12節
(一)猶大帶人來抓耶穌,並以「親嘴」為暗號來定位並出賣耶穌。 v47-50
●「親嘴」:是當時學生向老師問安的慣常表現。這裡是「熱烈親嘴」的
意思,更顯得出猶大的矯情。
◎猶大用學生對老師的敬愛舉動當暗號來指出耶穌,算是一個聰明的計謀
,可惜他是出賣上帝的兒子。
(二)耶穌的跟隨者拿刀削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耶穌要門徒任由敵對者抓
耶穌,因為這是為了應驗聖經上的預言。 v51-56
●「收刀入鞘罷」:直譯是「把你的刀放回它的原處」。
●「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這應該是當時的一句諺語。
●「營」:羅馬軍隊的計算單位,一營約有四千到六千人。
●「十二營多」:「比十二營還多」。
◎由耶穌的回答可以看出耶穌並非落於被動的狀況,反而是控制全局的人
。
(三)門徒都離開耶穌逃走了。 v56
八、耶穌在大祭司前受審(二十六章57-68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53-65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54、66-71節、約翰福音十八章
12-24節
(一)耶穌被抓到大祭司的住宅中,彼得遠遠跟著耶穌,坐在院子。 v57-58
●「已經在那裡聚會」:應該譯為「正在聚會」。
●「要看這事到底怎樣」:直譯是「要看結果」。
◎彼得混進大祭司院子裡的記載,可參閱約翰福音十八章15、16節。
◎這個審訊破壞了許多公會的規定:不可夜間審訊,不可在大祭司的家中
審訊等等。
(二)祭司長和公會的成員來控告耶穌,但無法得到實據。v59-61
●「尋找」:原文的時態表示他們是「不停的尋找」。
◎形式上還是要「兩三個人的口當見證」才能定罪,所以還是要做做樣子
。可惜可能因為時間太匆促,所以套招也沒有套好。
(三)耶穌在審問中都不言語,大祭司直接要耶穌發誓表白自己是否是基督,而
耶穌則開口承認自己的身份。 v62-64
●「權能者」:指「神」。
(四)大祭司就撕開衣服,定耶穌僭妄的死罪,於是眾人侮辱、玩弄耶穌。
v65-68
九、彼得不認耶穌(二十六章69-75節)
○馬可福音十四章66-72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54-62節、約翰福音十八章17-
18、25-27節
(一)女奴指認彼得跟耶穌是同夥的,彼得不承認。v69-70
●「使女」:「女奴」。
●「加利利人」:這個稱呼有輕蔑的意味。加利利人的鄉音很重,無法發
出某一些音,這也成為猶太社會中的人取笑的材料。
(二)另一個使女指認彼得跟耶穌同夥,彼得不承認而且發誓自己不認得耶穌。
v71-72
●「門口」:指「大門」或「大門入口的廊子」。
(三)彼得旁邊站的人來對彼得說:他的口音顯出他和耶穌是一黨的。彼得就發
咒起誓的表示自己不認是耶穌,此時雞叫了。 v73-74
◎「發咒起誓」:已經不惜用起假誓的方式來否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了。
◎人其實是相當軟弱的,彼得雖然愛耶穌(所以想起耶穌的預言就哭了)
卻無法抗拒自己的恐懼.....
(四)彼得想起耶穌對他的預言,他就出去痛哭。 v75
◎許多人喜歡描述彼得這時候的心態,我們當然也可以想像一個粗魯的彼
得怎樣勇敢的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家中,卻又因為僕役的指認而忘記
耶穌的預言,三次不認主。耶穌最後的回眸一望,到底怎樣的震撼彼得
的心?約翰福音寫作時,彼得大概已經去世。所以老約翰可以坦然的寫
下彼得在耶穌受難這一段時間的某些細節的事蹟,不會造成彼得本人的
困擾。也許我們應該花點時間去思想彼得三次不認主,以及耶穌三次問
彼得「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約翰二十一章15-25節)之間所隱藏的
濃厚的愛。
十、猶大的死亡(二十七章1-10節)
(一)隔天早晨,公會成員為了要殺耶穌,就把耶穌送交羅馬巡撫彼拉多。v1-3
●「商議」:原文是「達成共識」、「達成決議」。
●「彼拉多」:於西元二十六年至三十六年間任巡撫,管轄猶太、以土
買、及撒瑪利亞。
◎這裡應該是另一次正式的公會會議,用來認可晚上的臨時會議決定的判
決。
◎把耶穌送到彼拉多前面是因為彼拉多是羅馬巡撫,有權力判人死刑,
而這些公會成員期盼耶穌被判死刑。詳細的記載可以參考約翰福音十
八章31-32節。
(二)猶大看耶穌被定罪,就後悔,要把錢還給祭司長,後來就出去上吊死了。
v3-5
●「這時候」:馬太筆下的「tote」(這時)往往只是一種籠統的說法,
不一定在時間上是緊湊的連接。
●「後悔」:「懊悔」與新約中常用的「悔改」一字不同,指「對某種行
為的悔悟」。
●「你自己承當罷」:原文是「你自己看罷」。
●「殿裡」:可能指「聖殿之內祭師們居住的處所」,但也有可能指「聖
所和至聖所的部分」。如果是後者,就表明猶大真是不顧一
切了。
◎猶大雖然後悔了,但他並不覺得耶穌還能怎樣,亦即壓根他就不信耶穌
是上帝的兒子這種說法,因此他就是選擇「吊死」,而不是選擇找耶穌
反悔(跟彼得不同)。
(三)祭司長用這三十舍客勒銀子買一塊田來埋葬外鄉人,那塊田稱為「血田」
。 v6-8
●「不可放在庫裡」:直譯是「放在庫裡是不合法的」。
●「窯戶的一塊田」:可能指「屬於某窯戶的田」,或指「窯戶們歷來取
用黏土,後因黏土用盡而公開出售的土地」。
◎這些人在意那些儀文規矩,卻一點也不在意將一個人謀殺的罪惡。
(四)祭司長的舉動應驗了耶利米書的記載。 v9-10
◎這裡應該是應驗了先知撒迦利亞的話(撒迦利亞書十一章13節),但耶
利米的確是買過一塊田地,也曾探訪過窯匠,這段經文也反映了耶利米
書十九章1-13節的記載。
十一、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二十七章11-26節)
○馬可福音十五章2-15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2-4、13-25節、約翰福音十八章
29節至十九章16節
(一)耶穌在羅馬巡撫面前承認自己是猶太人的王。 v11
●「巡撫」:直屬羅馬皇帝的官員,管理羅馬帝國中較不重要的行省。
(二)耶穌不回答所有的控告,以致巡撫覺得非常驚訝。 v12-14
◎按羅馬法律規定,被控者如果不為自己辯護,應再給他三次機會,使他
有機會改變心意,為自己辯護,然後才可以宣判。如果被控者一直不為
自己辯護,那法庭就宣告罪名成立。
◎這裡顯然影射以賽亞書五十三章7節的記載。
(三)巡撫知道控告耶穌的人的動機,因此想利用節期釋囚的慣例來釋放耶穌。
v15-18
●「巴拉巴」:亞蘭文原意是「父親的兒子」。原來是作為人名後的描述
詞或別號,馬太福音中有些版本作「耶穌巴拉巴」,很可
能這個巴拉巴的名字也叫「耶穌」。有些證據顯示這名稱
也見於一些拉比的家族,因此巴拉巴也有可能是某著名拉
比之子。
(四)巡撫夫人也叫人告訴巡撫不要參與「陷害」耶穌的事。 v19
●「義人」:應該是「無辜、清白之人」的意思。
●「一點不可管」:意思就是要彼拉多「撤銷一切罪名」的意思。
(五)眾人受祭司長和長老的挑唆,要求巡撫釋放巴拉巴,將耶穌釘十字架。
v20-23
◎彼拉多多次想要讓群眾放過耶穌,但結果群眾仍然執意要把耶穌釘十
字架。
◎巴拉巴所犯的罪,正好是祭司長們控告耶穌的罪名。然而眾人卻選擇要
釋放真正犯作亂叛國罪的人,除掉沒有作亂叛國的人。
(六)比拉多當眾洗手,表明百姓應該自己承擔殺義人的罪,然後順從百姓的
要求,釋放巴拉巴,將耶穌釘十字架。 v24-26
◎「洗手」:應該是猶太的風俗,表明自己與耶穌的死無關。
◎「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看到這句話,不能不令人想起西元
七十年耶路撒冷的慘狀,這時候隨
意講出的話,後果豈真是那麼容易
承擔?
◎「鞭打」:這是用一種九尾皮鞭來鞭打人的刑罰,這種鞭子尖端藏著
鐵塊,被鞭打的人會皮開肉爛。因為鞭打的刑罰過度殘酷
,所以羅馬政府下令凡是羅馬公民都可以免受此刑。約瑟
夫的猶太古史記載有一名囚犯被鞭至皮肉變成醬狀,骨頭
畢露,死狀恐怖。如其他福音書所記載,彼拉多之前就已
經鞭打過耶穌,那這一次的鞭打應該是第二次的鞭打,是
屬於死刑過程的一部份。
十二、耶穌被兵丁戲弄(二十七章27-31節)
○馬可福音十五章16-20節
(一)兵丁讓耶穌穿朱袍帶荊棘冠冕,戲弄嘲諷耶穌。 v27-30
●「巡撫的兵」:這些兵並非正規羅馬軍,而是輔助的部隊,徵召自巴勒
斯坦四周的非猶太人,直接由巡撫控制。因此這些部隊
會比較仇視猶太人。
●「朱紅色袍子」:一種軍人、軍官、官吏、皇帝所穿的短外衣與披肩。
這是由當地一種蟲提煉出來的染料染成的,朱紅色的
深度不易分辨,馬可福音就稱之為「紫袍」。
●「打」他的頭:原文的時態顯示這是「不斷的打他的頭」。如果耶穌的
荊棘冠冕刺是向內的話,那這種動作就是相當殘忍的刑
求。
(二)戲弄完了就讓耶穌換上原來的衣服,帶他去釘十字架。 v31
◎因為猶太人不能接受「赤裸」,所以耶穌還穿上衣服去釘十字架,而且
當時也不許公開戲弄猶太人,因此耶穌釘十字架時,荊棘冠冕應該也脫
掉了。
十三、耶穌被釘十字架(二十七章32-44節)
○馬可福音十五章21-32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26-43節、約翰福音十九章17-
24節
(一)古利奈人西門被兵丁強迫背耶穌的十字架同去各各他刑場。 v32-33
●「勉強」:「強迫」。
●「古利奈」:是當時非洲北部呂彼亞省的重要城邑。
◎通常犯人要自己背十字架的橫樑到刑場,此木重大約十三到十八公斤,
耶穌可能因為受創太甚,以致無力全程背負十字架。
◎背十字架的「西門」的家人,後來成為很好的基督徒。可以參考羅馬書
十六章13節。而此處也說明亞力山大與魯孚應該是馬可福音讀者熟悉的
人。另這個「西門」是個猶太人,而非古利奈當地人。
(二)耶穌拒喝兵丁給的苦膽酒,兵丁將耶穌釘十字架之後,就抽籤分耶穌的
衣服。 v34-36
◎「苦膽調和的酒」:猶太人有個習俗(根據箴言三十一章6節),給那
些即將被處決的人喝摻入沒藥或苦膽的酒,使他們
對痛的反應比較不敏銳。
◎「釘十字架」:犯人的雙手被釘在橫樑上,雙腳被綑或釘在直樑上。柱
上另有一塊突出的木頭,可以讓犯人坐上,支撐部份身
體重量。只有奴隸以非羅馬公民才能夠被判處此刑罰。
◎「拈鬮分衣服」:傳統上,十字架的受刑人都是裸身被釘的,所以受刑
人的衣服就成為執刑人的所得。
(三)耶穌的頭上的牌子寫明他的罪狀:「猶太人的王」,並有兩強盜與耶穌同
釘死。 v37-38
●「強盜」:原文可能表達這兩個人是「叛亂份子」的意思。
(四)眾人、宗教領袖,甚至是同釘的強盜都譏笑耶穌。 v39-44
◎耶穌在此忍受眾人的諷刺與侮辱,其實他是為這些人死,而這些人居然
用各樣的方式讓他身心痛苦....。
十四、耶穌死亡的狀況(二十七章45-56節)
○馬可福音十五章33-41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4-49節、約翰福音十九章28-
30節
(一)中午到下午三點間,遍地黑暗,耶穌在下午三點時,大喊,問上帝為何離
棄他。 v45-46
●「午正」:原文是第六個小時,指中午十二點。
●「申出」:原文是第九個小時,指下午三點。
●「遍地都黑暗」:應該不是「日蝕」,因為當時正是月圓。而可能因為
其他的原因。
●「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亞蘭文的音譯。「以利」是希伯來
文的音譯,跟亞蘭文的「以利亞」
很接近,所以旁人聽錯了。
◎教會傳統上認為這是耶穌承擔了世人的罪惡而遭上帝憤怒離棄的反應,
大概除了這種解釋法,很難有其他的解釋可以合理的說明耶穌在十字架
上忘情痛苦呼喊的理由。
(二)有人以為耶穌正在呼叫以利亞,有人拿醋給耶穌喝,其他人則等著看熱鬧
。 v47-49
●「醋」:當時平民和羅馬兵丁用來提神解渴的酸酒。
●「且等著」:意義是「不要管他」或「不要再管他」。
(三)耶穌又大聲喊叫就斷氣了,此時聖殿的幔子裂開、地震,有些聖徒復活進
入耶路撒冷向人顯現。 v50-53
●「氣就斷了」:應該翻譯為「他捨去了(或交出了)靈魂」。
◎「聖殿的幔子」:這塊幔子是用來遮蔽至聖所的,平日沒有人進去,只
有大祭司一年一度在贖罪日進去替眾人贖罪。而這幔子裂開,表達了上
帝和世人間的阻隔已經被除去了。又有一說是聖殿共有兩層幔子,此次
裂開的是外面分隔聖所和祭司院的幔子。
◎根據史學家(約瑟夫等)的記載,西元三十年左右,聖殿的東門無故自
行打開,有大光出現,聖殿巨大的樑木突然掉下來,摔成片段。這個記
載不一定跟這裡所說的幔子裂開有關,不過也有可能是同一件事。
(四)執行死刑的人看見這些事就害怕,認為他們真的殺了神的兒子。 v54
(五)有不少由加利利跟隨耶穌來的婦女遠遠的目睹這一切事情。 v55-56
十五、耶穌的安葬(二十七章57-61節)
○馬可福音十五章42-47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50-56節、約翰福音十九章38-
42節
(一)亞利馬太的財主約瑟去見比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得到比拉多的允許。
v57-58
●「晚上」:這應該是週五傍晚四點以後了。
●「亞利馬太」:為猶太市鎮,在耶路撒冷西北約三十公里。
◎當時的死刑犯屍體通常是不埋葬的,指留在野地任其被野獸吞噬。約瑟
願意去請求一個叛亂份子(至少檯面上是這樣的罪名)的屍體,的確是
需要相當勇氣的。
(二)約瑟用細麻布裹耶穌的身體放在自己的新墳墓中,並封上石頭。 v59-60
◎當地的墳墓,通常是由一個岩洞做成。屍體則由像繃帶一樣的細麻布條
纏繞起來,放在墓穴的架子上。然後墓穴外面封上一塊大圓石,圓石底
下有中央微陷溝槽供滾動。一般墳墓的墓石都相當巨大,幾個人的力量
無法移動,根據貝撒抄本的資料說耶穌墓前的墓石要大約20個人以上才
能移動。
(三)有兩個婦女曾在耶穌的墓前停留。 v61
◎所以這些婦女不會走錯墳墓。
十六、看守墳墓(二十七章62-66節)
(一)公會的成員去見彼拉多,要求彼拉多派人看守墳墓以防門徒偷屍。
v62-64
(二)彼拉多准他們,給他們兵丁去看守墳墓。 v65-66
●「你們有看守的兵」:應譯為「領一隊看守的兵去」。
●「盡你們所能的」:直譯是「就你們所知道的」。
●「封了石頭」:應該是用繩索及蠟封的印鑑,把蓋住墳墓的圓形大石封
住。
十七、耶穌復活(二十八章1-10節)
○馬可福音十六章1-8節、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12節、約翰福音二十章1-18節
(一)週日清晨,抹大拉的馬利亞與「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遇到天使降臨
將墓石滾開。 v1-3
●「安息日將盡」:原文也可以翻譯為「過了安息日」。
◎這裡對天使的描述,與但以理書十章6節、七章九節中相似。
(二)看守墳墓的人嚇壞了。 v4
(三)天使要婦女不要害怕,因為耶穌已經復活了。並邀她們來看安放耶穌身體
的地方。天使並要婦女通知門徒往加利利去見復活的耶穌。 v5-7
(四)婦女急忙要去報信給門徒時,途中遇到耶穌。耶穌安慰婦女,要她們不要
害怕,並要她們去告訴門徒往加利利去。 v8-10
●「願你們平安」:這是希臘文慣常的見面語,與「你好」意義差不多。
◎「抱住他的腳」:很明確的表明耶穌是肉身復活,而非只是幻影。
十八、守衛被賄賂說謊(二十八章11-15節)
(一)看守的兵去回報情況給祭司長,祭司長們決定賄賂兵丁,並編造謊言以
遮掩事實。 v11-14
●「許多銀錢」:「足夠的錢款」,大概是相當的一筆錢,因為士兵要背
負相當大的風險。
◎如果兵丁真的睡著了,怎麼能夠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呢?而且站衛
兵睡覺,在當時是要處以死刑的(因此祭司長要保他們無事),這些人
居然能在整個大墓石被挪移的情況下還睡的不省人事,一看就知道這是
一個無稽的謊言。
(二)兵丁照祭司長們的意見去做,於是在猶太人中就傳說耶穌的屍體乃是被
門徒偷走。 v15
十九、門徒奉差遣(二十八章16-20)
(一)門徒往加利利,在約定的山上就看見了耶穌。門徒就拜耶穌,不過還是
有人心存疑惑。 v16-17
●「疑惑」:「猶豫」、「不肯定」。
●「有人疑惑」:由原文中看起來,感到疑惑的是另外的一些人,亦即十
一個門徒是沒有疑惑的。
◎馬太可能在不經意之間表達了這時在場的人不只十一個人,有可能這時
是保羅筆下的「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
(二)耶穌宣告自己已經領受了所有的權柄,並要門徒去使萬民作耶穌的門徒
,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信徒施洗。 v18-19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原文是「使萬民作門徒」。
●「奉」:可能是「憑藉」或「進入」的意思。
●「父、子、聖靈的名」:「父」、「子」、「聖靈」之前都各有一個冠
詞,而「名」是單數。
(三)耶穌要門徒將耶穌所吩咐門徒的教訓,教訓信徒遵守,耶穌要常與門徒
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v20